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建立健全客运线路动态评估机制,强化城市公交、农村公交等的线路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长期开展 运管处、公路中心
32 探索明确网约车平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网约车平台落实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管理等责任。 2023年 运管处、执法支队、安全监督处、政策法规处
33 全面取缔单壳危化品运输船和单壳油船,推行双壳双底危化品运输船舶。 2021年 执法支队
34 全面完成危化品运输船舶标志标识设置。 2022年 执法支队
35 开展长江渡船标识及亮化改造提升工程,提升长江渡船航行会让辨别能力。 2022年 执法支队
36 督促危化品货主(码头)落实高质量选船机制,严格执行推荐选船标准和选船评估程序。 2023年 运管处、执法支队
37 建立完善AIS基站网络,督促运输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运输船舶运行过程动态监测。 2023年 执法支队
38 强化水上视频监控、感知设备以及现有信息化系统资源整合,建设水上交通运输监管信息系统,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2022年 执法支队
39 推广应用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港口危化品储罐等重点设施设备的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 长期开展 执法支队
40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货物储罐定期检测制度,提升港口危险货物储罐本质安全水平。 长期开展 执法支队
41 联合海事组织开展航运企业挂靠清理行动,对“代而不管”的航运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深化基于信用的分类分级管理手段应用,重点针对信用黑名单企业及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长期开展 执法支队
42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 2022年 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建设管理处、公路水路管理处
43 持续推进“智慧路网”云控平台交通强国试点建设项目,提升路网安全保障能力。 2023年 公路中心
44 推进实施国省道精细化提升工程、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等,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开展危桥改造。 长期开展 公路中心
45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请市政府出台《泰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2023年 公路中心
46 加强重要桥梁、隧道视频监控设施布设,推广应用长大桥梁等重大基础设施结构安全健康监测技术。 2023年 公路中心
47 实施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强化桥区水域航道、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2023年 港航中心、公路中心、执法支队、建设管理处、公路水路管理处、铁路航空处
48 持续推进乡镇渡口撤除工作,对上下游有桥梁代渡和渡运量较小的渡口及时提请政府部门逐步撤并,力争实现乡镇渡口全面撤除。 2025年 执法支队
49 持续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实现“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力争创建省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 长期开展 执法支队
50 实施“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问题查处。 2022年 执法支队
51 针对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推广应用“平安守护”系统,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长期开展 建设管理处、公路水路管理处
52 强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加强铁路平交道口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加快推进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完善铁路道口相关防护设施的设置。 长期开展 铁路航空处
53 发挥路地三级“双段长制”作用,深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多层级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组织体系。 长期开展 铁路航空处
54 (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探索“党建+安全”融合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平安交通”创新案例、交通运输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等评选及宣传,持续健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 长期开展 安全监督处、党建工作处、运管处、执法支队
55 全面推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安全生产学习宣讲,依托“安全生产月”、“安康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深入企业、学校、社区、车站、农村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探索创新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及内容。 长期开展 安全监督处、运管处、执法支队
56 开展各领域专家库建设,整合国家注册安全师、安全评价师和港口专家、危化专家、运管专家、路政专家、海事专家等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022年 安全监督处、运管处、执法支队
57 引导行业协会、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技术支持服务等,并制定完善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 2022年 安全监督处、运管处、执法支队
58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奖励线索的受理机构、线索转送、办理流程以及奖励资金来源、发放途径等。 2021-2022年 执法支队
59 (五)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及配套标准规范建设,基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探索建立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资源管理、应急指挥等模块。 2025年 安全监督处、科技处、运管处、执法支队、公路中心、港航中心
60 开展交通运输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健全“两客一危”、城市公共交通等各领域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完善重点环节、关键区域的应急处置方案,构建涵盖市、县、企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处置方案体系;依托综合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管理模块,构建数字化应急预案体系。 长期开展 厅应急办、局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61 围绕港口危化品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基于重大事故情景的预案,探索应用情景构建与实战实练相结合的演练方式,落实应急预案演评估、修订机制。 2025年 执法支队
62 指导企业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重点培育专业化危化品应急救援联盟。 2025年 执法支队、运管处
63 构建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社会救援体系,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构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信息资源库,完善信息快速上报、统一协调调度等工作机制。 2025年 执法支队
64 建立完善安全应急救援人才队伍数据库,整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律人才、法律顾问,以及汽车运输、路桥工程、交通管制、港口汽渡、汽车维修、船舶运输等应急救援队伍。完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培训教育、应急装备征用补偿等配套管理制度。 2023年 执法支队、运管处、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建设管理处、公路水路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