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体制机制活力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落实农村土地延包政策。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延包的具体办法。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重点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开展省级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探索发展多产业类型新型主体“领雁计划”,完善机制、加强扶持,重点支持新型主体开展农田设施建设,购置贮藏、烘干等设备,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发展网上营销、农超对接,培育农产品品牌商标,努力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突破1000万元的新型主体。“十四五”期间,规范登记各类家庭农场稳定在2200家左右,创成各级示范家庭农场400家左右;全区农户参加农业专业合作社比重达到80%,经营总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大力提升经营主体组织化水平。加大力度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立基地共建、资源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与支持经营主体抱团合作,组建同业或多业态产销联合体,通过搭建线上线下展销平台,采取“1个区域地标+N个自主品牌”一致对外的营销策略,形成产品集群优势。鼓励通过缔结合作联盟,将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与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服务主体联合在一起,把服务供需双方变为内部成员,实现家庭农场自助服务、合作社专业服务、市场主体综合服务、科研院所指导服务等多样化服务共存。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实现农村产权交易“应进必进”,依托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在推进线上线下交易并行发展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线上交易模式。依法依规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探索建立就地入市、异地调整入市和集中整治入市等制度,保障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管理制度。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落实补充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政策,按要求将所得收益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围绕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定期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推进农村改革创新,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正常运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辟资产租赁、企业股份、农业开发、生产服务等多种路径,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机制,提高集体经济市场化运营水平。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推动以折股量化形式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经营收益。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组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
五、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共富共享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和公共文化服务等设施设备进一步改善。
(一)推动城乡区域联动发展
紧密衔接全区中部工业集中区、溱湖生态经济区、通南经济发展区的三片区发展规划,全面促进溱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中部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通南高沙土健康农业示范区,分别和三大片区联动发展,打造三大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区。溱湖生态经济区主要包括溱潼镇、娄庄镇、俞垛镇和淤溪镇,定位为“生态农业、生态园区、生态环境与生态康养文旅”“四位一体”溱湖生态经济区,全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胜势。中部城市发展区主要包括罗塘街道、天目山街道、三水街道和白米镇,以三水街道和白米镇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主区域。通南经济发展区主要包括梁徐街道、大伦镇、张甸镇、顾高镇和蒋垛镇,是全区现代化发展后发赶超的主要阵地,要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更好地融入区域发展大格局,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方向,探索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新型农民创收服务模式。
(二)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健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在行政村建设综合性公共服务站,提升村级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适龄幼儿能够就近入园、接受三年学前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普遍改善,到2025年,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及信息消费占比大于9.5%,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达标率达到90%,功能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宣传栏、文化设备器材、体育设施器材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加快建立基本保障全覆盖、补充保障协调发展、兜底保障无缝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立3家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三)畅通城乡经济市场化循环
健全城市优质资源要素下乡长效促进机制。积极参与“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引导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人员下乡、科技成果转化、先进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返乡人员依托自有或闲置住宅,发展适宜乡村产业。“十四五”期间,在缩小城乡差距上进一步走在全省前列,努力让农民和市民不再有明显的身份界限,让城乡品质生活不再有明显的落差。强化农村产权要素资源市场化发展机制。农村各类产权流转要全部进入交易平台,通过拍卖、招投标、竞价等方式,实现保值增值。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提升农村产权市场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