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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3月30日)

  (八)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巩固生态文明创建成果。积极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高水平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全面落实“双碳”战略。认真执行具有绍兴特色的碳达峰政策,严格落实重点企业碳报告制度,推进低(零)碳试点示范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核算,争创省低(零)碳乡镇(街道)10个以上,低(零)碳村(社区)100个以上,力争全省低碳试点县全覆盖。

  协同推进污染防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推进VOCs源头替代工程,PM2.5平均浓度低于2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90%以上。全面实施不稳定达标断面“一点一策”,统筹推进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保持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小微源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等试点,持续擦亮“无废城市”金名片。

  加快生态修复保护。落实全省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任务,推进杭州湾区域海域海岸生态修复。启动曹娥江、浦阳江主干流和重要支流水生态健康评价,推进水生态治理修复,高标准完成各区、县(市)修复试点任务。加强废弃矿山整治修复。严格实行土壤污染状况专业评估,提升受污染土壤安全利用率。

  (九)改善民生福祉,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厚植为民情怀,兜牢民生底线,发展社会事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强化精准就业帮扶,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就业大学生14万名以上。加快县级示范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公益岗位扩容、失业保险扩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万名以上。优化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孵化平台建设,扶持创业2200人、带动就业6600人以上。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打造一批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启动“安薪”镇街创建,强化欠薪隐患治理。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标扩面,巩固提升户籍人口参保率,畅通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渠道。健全多层次医保体系,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升兜底保障水平,低保标准不低于1.32万元/年。实施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试点三年行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推进健康绍兴建设。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坚决保健康、防重症。加快建设市人民医院镜湖院区、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二期,完成市中医院扩建、市妇保院迁建工程,启动建设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高标准建设运行省级医院绍兴院区,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公立医院“国考”进位晋级三年行动,制定实施市级龙头医院支持发展计划,加快创建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建优高水平县级医院,夯实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高水平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办好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活动,深化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推进市县镇村四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加强基层网格规范运行,迭代升级“越安行”数字应用。落实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与信访人见面制度,推进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扩大扫黑除恶斗争成果,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城乡燃气等领域专项整治,打造全市域应急救援主干网络。

  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强双拥共建和武装工作,重视做好国家安全、人防、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事务、气象等工作,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建设。

  各位代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今年,我们将按照“群众提、大家定、政府办”的理念,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认真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这些事项,既涵盖衣食住行,又包含医养学教;既惠及全体市民,又照顾特殊群体。我们一定要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努力让百姓呼声变为幸福掌声,让百姓笑容成为最美风景!

  三、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各位代表,立足新起点、肩负新使命,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政府各项工作,把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带头落实“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要求,谋在深处、干在实处,依法行政、高效服务,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创造更大辉煌!

  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做到忠诚履职。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把执行重大决策和绍兴发展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奋力交出高分报表。

  践行依法行政,始终做到严守法治。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重点领域政府立法,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府院府检联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加强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统计监督,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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