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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祁门县“十四五”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未来五年,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将会有所下降。随着新旧动能转换,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率逐步下降,技术创新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综合考虑国际经验和我国发展的阶段,未来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将会稳中有降。“十四五”期间,要通过深化改革开放和鼓励创新等措施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空间。

  未来五年,我国生态环境压力依然较大。40年来,我国经过了快速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积累的环境问题在“十二五”时期集中爆发,“十三五”时期成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攻坚期”,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经历了改革发展的关键转折。“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将走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峰值期,但继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边际成本会上升。此外,“十四五”时期也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次要矛盾转化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阶段性和区域性分异并存期。

  随着祁门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要能适应人口增长的趋势,满足城市承载基本需求。随着城区规模的扩大、机动车辆数量增长、城镇垃圾不断增加,河流水体质量、空气质量将受影响,环境问题不容忽视,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统筹县城主城区、政务新区、经开区各自依规发展,解决各自的问题,实现快速提高。

  因此,祁门县区如何根据自身情况,建设与“高定位、高起点、高标准”相匹配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成为祁门县“十四五”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新常态下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立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科学研究、统筹规划,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城镇化质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抓好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推动城市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六保六稳”方针,实现稳中求进。通过保居民就业实现稳就业,通过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实现稳投资,通过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实现稳外资、稳外贸。

  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主动融杭接沪,围绕全区城乡建设战略部署和工作目标,重点以项目带动“城市品位再提升、基础设施补短板”为基本方式,加快全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全县的聚集效应和整体服务功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节 规划原则

  (一)规划引领,问题目标双导向

  坚持规划先行,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既要满足当前一段时间的需要,又能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二)适度超前,强短补弱

  适当超前引导,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对短板、弱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三)因地制宜,有序建设

  在保障民生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智慧市政建设和城市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逐步融合杭州都市圈。

  (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

  重视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科学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和规模,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破坏。

  (五)机制创新,市场主导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创新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深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按时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三节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4)《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

  (5) 安徽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46号;

  (6)《安徽省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8)《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9) 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的实施意见》;

  (10)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11)《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2018年修改);

  (12)《黄山市天然气专项规划(2010-2030)》;

  (13)《祁门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

  (14)《祁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5)《祁门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2015-2030)》;

  (16)《祁门县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

  (17) 各建制镇总体规划;

  (18) 其他专项规划。

  第四节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祁门县主城区、新城区、经开区以及所有建制镇。

  第五节 规划领域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交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环卫设施、防灾减灾、园林绿化、历史文化遗产、老旧小区改造、生态环境整治、智慧城市等。

  第六节 规划期限

  2021年-2025年。

  第七节 规划主要内容

  (一)县城城区

  围绕建设“黄山市域次中心”发展目标,以构建“祁门县城—金字牌”一体化区域发展主核心为重点,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形成跨域发展、组团结构、内居外产、生态契合的“一城、两区、十组团”城市空间发展格局:“中部主城区--中心商贸组团、祁红居住组团、金东综合组团、青罗寺旅游休闲组团、城南居住组团”;“东部工业开发区--电子电器产业综合组团、华杨工业物流组团、绿色产业园组团”;“西部政务文化区--高铁综合服务组团、政务综合服务组团”三大功能区、十个组团。加快城市道路骨干路网系统建设,同步完善水、电、气、综合管网配套,构建安全、健康、高效、集约、弹性的城市基础设施网络。

  1.中部老城区——主城区

  重点建设老城区为区域级公共服务中心,发展茶叶等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等商业网点,餐饮、住宿等生活性服务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体育等公服设施。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强祁山镇东街历史文化街区、西大街和三里街保护和景观改造。优化提升主城区宜居环境,严格保护周边不宜建设的生态保育区,合理布局公园绿地,建设滨水绿化带。加快公共交通、公共停车场和慢行系统建设,以及排水排污、供电供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2.东部工业开发区——经开区

  针对经开区规划区内用地紧张,规划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规划利用基本建成的龙门坦园、华杨园等条件完善组团功能,加快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集中入园。继续实施“优二进三”、“退城进郊”等工程,着力推动低端制造业、低附加值企业技改升级,形成以电子电器、绿色食品、林产加工为主导的工业产业集群。

  (3)西部政务文化区——新城区

  以行政中心西迁带动政务文化区发展,重点建设行政办公、科研教育、旅游接待、文化娱乐,配套建设居住、商业,过程中注重对陈坦河及西、北侧山体的保护。在发展过程中保持山-水-城协调统一的城市空间特色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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