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军粮城工业园、滨海重机工业园(含无瑕工业园)及其周边的铁路专用线和货运场站的资源整合与挖潜改造,加强大型货物公铁转运和公路中转场站建设,为园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35条 能源体系保障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打造园区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加强煤炭消费控制,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实施军粮城电厂、东北郊热电厂等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落实市区两级电力空间布局规划,科学布置电力设施和电力线通道,保障园区用电供给。
优化供热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和燃气等清洁能源供热,因地制宜发展电供暖,降低燃煤供热比重,提高热网供热调峰保障能力,确保供热系统平稳运行。
强化燃气气源和高压管网调控,推动重点干线管网建设,完善燃气高压输配机制,实现燃气资源稳定供应和灵活调配。
完善天然气管网系统,增强天然气供应的可靠性。
第36条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践行工业节水理念,加强工业节水管理,提升工业用水效率,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落实国家《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要求,明确工业节水标准,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符合防洪有关规定。
第37条 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保障
推进信息网络演进升级,构建“泛在互联、全域感知、数据融合、智慧协同、安全可靠”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以东丽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为带动,积极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打造智慧园区云计算服务平台,有效提升海量信息交换和数据存储能力。
加快推进5G移动通信网络、光纤宽带建设、光纤入户、智能移动终端等工程,扩大无线覆盖区域。广泛布局立体感知、可靠传输、智能处理的感知网络,以智能互联为基础,构建园区“互联网+物联网”体系,提升工业互联网的产业赋能能力。
第38条 生产安全保障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要求,严格履行“三管三必须”工作职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重点行业规范安全生产条件,用安全生产倒逼机制推动工业转型发展。
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把园区项目准入关,确保涉危企业等与城市生活功能区之间预留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支持高危企业加大智能化、自动化改造和建设力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科技应用项目的投入。引导重点行业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技术改造投入,推广应用先进的工艺及装备,降低安全风险,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第39条 环境保护措施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国家“双碳”战略,落实“三线一单”要求,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推进碳排放、污染排放强度和总量“双评双控”,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推动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实施循环化、节能低碳化改造,促进园区资源循环利用、能量梯度利用,提升工业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各园区需从源头加强“邻避”问题预防工作,在项目审批、建设、运行等各阶段进行有效预防和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邻避”问题。
第二节 政策保障
第40条 加快产业转型、提升链条韧性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落地,发挥支持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作用,推动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培育壮大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汽车技术等主导产业,打造东丽区高成长企业梯队。
落实“链长制”,攻坚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汽车技术等重点产业链建设,串联关键环节、补齐薄弱环节、强化优势环节,着力做大产业规模、做优产业布局、做高产业能级、做强产业竞争力,为制造强区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第41条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推动园区存量用地的高效利用。完善土地管理奖惩机制,加强项目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全过程动态管理,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加快推动“退二进三+退二进二+退二优二”,引导低效工业用地有序退出。允许原产权人再开发,促进产业园区内生更新,鼓励产业用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认真落实土地供应机制优化措施,对不同产业企业用地供给方式和供地年限实行差别化管理,支持产业混合用地复合利用。推进工业用地灵活供应,实行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推进产业用地要素市场化,加强工业用地分类管控,充分保障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第42条 建立全流程监测监管机制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鼓励园区搭建大数据平台,建立产业链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录库,及时收集企业运行、固定资产投资、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等相关数据,准确监控企业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园区发展质量效益,分析判断经济运行态势,实施动态监测和及时反馈,做好跟踪服务和评估工作。
建立产业项目的监管评估机制,强化属地责任,各园区管委会在土地出让后依据产业监管协议进行定期考核,建立产业项目用地台账、评估机制和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