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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发展规划

  五、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县域全部,包括4个街道、24个乡镇、2个国营农场,共4869.4平方公里。

  六、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1-2025 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

  第二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背景和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回顾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以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为主线,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主要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方向,推进法制环境、强化企业监管、加大环保投入、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防范环境风险,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阶段性目标。

  (一)主要生态环境指标如期完成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中水回用率达80%以上;城镇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工业废水处理率100%;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续下降。

  (二)环保督查信访案件完成整改销号

  2017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县信访案件41件,2018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我县信访案件79件,2020年,辽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收到信访案件57件,2020年,辽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7件,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县信访案件58件,现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三)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全面实施了《建平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系列专项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累计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77台;大力开展工业污染达标治理,完成了147家企业工业粉尘污染工序安装高效除尘装置工作;全面控制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挡,工地场地硬化,物料运输采取密闭,物料堆放采用苫盖等抑尘措施;实施了膨润土、珍珠岩、硅石企业原料场、晾晒场周边设置高于料堆的防尘网或围挡;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取缔关停了16家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和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全县散煤消费量较“十二五”降低30%以上;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责任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深入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600余台;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稳步提高;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印发实施《建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战演练,强化部门间应急联动与协作。

  (四)开展水环境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制定《建平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了建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标准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施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目前已投入运行;开展了入河排放口排查工作,全县入河排放口共计1407个,其中山水排放口145个、畜牧养殖排污口765个、工业企业排污口497个,制定下发了《建平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开展了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建立了河流河段、入河排污口、重点监控断面全覆盖的县乡两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削减污染负荷,降低纳污总量,确保水体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合理优化养殖布局;对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染物不得向水体排放;对全县新建、在建、改造、迁建加油站地下油罐进行了双层罐改造工作。

  (五)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根据《“十三五”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编制了《建平县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了“十三五”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对13家陶瓷企业进行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开展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共完成应急预案备案企业230家。

  (六)强化土壤环境监管,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制定下发了《建平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辽宁省环保厅要求完成我县土壤污染防治远程遥感填报和土壤点位监测工作,摸清了重点地块环境污染风险底数,建立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污染地块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土壤污染修复工作。

  (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恶化

  完成了创建省级生态县部分指标,编制印发了《建平县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建平县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建平县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了老虎洞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天秀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古生物化石市级自然保护区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完成了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界碑界桩设立工作,并编制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及市环保局批准,解决历史遗留的养殖场和高铁穿越保护区问题。完成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内耕地红线、土地规划的梳理排查工作。

  (八)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共创建完成了1个省级生态镇、8个省级生态村、2个市级生态村。完成了1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深入开展农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工程,完成了万寿街道办事处小平房村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了热水畜牧农场西岗分场、热水分场,白山乡嘎海吐村和长汉池村,太平庄镇五间房村和张家窝铺村的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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