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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蠡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规划(2019-2035)

  近期规划为到2025年热计量面积达到总面积的70%,远期规划到2035年热计量面积达到总面积的80%。

  7.5 规划技术措施

  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的相关政策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政策。蠡县实施供热计量应执行以下技术措施:

  (1)室外供热系统的热源、换热站、管网、建筑物必须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器等装置;

  (2)新建建筑室内系统应安装计量和调控装置,包括:户用热表或分配式计量装置、水力平衡、散热器恒温阀等装置,并达到分户计量的要求,户用热量表应能显示和上传累计热量、累计流量、瞬时热量、瞬时流量、供水温度、回水温度、温差和错误代码等。并具有数据存储功能,数据存储时效不应低于一个采暖期;

  (3)既有非节能建筑及其供热系统的改造应同步进行,达到节能建筑和热计量的要求;

  (4)既有建筑采暖系统的节能改造,在楼前必须加装计量装置,室内采暖系统应根据实际系统情况选择不同的计量形式,包括户用热表或分配式计量等装置;

  (5)政府机构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应按供热计量的要求进行改造,必须加装热量总表和调控装置,室内系统应安装温度调节装置。

  7.6 供热热计量责任主体

  蠡县政府是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的责任主体,应充分发挥供热计量方面的主导作用。供热企业是供热计量的实施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供热计量的主体责任。蠡县供热企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由供热企业负责热计量表和温控装置的选型、购置、安装、维护管理以及计量收费等,费用纳入房屋建造成本。供热企业应与供热计量、温控装置的生产销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内容。要强化供热企业供热计量收费实施主体责任,凡已达到供热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供热企业必须依法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对拒不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

  7.7 供热热计量发展规划

  由于供热分户计量供热系统与传统的采暖系统具有很大的不同性,且热用户用热计量化后可自行调节用热量,用热特点明显变化。每个城市由于所处地区的气候特点、城市发达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热用户经济水平、供热介质形式和供热系统方式都会对城市供热管网运行,实现供热分户计量后带来不同的影响程度。蠡县供热分户计量的发展,应严格、细致和深入做好供热分户计量推广工作,为在全县推开供热分户计量找到最准确的供热计量技术路线、最合理的供热计量模式和最适合的热计量表及温控装置选型。

  7.7.1科学制定供热计量技术路线

  蠡县供热分户计量节能技术路线,应达到居民用户可调、供热企业可控、主管部门可管的目标,为此建议采用数字采集传输接受装置,将用户终端和供热实施计量装置与换热站和供热中心调节控制装置实现一体化控制,进而实现供热计量数字化、节能控制智能化、住户用热自主化、政府监管网络化。实现最大意义上的供热分户计量节能。

  7.7.2搭建技术平台保证可持续发展

  为尽快推进蠡县供热热计量,保证城市集中供热发展的可持续性。规划建议蠡县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用户配合”为指导思想,供热企业尽快建立供热可控、用热可调、政府能管的供热计量技术平台,推动供热计量智能化、系统控制自动化、住户用热自主化、政府监管网络化的现代化智能热计量系统,为全面实现供热计量做准备。

  7.7.3供热热计量发展规划

  近年来,蠡县城市建设发展迅猛,城市供热市场逐年扩大,城市综合居住区不断增多,对城市新建区域将根据国家和省节能要求,一律按节能建筑和供热分户计量设计和建设。

  (1)实施方案

  本规划供热热计量采用供热热计量温控一体化智能系统,包括计量装置、调节控制装置、数字采集传输接受装置等,主要由以下三方面组成:

  1)用户端计量及远传系统

  用户室内安装温度探测和设定装置,室外管道井内安装热计量表和自动温控阀、户用控制器,每单元安装单元控制器,每个单元或一栋楼安装数据采集和远传装置。该单元能够实现用户个性化室温设置和室温自动调节,同时将室温及用热量传到供热系统控制室,为供热管理和供热系统调控提供数据。

  2)热网控制系统

  热源、供热首站和二级换热站安装自动智能计量、调控和数字采集传输系统。该单元能够使热源和换热站根据气候变化及用户负荷变化自动调整供热量。

  3)用户端与供热系统数字化连接系统

  用户端与供热系统通过网络实现数字化连接,热源、首站控制室能够设定二级换热站及用户的温度、流量等参数,供热系统能够根据设定参数和用户上传数据实现即时自动调节控制,通过网络还可以实现异地远程设定和调控,而且也可实现与政府监管平台的对接。

  (2)收费机制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有关供热热计量发展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和谐共建,全面发展的原则,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即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热价占30%,计量热价占70%。

  (3)规划时序

  1)规划截止到近期2025年,实现热计量达到70%以上。

  2)规划截止到远期2035年,实现热计量达到80%

  3)蠡县后续建设发展区应严格执行蠡县供热热计量规划,逐步纳入城市供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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