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铁路领域
强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加强铁路平交道口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加快推进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完善铁路道口相关防护设施的设置。发挥路地三级“双段长制”作用,深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多层级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组织体系,到2025年,实现铁路道口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维护率100%。
(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创建安全文化体系,探索“党建+安全”融合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形成党建与安全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强化标杆示范作用,推进“平安交通”创新案例、交通运输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等评选及宣传,持续健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
强化安全文化宣传,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的宣贯培训。全面推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安全生产学习宣讲。加强警示教育,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观看学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系列片。依托“安全生产月”、“安康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深入企业、学校、社区、车站、农村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探索创新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及内容。
构建协同共治格局,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专家库建设,整合国家注册安全师、安全评价师和港口专家、危化专家、运管专家、路政专家、海事专家等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引导行业协会、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技术支持服务等。制定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奖励线索的受理机构、线索转送、办理流程以及奖励资金来源、发放途径等。
(五)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信息系统试点建设,基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探索建立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资源管理、应急指挥等模块,并围绕系统建设与运行、数据传输、应急指挥人员配备等建立配套标准规范。
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开展交通运输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健全“两客一危”、城市公共交通等各领域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完善重点环节、关键区域的应急处置方案,构建涵盖市、县、企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处置方案体系。围绕港口危化品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基于重大事故情景的预案,探索应用情景构建与实战实练相结合的演练方式,落实应急预案演评估、修订机制。依托综合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应急预案管理模块,构建数字化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应急指挥与协调调度能力。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推进“两客一危”、港口危化品等重点领域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指导企业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重点培育专业化危化品应急救援联盟,提升第一响应人应急专业化水平。构建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社会救援体系,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构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信息资源库,完善信息快速上报、统一协调调度等工作机制,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人员搜救、伤病员紧急运送与救治、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物资运输与接收发放、心理抚慰、灾害现场清理、救灾捐赠、灾害评估、后勤服务保障等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完善安全应急救援人才队伍数据库,整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律人才、法律顾问,以及汽车运输、路桥工程、交通管制、港口汽渡、汽车维修、船舶运输等应急救援队伍。完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培训教育、应急装备征用补偿等配套管理制度。
强化应急保障能力,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推进公路养护应急基地、水上搜救基地以及港区物资装备储备库等的建设,强化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等各领域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公路水路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交通基础设施抢险保通等技术装备配备与应用。提升应急运力保障能力,分级分类建立全市应急运输储备力量,制定涵盖运输企业、运输工具等的交通运输应急储备电子台账,建立并落实应急运力台账信息化管理和动态更新制度。加强先进应急技术应用,强化大数据、智能视频等技术在路网拥堵、恶劣天气等的快速识别和及时处置中的应用,提升路网安全保障水平。与水利、气象、应急、环保等部门建立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港口危化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等领域突发事件自动识别与监测预警能力、应急物资统一调度、应急处置协调联动能力。
五、专项工程
(一)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工程
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研究,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权责清单,理顺部门间行政审批、安全监管及行政执法间的责任边界,理清与公安、应急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权限范围。建立安全监管责任考核制度,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探索建设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压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综合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开展市级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等的合规性审查与修订完善,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制度体系评估与完善,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约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重大隐患问责追责等制度,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保障。落实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监督检查手册、检查规范,进一步开展安全监管责任规范研究,围绕重要安全监管事项明确安全监管内容、流程以及文件清单等,提升安全监管规范化水平。到2023年,建立市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及配套责任考核制度;到2025年,县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权责清单体系全面建成。
(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示范工程
协调推进泰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项目,推动落实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等试点成果,联合公安交警、应急等部门探索建立覆盖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存储等各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推广应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探索建立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公安卡口监控数据与运单数据的比对,严厉打击未按规定使用运单等违规行为。规划布设涵盖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的智能化道路运输监测网络,推动道路运输监测信息接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平台,探索构建覆盖全市重点区域的重点营运车辆运输安全控制网。到2025年,力争建成覆盖全市重点区域的重点营运车辆运输安全控制网,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普货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推广工程
继续在普货运输领域推广应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探索制定普货运输领域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推广方案,重点推动重型载货车辆、发生伤亡事故的普货运输企业及车辆安装使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企业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对车辆及驾驶员动态监测、系统报警闭环处理等事项的重点检查。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数据应用,探索将系统数据接入相关安全监管平台,推动将系统报警及处理结果纳入企业分级监管依据。到2025年,实现重型载货车辆、发生伤亡事故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及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安装使用率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