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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明水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开展湿地植被恢复、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拆除围网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以及开展必要的湿地监测、巡护、科普宣教等活动。

  加强沼泽湿地和珍稀候鸟迁徙地、繁殖地的保护,恢复退化湿地,提升区域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稳定性,完善保护管理、科普宣教、科研监测及勘界立标等设施。

  (一)湿地保护建设

  开展湿地生态监测站点建设。构建湿地生态监测体系,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监测主要对象为湿地土地资源、生物资源、水资源和湿地的环境质量。依托县级林草湿地数据中心,在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明水县爱国水库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建立湿地植物监测点、水文水质监测点、气象监测点、水生动物定位监测点、鸟类救护站、动物疫源疾病监测站等野外监测站点为一体的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采用“3S”、无人机巡航等先进技术,结合实地调查,较系统、详细地监测各种湿地类型的物种数量。开展重点保护物种生态习性、栖息环境、种群数量和迁徙规律监测,水禽生物习性、种群数量、迁徙规律监测,候鸟、留鸟等鸟类对湿地生态的影响监测以及外来物种监测等湿地专项监测活动。

  加强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包括明水国家自然保护区去保护管理局设施维护和巡护设施设备购置;完善科普宣教区(馆)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设备;为了有效隔离外界的搅扰,降低人为干扰对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在保护区靠近村镇、林场场部交界处等人为活动较为频繁区域,建设生物围栏,严格控制对湿地的围垦和人为破坏。

  打造湿地科普教育平台。依托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湿地及其独特湿地景观、湿地文化等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湿地宣教基础设施和设备。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建设湿地宣教平台,设置宣教点。通过配备科普宣教设备、制作宣传材料、加强科普技术人员培训等措施,增强全县湿地宣教能力,示范并带动全省范围内湿地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湿地恢复建设

  针对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生态脆弱敏感的重要湿地,珍稀濒危物种繁殖栖息地,以及鸟类迁徙通道上的重要湿地开展湿地恢复工程。通过湿地植被恢复、外来入侵物种治理、水系连通、生态补水、水道疏浚等措施提高湿地质量,改善湿地水鸟生境,增加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空间。根据明水县湿地资源现状,结合境内保护地实际情况,“十四五”期间规划重点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重点项目建设,增强湿地生态功能。

  专栏2 湿地保护与恢复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实施范围 规划内容 建设内容

  明水县退化湿地综合治理项目 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明水县爱国水库县级自然保护区

  加强湿地保护,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监测能力 (1)对省、国家争取资金。建设湿地生态监测站点,监测主要对象为湿地土地资源、生物资源、水资源和湿地的环境质量

  (2)打造湿地科普教育平台,完善湿地宣教基础设施和设备

  (3)针对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生态脆弱敏感的重要湿地,珍稀濒危物种繁殖栖息地,以及鸟类迁徙通道上的重要湿地开展湿地恢复工程。

  河湖连通,修复退化湿地生态系统;使珍稀水禽栖息地和迁徙生态廊道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全面保护沼泽湿地

  第二节 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在规划期内,开展明水县内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的试点工作,探索推进明水县县级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对湿地生态补偿的对象、标准、方式方法等进行综合研究。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允许范围内的湿地进行湿地保护管理生态补偿,利用补偿经费开展保护与恢复湿地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实现长效管理,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湿地的环境、生态价值和功能。

  补偿范围包括:

  1、候鸟过境区耕地作物受损补偿、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补偿、候鸟迁飞栖息地食物供给等。

  2、对承担重要湿地保护任务的国家级湿地保护区管理机构给予补助。主要用于监测监控设施设备购置,巡护道路维护、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等支出及聘用临时管护人员所需的劳务费用等。

  专栏3 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实施范围 建设内容

  明水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黑龙江明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

  明水县爱国水库县级自然保护区 对省、国家争取资金。对因保护珍稀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需要而给湿地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范围内的耕地承包经营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适当补偿,也可用于因保护湿地遭受损失或受到影响的湿地周边社区(村、组)开展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节 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

  在对明水县境内湿地进行严格保护和有效恢复的基础上,加强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同时,适当开展一些可持续利用活动。选择典型地区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建立不同类型湿地开发和合理利用成功模式。

  湿地自然教育基地。依托全县湿地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开展湿地自然教育,建立有一定影响力的湿地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内容包括湿地自然教育基地场所建设、教师队伍培养、线上线下课程内容设计、湿地研学、购置培训教育设备等。采取聘请专家、学者为主体的教师队伍,对学生进行湿地科学、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讲解,通过观察湿地的景观、物种、生境和生态系统等,使学生充分了解湿地资源特征与保护手段,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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