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解决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健康利益问题。针对医疗卫
15、补齐薄弱专科短板。补齐薄弱专科医院短板,市区至少建成1所达到三级专科医院水平的儿童、精神病、老年病、肿瘤医院。优先发展儿童、老年、精神、妇产、肿瘤、急救、康复、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专科医院,构建健康管理—治疗—康复—长期护理照顾—临终关怀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服务链。人口规模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设置二级以上精神病医院,有条件的县(市、涉农区)设置达到二级以上专科医院水平的儿童、老年病、康复医院。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展儿科、传染、精神、病理、麻醉、急诊、重症医学等薄弱专科。
16、加强院前急救转运体系建设。建强市急救中心,升级智慧分级调度中心,规划设置急救车站场,建立标准化救护车洗消中心,加强全市急救转运力量统一调度和质控管理,所有县级院前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急救科纳入市域急救医疗网络。县(市)和江都区全部建成“独立型”急救医疗站,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主城区按照市级、区级各50%的比例统筹配置救护车辆,提高重大疫情期间疑似、确诊患者转运能力。每辆救护车按照4-5人标准配备包含“一医一护”在内的工作人员。
17、解决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健康利益问题。完善医疗质量标准和规范,强化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安全风险预警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健全医疗质量数据监测、分析和反馈机制,强化机构、专科、病种、技术等质控建设。针对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不足的矛盾,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针对人口结构的变化,大力建设颐养之城、优生之城;从医养融合、体医融合、妇幼健康、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防治等方面,出台更多举措,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健康的向往和期盼。
(五)实施基层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夯实服务体系基础。更加注重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大力实施卫生强基工程,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推行基层首诊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优做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以人才队伍和重点专科建设为重点,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18、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适应人口集中转移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新形势,优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围绕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每个建制街道(乡镇)至少设置1所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所在社区(村)无需设置服务站(卫生室),其他地区每2-3个社区设置1所服务站,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所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进医联(共)体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服务平台,构建上下贯通、分工协作的城乡居民网格化健康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连续性卫生健康服务。
19、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置标准,进一步完善优化城乡居民“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完善政府投入、人事薪酬、医保支付、价格管理等配套政策。统筹推进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设为社区医院,推进社区医院示范县(市、区)建设,重点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强化综合健康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全面做好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90%以上的基层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基本标准,30%达到推荐标准,20%以上达到二级医院水平。推进基层特色科室市级孵化中心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城乡联合培育基层特色科室。加强甲级村卫生室、家庭医生工作室、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均衡配备医务人员,提高同质化服务水平。调整基层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基层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到2025年底县域就诊率达到92%以上。
20、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贯彻落实《扬州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推进方案(2019-2023年)》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紧密结合基层实际需求,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规模。建立科学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模式,加快培养更多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基层在岗人员培训,强化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发挥远程教育在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加大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改革招聘办法,促进卫生人才双向流动。结合医共体建设,探索实行县域内编制统一管理、县管乡用,加大力度为基层定向招聘卫生人才。按照“两个允许”要求,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使基层全科医生与县医院同等条件的临床医师绩效水平相衔接;提高基层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对基层引进的急需紧缺型人才,采用特设岗位的办法,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建立专项补助,推行骨干人才协议工资制。通过培养一批、招聘一批、下沉一批、共享一批、稳定一批等改革措施,系统性解决基层卫生人才不稳定不平衡问题。
21、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健康守门人”作用。将基层首诊式签约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体形式,壮大签约服务队伍,丰富签约服务内涵,优先做好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农村低收入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服务,逐步将肿瘤、慢阻肺等常见疾病纳入签约服务重点范围。积极推广重点人群中医药治未病干预等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将更多的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力发展“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预约上门服务。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服务价格、用药保障、绩效激励等配套政策,建立以签约居民感受度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建立基层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围绕便民利民实用原则,推进家庭医生团队下基层开设工作室,到2025年底,建成家庭医生工作室100个。
22、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效。提高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政府人均补助标准,不断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受益人群,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制度措施,强化各业务条线工作责任,不断提升项目整体工作水平。建立健全购买服务机制,推进医共体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逐步建立由家庭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综合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级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管理中心建设,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促进医防融合发展。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与健康管理积极性,增强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获得感。到2025年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提高到人均不低于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