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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收集管网入户率。实施农村水体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沟渠及坑塘清淤疏浚、水系沟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改善农村水环境。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本底调查,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重要水体周边化肥、农药限量使用制。防治水产养殖污染,推进水产养殖整治,推行水产生态养殖模式,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推进农田退水和养殖尾水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治理工程。

  专栏8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重点工程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扩)建:靖江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姜堰区镇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兴化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新港、靳新、石桥、三野等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龚庄河截污污水管道工程;长泰路、海伦路、泰事达路、口泰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鲍徐集镇鲍九路南北主干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姜堰区镇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兴化市,村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

  4.推动入江水体水质提升整治

  加强泰兴市、靖江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等区域入江(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现排污口监测全覆盖。推进入江(河)污水溯源工作,溯清入江(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污水来源等信息,坚持溯源全覆盖。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毒物和内分泌干扰物排入长江。研究制订加强水中抗生素管理的指导意见,设置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等新型污染物监测装置。在重点化工园区开展工业产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测,摸清相关污染物来源、途径及受污染状况底数。

  加强长江泰州段水质改善及通江支流小流域整治,实施长江泰州段及南官河、赵泰支港等入江河道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程,开展南官河综合整治和赵泰支港生态涵养工程,加强入江支流水质整治提升,主要入江河道断面水质100%满足或者优于相应标准。

  5.强化工业聚集区和沿江码头治理

  完善工业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化工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含重金属或者高盐废水、难生化降解废水,坚决不得接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泰兴高新区、姜堰开发区、泰兴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收集管网项目建设。完善重点行业污水特征污染因子管控,建立重点园区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到2025年底,工业园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沿江全部工业园区、聚集区必须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强沿江化工园区生态环境风险管控。

  推进绿色港口、平安港口建设,打造智慧港区,持续推动内河港口码头整治工作。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严控船舶及港口污水的排放。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施,推进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者实现封闭储存。推动全市船舶改造达标,严格运输船舶准入门槛,控制水路运输规模,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相关排放标准,增强港口及码头垃圾、污水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港口设施清洁化。

  专栏9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新(扩)建:泰兴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泰兴市虹桥中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新建项目;姜堰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白米污水处理厂项目;兴化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扩建工程、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戴南循环产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

  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工艺深度改造工程。

  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姜堰工业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白米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泰兴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泰兴工业废水智能化收集与深度处理示范工程;靖江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高港高永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兴化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戴南循环产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配套建设。

  第四节 统筹土壤和地下水联合防控,保障土壤环境质量

  “十四五”期间,坚持“防控治”三位一体,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分类管控和治理修复,做到立体化“防污”,系统化“控污”,科学化“治污”,统筹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

  1.推进土壤调查与分类管理

  在前期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推进分类管理。在耕地划分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当优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种植结构调整或者按照国家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

  2.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防范土壤污染。到2025年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当全部载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至少完成1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

  强化工业企业管控。强化各类企业,特别是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监管,并做好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严格环境准入,按照区域处置能力从严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重点考察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签订土壤防治污染责任书,督促各单位切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强化种植业污染防控。合理使用化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提高化肥利用率。严格控制林地、果园、草地的农药使用量,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进一步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

  强化畜禽养殖类污染防治。合理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密度,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鼓励使用微生态制剂等新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畜禽养殖污染生态化治理技术。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结合农用地详查结果,做好基本农田、农村风险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重点加强重金属土壤残留监测。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发现的重金属超标且周边存在农田用地的企业,组织企业开展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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