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提高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社会救助标准持续提高,社会服务力量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法制体系逐步完善, 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是全面完成小康社会建设战略目标,向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市民政会议精神,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取得实效的重要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守住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底线,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始终与时代同发展、共进步,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现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一、“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社会救助、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城市养老、社会组织党建、社区服务、基层治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志愿服务、地名及殡葬等民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机构改革等做出了部署,对民政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 将民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工作部署。2019 年 9 月,市政府组织召开第十五次全市民政会议,总结了第十四次全市民政会议以来的工作,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全市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重点任务、工作方法、保障力量。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民政工作, 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共同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全市民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主线,在经历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等重要调整中,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大局中较好地发挥了民政部门的基础性保障作用,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民政工作实现科学发展,改革成果更多的惠及广大群众。
(一)困难群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更有力度
1. 全面逐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认真对标上级有关标准和要求,不断完善救助保障标准科学确定和自然增长机制。城市低保:城区月标准提高到 700 元,增幅 21%; 海、台、岫统一提高到 650 元,增幅 30%、48%、48%,城乡分别实现标准统一。农村低保:城区和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年标准统一提高到 5340 元,分别增幅为 38%、42%、44%。实现了全地区农村低保标准统一。城市特困人员:城区,海城市,台安县
和岫岩县月标准统一提高到 1055 元,分别增幅 21.68%、38.71%、44.72%,实现了全地区城市特困人员集中、分散供养标准的统一。农村特困人员:城区集中、分散供养月标准统一提高到 730 元,分别增幅 23.47%、81.07%;海城市和台安县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岫岩县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月标准统一提高 660 元,分别增幅 27.02%、87.94%和36.18%、125.51%,实现了各地区的集中与分散供养标准统一。
2. 建立健全了困难群众保障机制。围绕打造“阳光救助、 精准救助、温暖救助” 的工作标准和目标,建立健全调整市、县两级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依托“8890”幸福驿站建立社会救助社区贫困户帮扶工作站 970 个。搭建鞍山市城乡困难户帮扶平台,全面整合
了全市 13 个部门 33 项救助业务,建立了鞍山市城乡困难户帮扶平台,获得了全国民政系统十大创新奖,并在民政部专题会议上做经验介绍。
3. 及时精准实施民政各项保障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夯实民政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作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收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鞍山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办法》等系列文件,同时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制度,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遭遇临时困难需要救助的家庭和人员提供“救、急、难”。不断增强了民政基本民生兜底保障能力,从制度上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助力脱贫攻坚,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创新实施单独保障、事实认定、支出型核减、子女赡养费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收入评估和低保渐退等多种个性化保障措施,各县(市)区全力落实,把全市符合低保和特困人员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崔枫林副省长亲笔批示向全省推广,并以《辽宁信息》为载体专报国务院办公厅。
(二)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更上台阶
1. 建立健全了多元化养老产业投入机制。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为示范, 民办养老机构为主体,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养 老服务体系。到 2020 年底,全市养老机构已达 227 家,养老机构床位达 25096 张。社区日间照料室已达 342 个,占城区社区总数的 98.3%。累计投入超过 1.3 亿元,用于资助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和消防设施改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 贴、新增床位补贴、集中型护理床位补贴、民办公助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社区日 间照料室建设、护理人员培训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