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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平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

  2.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围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健康教育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养老机构等活动,不断拓宽健康教育渠道,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特色食疗、药疗等项目。推动中医药与老年医疗健康融合发展,逐步提高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推动优质中医药诊疗资源下沉,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提升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025年底前,实现县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全覆盖。(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增强医疗卫生机构为老服务能力。提高综合性医院老年病医疗治疗水平,促进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鼓励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提高为老服务能力。推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到2025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市卫健委负责)

  4. 推动医疗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方式收费。上门服务费可以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收费使用本医疗机构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市卫健委负责)

  5. 积极推进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医疗机构按照“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服务试点,鼓励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增加安宁疗护床位,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及家属提供便利服务。对安宁疗护服务的部分诊疗项目,探索实施舒缓疗护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保障效能。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生命教育,将生命教育融入中小学相关学科课堂,推动社会正确认识和接受安宁疗护理念。(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医保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强化医疗卫生健康与养老服务衔接,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做实合作机制和内容。鼓励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根据需求和自身条件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纳入医保定点。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发挥医疗资源优势,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优抚医院、光荣院改革,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具备条件养老机构承接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养老大院、农村养老互助站点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服务相互衔接。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康复服务”,探索发展覆盖社区、居家、机构间的智慧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强老年人疫情防控。制定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指南,充分考虑老年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困难和需求,分类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结合老年人慢病健康管理、健康体检等工作,积极宣传引导接种新冠疫苗,做好接种过程的医疗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做好疫情处置期间老年人就医帮助、生活照顾、心理慰藉等服务。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制度和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卫生防疫设施设备,强化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1. 老年健康宣传活动。针对老年人主要健康问题,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

  2. 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60%以上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

  3.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2025年底前,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具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4. 人才队伍建设。参加全省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对全市医养结合机构的医护人员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

  5. 老年健康促进工程。监测老年人健康素养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将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覆盖至所有县(市)区。实施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和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实施老年痴呆防治行动,提升老年痴呆防治水平。

  6. 安宁疗护服务网络。积极争取安宁疗护试点,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7. 医养结合示范行动。按照国家部署,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

  (六)推进银发经济快速发展。

  1. 强化老年用品开发利用。结合我市优势资源和产业,紧贴老年人实际需求,研发与老年生活密切相关用品。根据居家养老及失能半失能老人特点,重点研发制造适老化日常用品、移动辅助工具及无障碍产品、生活护理、辅助搬运、巡检监护等老年产品。(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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