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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扬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全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三五”时期,是全市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时期。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老龄事业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市政府先后印发《颐养社区建设总体方案(2018-2021年)》《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扬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政策法规。市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聚焦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长期护理保险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相继出台《扬州市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推进街道养老综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扬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等系列配套文件,老龄事业发展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政策合力不断显现。

  ——老年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障覆盖率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连续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月平均养老金达2340元。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0.63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50.53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7.14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74.65万人,基础养老金月标准175元/人。建立高龄老人尊老金制度,每年为超过16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其中90-99周岁老年人尊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30-260元,为全省最高。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占比达10.76%,惠及老年人数近13万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均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参保对象范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安康关爱行动”,市区70周岁以上、其他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保险费用由财政承担,老年人参保率达70%以上。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和服务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老年医疗资源配置更加丰富,整合苏北人民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资源,建立扬州市康复医院;7所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有老年病科;全市建有医养结合机构30家,医养结合床位7178张(其中养老床位5510张,医疗床位1668张)。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实现县(市、区)全覆盖。不断深化社区养老和医疗服务融合模式,通过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嵌入“健康小屋”“医务室”或者签订协作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就医服务;以村(居)卫生机构为单位,全市乡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覆盖面达100%。为全市48万名65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健康管理率70%。以“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和健康促进“五进”为载体,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健康教育和老年疾病防控知识宣传,老年人的健康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

  ——养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按照“公园+养老”“医疗+养老”“小区+养老”的“3+”理念,布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全市拥有各类养老床位5.1万张,千名老人床位达42.8张。全市建成颐养社区124个、街道养老综合体12个、街道日间照料中心18个、街道中心厨房1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390个、社区助餐点473个,为超过16万名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全市拥有养老机构114家,养老床位2.46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57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63.8%。

  ——老年宜居环境逐步改善。贯彻落实《扬州市城镇老旧小区宜居改造实施意见》,高标准打造宜居住区示范项目43个,其中31个获评“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统筹实施宜居住区建设和适老化改造项目,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扬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联合会审制度,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加装电梯手续。推动支持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完成改造4426户。

  ——老年人精神关爱不断加强。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的老年教育网络,拥有老年大学和其他具备老年教育功能的机构300多家,参加各类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比例达20.5%。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征集温暖夕阳、文体活动、心理健康、健康促进、健康养生等老年人精神关爱项目148个,惠及老年人近5万人。组织开展老年春晚海选、老年文艺汇演、老年健步走、老年太极健身展演、老年书画摄影作品展等系列活动近百场。持续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7家单位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13家单位荣获省级“敬老文明号”。

  ——老年人权益保障不断强化。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维权组织网络,建立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社区(村)老年人维权小组。深入开展老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七五”普法规划,推动涉老法律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加大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力度,特别是在办理维护老年人涉及赡养、婚姻、财产等方面案件,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颁布《扬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不断提升老年人的优待水平。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两个百年梦想的交汇期,也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1.发展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龄工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省委、省政府把老龄事业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细化发展举措,推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实现老龄事业更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十三五”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老龄事业发展合力明显增强。扬州区域位置突出,生态环境优美,聚焦产业科创名城、文化旅游名城、生态宜居名城建设,争做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美丽中国•水韵江苏建设的示范,为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提供广阔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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