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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十)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持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建设,推动老年医疗服务模式转变,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

  40、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完善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扎实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十四五”期间,全市至少创成15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大力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选树一批敬老爱老助老的先进典型。持续开展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到70%以上。深入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编制并实施老年人健康关爱系列项目,切实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强化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夯实基层老龄工作基础。

  41、完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大力发展老年医院和护理院,到2025年,市级建成(转型)1所三级老年病医院;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分别建成(转型)1所二级老年病医院。推进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促进康复医疗发展,推动老年医疗服务模式转变和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服务发展。加强老年医学研究和临床适宜技术推广,积极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安宁疗护床位,建立机构、社区、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成率达到95%。

  42、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推进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发展,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居家医疗服务,重点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医疗服务。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医养结合服务和管理规范化建设,强化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建立医养结合服务信用评价和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示范机构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医养结合保障力度。推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和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的价格和收入分配政策改革。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联(共)体建设,建立完善医养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5%以上。

  43、提升老龄化健康管理水平。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和中医养生文化,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强化预防保健,实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开展农村老年居民普惠性健康体检。组织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深化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完善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失能、神经退行性疾病等早期筛查和干预措施,构建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2%以上。

  (十一)实施健康产业促进行动,全方位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坚持政府与社会共同发力,推动健康产业与健康事业共同发展,催生更多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44、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2张床位的标准,预留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空间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指标。到2025年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分别达30%、20%左右。落实《扬州市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发布社会办医投资指引,引导社会资本在城市新区、周边地区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区域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儿童、精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短缺专科医疗机构;优先受理连锁型健康体检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眼科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强化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指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三基三严”,夯实医疗质量安全基础,提高诊疗水平。鼓励公立与民营医院开展人才、技术、管理等合作,支持服务模式和监管方式创新,加强服务质量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和行业诚信治理,不断提升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45、培育健康养老品牌。整合养老和医疗资源,打造集养老、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生康复等为一体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平台,发展社区养老综合护理中心。实施医养结合机构融合发展计划,将部分闲置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新建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积极开展面向家庭、社区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培育一批便捷高效个性化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培育选树一批在市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医养结合服务品牌机构,促进完善医养结合标准体系。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省定标准。

  46、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优势,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核心,建设知名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大力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心理健康等服务,鼓励连锁经营、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推动健康服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医学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发展应用。强化政、医、研、校、企协同创新,探索建立“技术、人才、资金和政策”整合集成的全链条新药创制与成果转移转化公共关键技术和系统服务平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下发《扬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扬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及监测评估实施暂行办法》,明确年度目标、工作指标和推进措施,实施清单化分工、项目化管理、目标化考核、阶段性评估。强化典型引路,积极鼓励各地、各单位大胆创新突破,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及时总结新作为、新经验、新成效,注重复制推广。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各项目标任务序时推动、各项规划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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