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辽宁省)建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发展规划

  (五)开展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

  研究制定《建平县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强化推动陶瓷制品、家具制造、木材加工、表面涂装等各行业VOCs废气收集和处理,大力推进源头控制,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实现涉VOCs排放企业收集设备覆盖率达100%,收集率不低于80%,去除效率不低于75%。同时加强监测监控、强化执法检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六)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好的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企业实施分级量化管控。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应急减排措施以有效控制重污染行业的涉气工序为主,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分类施策。以“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作为基本要求,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生产线或停止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指导企业先行报备。

  四、水环境质量管控

  (一)实施重点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

  1、以老哈河、蹦河、第二牤牛河管控为重点,以入河排污口整治为抓手,全面开展溯源排查,对污染源、汇水水流等展开地毯式详查,逐家逐户排查到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加强日常监管及源头管控,对企业违规设置排污口,私设暗管等违法行为,要全面从严治理,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曝光一批反面典型,起到“警醒一片”的效果,推动污染源彻底治理到位。

  2、结合各流域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现状,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改善水质、水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扩容等措施,因地制宜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优化水环境控制单元,完善水质断面监测网络。尝试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推动建立水环境、水生态和水资源的监管体系。

  3、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水质提升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扎实举措完成老哈河、蹦河等两个国控断面、梨树沟一个市控断面水质达标工作。

  (二)工业废水治污防治

  1、加强工业废水治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重点开展涉水行业专项治理,开展对铁选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节约水资源。

  2、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生产废水偷排,强化工业园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三)生活污水治理

  1、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十四五”期间,随着县域经济的全面发展,城区人口随之增长,目前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3万吨生活污水基本达到满负荷运行,为保证我县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应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

  2、进一步完善再生水管网建设,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提高再生水循环利用效率,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方面,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提高中水回用率。

  3、加快乡镇生活污染治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县域重点镇必须全部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平县三家御河新城污水处理厂、建平县小平房污水处理厂、建平县建平镇污水处理厂、建平县沙海镇污水处理厂、建平县黑水镇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将全部建成投产。以小平房村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以及热水畜牧农场西岗分场、热水分场、白山乡嘎海吐村和长汉池村的污水集中处理工程为标杆,持续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

  4、实施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对城区现有合流排水方式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或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到2025年底,县城区范围内基本实现雨污分流。

  5、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将不达标的污泥填进耕地。通过建设污泥处理设施,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安全处理率达90%。

  (四)农业污染防控

  1、积极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现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鼓励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依据土地消纳能力,进行畜禽粪便还田。

  2、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膜下滴灌技术,扩大有机种植面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 推行秸秆还田,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

  (五)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完成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根据省厅的安排,划定日供水500吨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做好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推进不同级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照“一源一档”原则规范化建立环境管理档案,对水源环境状况实行动态评估。推进乡镇级水源环境整治,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通过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污染水体治理力度,每年面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全面提升城乡居民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十四五”时期,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报告、公报、规划等总结类或文件类信息,本站展示并非全部都完整,为了您更加全面、更有实效的查询学习,建议您到相关地区政府官网浏览或下载完整版本;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guihua/db/8598.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