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指标
1、应对气候变化
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组织重点碳排放企业参与碳排放交易,组织开展碳排放清单、碳达峰方案编制工作,增强城市绿化覆盖率,进一步增强碳汇能力。
2、大气环境质量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削减,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达到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夏季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进一步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增加,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水环境质量
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同步改善。国控、省控、市控断面的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达到省和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
4、声环境质量
县城区内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标准,交通干线噪声排放平均值不超过60dB(A),噪声达标区域覆盖率达到95%以上。
5、土壤环境质量
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摸清土壤污染家底,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6、固体废物管控
工业危险废物收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县城实现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
7、生态建设
全县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形成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0%。
8、环境风险防控
实现环境和人群健康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能力,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完善。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事件。
9、农村环境
畜禽养殖污染物得到有效利用,加快农村分散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节能化绿色养殖转变。努力创建各级生态村、镇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第四章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生态建设,从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环境等环境治理以及固体废物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统筹抓好治污减排工作。
一、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制度
严格落实朝阳市关于“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的要求,细化管控单元,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与优化布局,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强化空间引导和分区施策。
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引导功能,优化发展布局、调控开发强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强化环评源头管控。充分发挥产业准入清单引导作用,强化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机制,根据各乡镇场街、产业园区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生态状况,设置环境准入门槛,明确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及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
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推动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碳达峰政策要求,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路线图研究,推动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积极探索符合建平战略定位、发展阶段、产业特征、能源结构和资源禀赋的绿色低碳转型路径。鼓励碳排放或综合能源消费较大的企业制定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开展企业自身节能降耗、绿色低碳转型实践,积极谋划社会生活碳达峰。
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编制县域碳汇清单,摸清县域内森林、农田、草原、湿地固碳本底情况。根据县内碳汇量确定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碳排放上限,实行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能耗限额控制。
根据国家的技术导则和上级部门的政策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全县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产业生产过程、土地利用变化等领域。围绕碳排放控制目标,强化项目准入。在规划环评、项目环评阶段要求增加能评和碳评内容,并按照能评的内容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2、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
全面加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支持企业实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能效提升工程。积极推动风光发电项目的建设,普及城乡太阳能光热利用,探索建立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电源系统,加强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逐步提高稳定供电能力。
3、推行全民低碳行动。
积极按照上级政策和技术要求,面向全县园区和企业,探索参与“低碳”“零碳”试点示范。开展“碳中和”实践,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参与“零碳”试点建设,推进实施“碳中和”活动。深入践行绿色理念,宣传绿色出行,节能降碳理念,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