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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贯彻江苏省委、省政府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新要求,切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全面实施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深入开展“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努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示范区,打造长江生态环保样板工程。

  强化入江排污口管控。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以有效管控入河排污量为目标,在现阶段对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雨洪径流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溪流、沟渠、河港等和其他排污口等七类排口排查的基础上,扩大排查整治范围,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围绕“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及时总结整改提升经验,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同时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确保长期工作成效。

  加强入江支流整治。实施长江干流及南官河、引江河等入江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开展南官河综合整治和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区域内入江排污口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全力保障国考、省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达标,确保入江支流水质稳步提升,保障长江泰州段干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主要入江支流断面水质100%满足或优于Ⅲ类标准,推进引江河调水口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控要求,推进码头整治,深化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

  强化航运船舶管控。加强对长江干线上过往船舶管控,清理取缔沿江、通江河口“三无”船舶,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长江干线上港口、船舶修造厂产生的废水、固废必须经收集处理,并严格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重点维护港口、船舶修造厂建成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接收设施,确保正常运行,防止二次污染。

  深入开展化工集中区排污整治。规范滨江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严格控制重金属、有机毒物排入长江。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持续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依法淘汰涉及污染的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废水总量、水污染物总量纳管“双控”制度,完善工业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升级改造,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提高有毒有害污染物去除效率。完善重点行业污水特征污染因子管控,试点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提升工业园区监控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修复。严格遵守长江生态缓冲带生态保护要求,科学安排生态、生产、生活空间,调整一切与长江生态保护不符的开发功能,着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岸线优化利用、滨江风光带打造等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持续控制非法采砂,非法捕鱼行动。

  第二节 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

  在全面核查黑臭水体底数的基础上,按要求绘制黑臭水体分布图,建立“黑臭”水体档案,加快整治工作进程,科学评估整治工作进展,实行挂图作战、逐个销号,在全区范围内消除黑臭水体的基础上,建立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公开整治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十四五”期间,在黑臭水体治理上,要求“城市防、农村治”双管齐下,城区黑臭水体制定预防措施,每年对全部水体进行逐一排查摸底,防止出现新的城市黑臭水体。对于已实施完成治理的水体,制定相应污染预防及保洁管护措施,畅通公众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同时,村镇黑臭水体治理范围进一步扩大,做到以村镇或河道为单位,编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推进村镇黑臭水体治理,至2025年农村黑臭水基本消除。

  加强水体黑臭风险管控。对于非黑臭水体,但水质较差具备黑臭风险的水体,遏制水质恶化趋势,通过外源控制、内源治理、水系沟通、生态修复等改善水体环境质量。尤其对水体及其岸线的垃圾开展全面治理,划定城市蓝线及河湖管理范围,整治管理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降低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量。规范垃圾转运站管理,防止垃圾渗滤液直排入河。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处置,严禁将其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制定完善的河道长效管护机制,结合“河湖长制”、“断面长制”行动,彻底消除“垃圾河”和“五彩河”

  第三节 深入清水通道环境治理

  以引江河清水通道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为基础,加强清水通道沿岸管控范围内整治,逐步退出对清水通道水质有影响的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开展清水通道沿岸修复,建立完整、牢固的清水通道防护带。“十四五”期间,彻底解决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空间区域中存在的与管控要求不相符的现象,想方设法解决现有港务集团杨湾分公司与引江河调水口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控要求的冲突问题。

  提升清水通道通水能力和环境容量。开展清水通道沿岸排污口排查,建立排污口和污染物排放量档案,并开展清水通道环境容量计算,在此基础上开展排污口整治。制定清水通道水量调度方案,采取区域联合调度、引排结合、生态补水等措施,发挥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维持清水通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实施综合整治和拓浚工程,提高清水通道通水能力和环境容量。

  加强清水通道沿线排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第四节 加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环境整治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按照泰州市统一部署,开展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标改造,逐步使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进一步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以及氮磷深度处理工程,有条件的考虑建设生态湿地,以保障区域水体水质要求和水生态安全。探索将凯发新泉污水处理厂现状接管的区内生活污水转接入其他污水处理厂可能性,废水纳管主要以滨江工业园区化工企业废水为主,同时开展特征污染物的管控,逐步改造升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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