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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 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成功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 采取“1+9”举措全力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引进社会资本投资 建设,1 个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5 个县级服务中心和 50 个社区服务站点与“8890”幸福驿站同步推进,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3. 创新农村养老工作模式。探索创制我市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通过打造嵌入式养老服务、志愿关爱服务和春帮秋扶三种模式,全面推动试点建设工作。我市创制的三种

  模式得到了省民政厅的高度认可,在全省农村养老工作现场会上作了试点经验介绍,并在全省推广。

  (三)社会事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1. 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五年来,围绕公墓建设运营中违法违规行为、违规私建硬化大墓、非法公墓建设和散埋乱葬突出、殡葬领域服务价格虚高和服务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与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相结合,大力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摸排整治、散埋乱葬问题专项整治、殡仪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专项整治等行动。土葬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硬化大墓得到有效整治、散葬坟墓得到有效控制、非法公墓得到有效治理、殡葬服务供给逐步加强。市殡仪馆收费价格下调 59%,海城市殡仪馆下调40%,台安县殡仪馆下调 20%,岫岩县殡仪馆下调 15%。鞍山殡葬服务工作成果和殡葬行业乱象整治工作被省政府网站登载,并在东北新闻网等国内网站和媒体转发。

  2. 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工作。为解决农村散葬坟墓出口问题,积极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各县市和涉农区编制了 2020-2025 年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完成了全市《2020-2025 年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落实了奖补政策,建设运营 8 个试点公墓,市本级和台安县分别被列入全省农村散葬坟墓整治工作试点市、县。

  3. 加强文明殡葬推进力度。持续开展文明殡葬城市禁烧工作,主动会同公安、城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构建网格管理、条块结合、责任倒查的长效机制,实现了殡葬用品市场日常监管常态化。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组织海葬 40 批次,海葬骨灰 2368 份,强化殡葬服务设施投入。投资 1.9 亿元,新建了市级殡仪馆,成为中国北方一流的现代化殡仪管理服务机构。投资 2530 万元,完成了市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工程建设。全市 6 家经营性公墓全部建设了节地生态安葬园区。

  4. 推进专项社会事务服务工作。为全市 3.8 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合计发放两项补贴约 1.7 亿元。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 1.1 万人次, 市救助管理站长期滞留的 18 名流浪乞讨人员已全部集中安置,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滞留人员安置难问题。全市婚姻登记近 8.9 万对。筛选 5 家社区卫生中心为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单位,进一步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

  (四)基层自治能力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1. 不断提高城乡社区服务能力。累计投入资金 4945 万元,对 197 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进行了资助援建和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全市共计 348 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面积全部达到 400 平方米,平均面积达 568.2 平方米。全市共计 830 个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全覆盖,面积全部达到 200 平方米,其中达到 350 平方米省定标准的有 422 个,占比 51%,平均面积为 317 平方米。创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的具体要求, 取消一站式服务大厅模式,采取零距离、面对面的形式为居民提供服务。

  2. 推进建设“枫桥式”腾鳌。赴腾鳌镇开展专题调研,并组织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经验,围绕做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选优配强“两委”班子、开展社区干部交流培训、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打造养老服务试点镇和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等措施,以腾鳌镇为试点引领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3. 积极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经过积极争取,克服财政紧张等实际困难,分别于2017 年 7 月 1 日、2018 年 8 月 1 日和 2020 年 7 月 1 日,连续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待遇。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水平已由 2015 年末的人均 2040 元/月,提高到了目前的人均 3263 元/ 月,增幅达 1223 元。妥善解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社区工作者,因医疗保险缴费不足最低年限,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还创新性的开辟了社区工作者晋升渠道和发展空间,于 2019 年末会同市人社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面向全市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了 70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实解决了困扰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多年的晋升渠道不通畅,发展空间不充足的问题。

  4. 选优配强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2016 圆满完成了村“两委”换届工作, 2018 年起,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了基层自治组织成员联审排查工作,依法依规清理了排查出的 121 名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村“两委”成员,并全部补强配齐到位。

  (五)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加强

  1. 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立社会组织第一党委,同步推进党建工作“两个覆盖”。累计登记社会组织 1577 家。大力推动了“社区活动社团化、社区服务民非化”,建立了“2+1+X”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鞍山模式。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93 家行业协会商会全部完成脱钩。开展清理整顿,清理规范社会组织 429 家,清退在登记机关备案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277 人,在全省地级市率先实现党政机关导干部不在社会组织中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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