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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云和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云和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稿)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发展现状 2

  (一)发展基础 2

  (二)存在问题 5

  (三)面临形势 6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8

  (一)指导思想 8

  (二)基本原则 8

  (三)发展目标 9

  三、主要任务 11

  (一)建立清洁高效的能源消费体系 11

  (二)构建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体系 12

  (三)构建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 15

  (四)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17

  (五)强化重点领域节能 18

  (六)构建现代化能源治理体系 20

  四、重大工程 21

  (一)天然气利用工程 21

  (二)“光伏+储能”应用工程 22

  (三)能效提升工程 22

  (四)能源要素配置示范工程 23

  五、保障措施 23

  (一)强化规划引领 23

  (二)加强政策支持 24

  (三)推动示范创建 24

  (四)加强宣传引导 24

  附件1:能源消费预测 26

  附件2:投资估算和环境社会影响分析 29

  附件3:云和县“十四五”重点能源项目安排表 31

  附图:云和县重大项目布局图 35

  前 言

  能源是经济社会的血脉和动力,能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是云和深化提升“小县大城”发展战略,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期,加快推进全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关键五年。为更好支撑云和县“十四五”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进一步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不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编制依据包括:《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丽水市“十四五”绿色能源发展规划》和《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和标准。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范围为云和县全县域。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基础

  供给保障能力提升。云和县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十三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光伏装机逐年上升,并于2015年建成黄源风电场,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100%。2020年云和县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分别为0.63和0.71亿千瓦时,水力发电量6.54亿千瓦时,全县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达到22.44万吨标准煤。截至2020年,云和县总装机容量达58.52万千瓦,年发电量约8亿千瓦时。

  表1 云和县清洁能源开发现状

  可再生能源类型 开发利用规模(截至2020年)

  水能 总装机47.48万千瓦

  太阳能光伏 总装机7.59万千瓦

  风能 总装机约3.45万千瓦

  沼气 沼气年利用量约6.39万立方米

  生物质 加工生物质颗粒年产量超过5万吨

  清洁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时期,云和县电力消费年均增长12.5%,2020年电力消费量达到15.9亿千瓦时。“十三五”期间云和县全社会最大电力负荷达33.06万千瓦,较2015年提高24.1%。云和县不断加大清洁能源利用,随着天然气“县县通”工程的推进,2020年云和县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630万立方米,较2015年的46.9万立方大幅增长。全县通过推进燃煤锅炉整治、蜂窝煤整治等工作,目前已完成煤炭消费减量工作,2020年云和县基本实现“无煤化”。

  图1 2015年和2020年云和县能源消费比重变化情况

  节能降耗工作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受云和县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改时序安排影响,云和县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呈现波动上升态势,2020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较2015年上升67.5%。云和县积极参与全省用能权交易工作,共参与全省用能权交易1笔,交易量7.05万吨标准煤,交易金额达705万元。“十三五”期间,云和县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对县域内146个单位开展节能抽查。

  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云和县加快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0年,220千伏变电站1座,变电容量360兆伏安;110千伏变电站3座,总变电容量253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5座,总变电容量64.7兆伏安。2020年全县电力装机容量58.52万千瓦,比2015年增加约11万千瓦。云和县大力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截至2020年,全县共建设投运各类电动汽车充电桩14座,充电桩67个。

  表2 云和县“十三五”能源发展情况

  分类 主要指标 单位 2015年 2020年

  能源总量 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煤 29.02 48.62

  全社会用电量 亿千瓦时 8.82 15.93

  电力装机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50.45 58.52

  常规水电 万千瓦 47 47.48

  风电 万千瓦 3.45 3.45

  光伏发电(分布式) 万千瓦 0.0003 7.59

  能源

  效率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煤/万元 0.55 0.58(0.56*)

  110千伏及以下综合线损率 % 2.99 1.71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669.37 1696.79

  配电网供电可靠率 % 99.93 99.95

  注:人口数据目前采用2019年常住人口;

  *2020年单耗为调整后数据。

  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十三五”期间,在云和县统筹部署下,把发展清洁能源作为加快能源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成立创建清洁能源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部门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逐级分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围绕强化节能降耗长效机制,相继出台能源“双控”工业政策,对开展节能降耗、推进循环经济工作有力的企业、单位给予政策支持。同时,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要求,云和县严格落实企业节能审查相关工作,对高能耗项目新建、扩建严格把关,尤其对砖瓦厂项目是否涉煤严格审查,对4个项目实行限批缓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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