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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明水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该分布带由于有充足的水源注入,湿地含水量较高,植物多为芦苇群系和苔草群系。芦苇沼泽常年积水,水深一般在20cm以上,土壤多为沼泽土,草根层发达,厚度为15~30cm,芦苇的地下根茎根蘖性强,繁殖快,故伴生植物少,常形成单优势种,盖度一般为80%~90%。芦苇的伴生植物随水的流动状况和水深而异,在微弱流动水的河边,常伴生有挺水植物;在距河较远的静水条件下,伴生有沼泽植物和湿生植物;在湖泊死水条件下,伴生有香蒲、水葱、糜草等;在积水深30cm以上时,水中常生有水生植物小狸藻、尾狐藻和微齿眼子菜,以及水面浮生植物槐叶萍等;在水较浅的洼地边缘地带,土壤为泥沼泽土,常有薄层泥炭(其中0~20cm为草根层,20~35cm以泥炭为主,35cm以下为黑色腐泥),群落组成以芦苇为优势种,盖度80%左右,植株较矮,伴生植物以沼泽植物为主,有狭叶泽芹、细叶毒芹、小白花地榆、水蓼、狭叶水蓼等。

  苔草沼泽群系植被组成以苔草属和莎草属的种类为优势,群丛的总盖度60~80%,伴生植物有狭叶甜茅、狭叶泽芹、莎草、无脉苔草、乌拉苔草、睡菜、球尾花及藓类植物;

  湿地植物多样性与物种丰富度较高,适合丹顶鹤、白枕鹤、大鸨、白头鹤等珍稀水鸟来此栖息繁殖,成为东北亚多种迁徙旅鸟迁徙停留的中转站。湿地丰富的食物资源和良好的隐蔽条件,也为多种冬候鸟创造了较好的取食和栖息场所,也是明水县境内保护动物主要活动区域。

  (二)西部一般湿地零散分布带

  该湿地分布带于明水县西部零散分布,范围包括双兴镇、育林乡、明水镇、通泉乡、崇德镇、通达镇、永久乡,总面积为135.5428hm2,占全县湿地总面积的61.23%。其中,沼泽草地面积122.715hm2、内陆滩涂面积为12.8278hm2。

  该分布带由于离河较远,区域内湿地水源主要靠自然降水及附近地表径流,水源注入不稳定,湿地类型以沼泽草地为主,明水县沼泽草地主要分布在该区平地或低洼地区,有常年积水或季节性积水,属非地带性植被,大多为原生。组成草甸的中生草本植物包括湿中生、中生和适盐耐盐的盐中生草本植物。因局部地势变化,植被群落变化较大,一般可分为下面两个群系:

  狼尾草草甸。以狼尾草为单优势,混有大量苔草,个别地段有羊草及杂草丛生,局部地段有芦苇、牛鞭草、萎菱菜、野谷草等间生,组成种类较为丰富,每平方米10~15种,草群生长较茂密,总盖度70~90%,一般草层较高,伴生植物有假拂子茅、柳叶花草木犀、天蓝苜蓿、箭头唐松草、地榆等;

  星星草草甸。分布在碱泡周围或平地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有些地方雨季常有临时性积水,土壤呈盐碱化,群丛组成种类单纯,每平方米4~9种,以星星草、朝鲜碱茅、碱蓬占主导地位,总盖度30~60%,伴生植物有碱蒿、西伯利亚蓼、朝鲜碱茅、野大麦、地肤子等。

  该分布带内存在黑龙江明水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该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区域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及其野生动植物资源为目标,集自然资源保护与湿地恢复、科研监测、宣教与培训、可持续发展于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保护区内分布有国家I级保护鸟类7种,包括东方白鹳、金雕、白鹤、丹顶鹤、白枕鹤、白头鹤和大鸨等。国家II级保护鸟类32种,有白琵鹭、赤颈、白额雁、鸳鸯、大天鹅、灰鹤、小杓鹬、小鸥及隼形目、鸮形目鸟类的所有种。

  第三节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根据国土三调数据分类,河流、水库、坑塘等水面不再属湿地范畴,但本规划仍规划加强河流、水库、坑塘等水面保护管理。

  明水县境内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980.4063hm2,区内河流、水库、坑塘等水面是水禽的重要栖息地,也是明水县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面积由明水县人民政府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市县、乡镇河湖长制管理,使得保护管理级别不降低。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有责任提供协调保护管理及指导。

  第四章 规划建设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建立湿地保护制度,将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征用占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期间,明水县湿地保护的根本任务为考虑湿地分布的主要特点和湿地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在建设内容和项目安排上,根据点面结合、重点突出、保护和恢复并举、全面保护和示范优先等原则,对一些重要湿地,尤其是国家重要湿地及其湿地功能区域优先安排湿地保护恢复与保护、生态效益补偿、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作用,把全面保护与恢复湿地的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湿地保护与恢复

  按照“全面保护、系统恢复、对上争取、属地落实”的思路,加强湿地保护能力设施建设,同时对退化或遭受严重破坏的湿地开展湿地恢复,在适宜区域实施扩大湿地面积工程。

  一、规划范围

  根据明水县湿地分布特点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实际需求,将区域内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内全部湿地及生态区位重要的湿地列为重点保护管理;其他湿地列为一般保护管理。

  在安排保护项目建设时,在重点保护管理湿地区域内,按湿地管理事权划分及相关规定安排投资。经严格科学的筛选、论证和立项进

  行选择,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明水县政府相关投资。

  二、建设内容

  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主要包括湿地保护、退化湿地恢复、湿地生态修复和野生动植物生境恢复四部分内容。其中,湿地保护项目包括水质保护、水岸保护、湿地文化保护、保护管理能力建设以及保护管理站点、保护设施、巡护设施设备等。退化湿地恢复项目包括排水退化湿地恢复和外来入侵物种治理等;湿地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包括水系连通、水位控制、驳岸改造、生态补水、水道疏浚、河流整治、水质改善、污染治理、水体富营养化治理等;野生动植物生境恢复项目主要包括植被恢复、生境改善、生态廊道、生境岛、隐蔽地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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