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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明水县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三)湿地科普宣教工作薄弱,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虽然明水县政府及明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湿地资源保护的科普宣教力度逐年加大,但公众对湿地概念、价值和功能及其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仍缺乏足够的认识。且由于人口持续增长的压力和土地资源缺乏,湿地往往被作为一种后备土地资源被不合理开垦或转为它用,随意占用湿地改变湿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湿地作为一种独特生态系统的价值和功能被忽视或弱化。只有让决策人员、社区居民认识湿地,了解湿地,享用到湿地提供的生态产品,才能飞跃式提升湿地保护意识。

  (四)湿地管理涉及部门众多,协调难度大

  湿地是多种资源组成的复合体,涉及湿地管理工作的部门有林草、生态环保、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文旅等。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仍处在多部门的多头管理和交叉管理之中。各部门分别管理湿地生态系统内部的某个资源主体,并均有相应的法规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如国土部门负责湿地土地资源管理、渔业部门负责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渔政管理、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的调配和水利防洪等。要素式、部门分割式管理模式体制与湿地生态系统本身的特性不相适应,割裂了管理的系统性,造成湿地保护与围垦、城镇化进程、旅游开发、水利防洪设施建设、水资源调配等诸多冲突。林草部门牵头与组织协调的职责难于落实,很难协调各相关部门基于部门利益对湿地的管理需求,责任和义务分离,管理与权利分割,管理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湿地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复杂的管理体制看似分工明确,实际操作起来往往会导致部门矛盾和纠纷,降低管理效率。多资源组成的湿地生态系统加上错综复杂的交叉、重叠管理,对明水县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产生了一定的阻碍,明水县湿地保护协调机制亟需建立健全。

  (五)湿地保护与恢复任务重,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明水县除与湿地相关的自然保护地有一定的保护管理资金外,其它湿地没有直接的建设和管护经费,有些甚至一直以来都没有开展保护管理工作。为切实有效推动湿地保护工作,急需补齐湿地保护基础薄弱、基础设施支撑不足、资金投入较少、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等短板,部分区域面临的湿地破碎化、湿地环境污染、湿地功能退化等问题急待进一步解决。

  (六)监测体系不完善,不能实现湿地资源动态管理

  明水县湿地斑块破碎、湿地与居民点交错、人为干扰频繁,并且受气候、水文、气象等因素影响,湿地退化、破坏现象时有发生,为及时掌握湿地面积及生态功能动态变化,并为建立湿地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提供可靠基础数据,迫切需要建立湿地生态系统监测体系,为明水县湿地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节 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大”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及“十九大” 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略之一,明确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高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全国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也已编制发布,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增强湿地生态功能、提高湿地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部署、依据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严守湿地生态红线、坚持湿地生态保护优先等为原则,规划开展湿地恢复和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体系、能力建设及合理利用示范等工程,恢复和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生态保障。

  湿地不仅可以为人类提供丰富多样的物质产品和文化产品,而且在维护生态安全、气候安全、淡水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展湿地保护工程对于构建明水县区域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湿地既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又是独特的自然资源,可供开展特色旅游、宣教和科研活动。明水县湿地为众多生物提供了栖息环境和食物来源,保护明水县湿地,完善黑龙江省湿地网格,对珍稀野生动物提供生存环境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

  因此,保护明水县域内湿地,对于维护区域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全国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总体部署及《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以湿地全面保护为根本,以确保湿地面积总量稳定、湿地生态功能有效提升、湿地生态空间品质得到优化为总体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自然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为抓手,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提高明水县湿地监管能力,增强支撑能力,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生态健康和永续利用,满足周边社区居民日益增长湿地生态产品需求的有效供给,为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安全、促进明水县转型升级、实现明水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第二节 规划原则

  保护优先,科学修复的原则。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景观资源,保持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湿地保有量维持稳定,避免建设活动和其他活动对湿地的占用或破坏;对于因人为干扰而遭到破坏的湿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尊重自然,按照湿地生态系统的演替规律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加强其恢复与修复工作,并通过规划和管理加强湿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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