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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五)“智能助老”行动计划。加强“智慧助老”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难的良好氛围。研究编制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教材、“智能培训学习程序”,鼓励家庭成员、涉老社会组织加强对老年人的培训。组建培育一批“智慧助老”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等培训活动。建立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问题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发布动态进展。适时举办“老年达人”运用智能技术大赛,切实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十四五”期间,完成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20万人次。(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团市委)

  (六)实施老年人健康关爱项目行动计划。聚焦广大老年人需求、老年健康和老年精神关爱重点领域,推出温暖夕阳、健康促进、健康养生、智能培训、文体活动、心理关爱等系列老年健康关爱项目,切实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对老年健康关爱项目,采取公开征集、择优评定、社会化运作、合约化管理、第三方监管等方式,确保项目落地落实。(责任部门:市卫健委)

  (七)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行动计划。围绕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出行、提升为老服务质量、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老服务科技化水平以及管理保障等方面内容,深入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2022-2025年,每年按照全市城乡社区总数1%的比例,向省推荐上报“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单位”;到2025年底,全市4%以上社区建成老年友好型社区,创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5个以上。深入开展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引领全社会弘扬孝老敬老传统美德、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制。坚持党对老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证。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紧迫性,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完善各级老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基层老年工作力量。强化各级老龄委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职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动老龄事业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措施落地见效。(责任部门: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财政投入,统筹安排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加大老龄工作经费、政策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和完善鼓励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构建财政资金、民间资本、慈善基金等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三)加强监测评估。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老龄事业发展的动态监测,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市老龄委及其办公室要强化统筹指导,加强对主要指标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适时进行监测统计、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责任部门: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军分区。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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