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占补和进出“双平衡”。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50万亩、改造提升110万亩,确保粮食总产430亿斤以上。支持抚州、萍乡、上饶建设种业强市。推进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建设,富硒功能农业综合产值突破800亿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搭建产供销一体化合作平台。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事服务中心”等社会化服务。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改造、20万户以上农村户厕改造提升、6000个左右村点整治建设。推进乡村振兴青年农技人员“培基”行动、“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化移风易俗,引领婚丧嫁娶新风尚。
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部省共建,高标准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抓好城市更新试点,基本实现“城市大脑”设区市全覆盖。推进城市功能品质再提升行动,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城市供水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基本完成重点易涝区域整治,深入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力争设区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60%以上。完成2022年纳入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7.56万户、城镇棚户区13.2万套。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高品质智慧社区试点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打造“15分钟生活服务圈”。支持萍乡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试点和南昌、赣州等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试点。
(五)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办好10件民生实事,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扎实深入做好就业工作。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城镇新增就业41万人。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兜底帮扶,公益性岗位新增安置残疾人就业1万人以上。开展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亿元以上。落实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和社保卡发放农民工工资。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社保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推动园区企业及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强化被征地农民、退捕渔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失业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制度,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扩大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范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进个人养老金试点。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抚恤补助等保障标准,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为孕产妇免费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推进救助管理机构创新转型。开展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200所,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3万张,继续为1.2万户以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全面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部省协调探索现代职教体系新模式,大力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器高校全覆盖,基本实现智慧校园全覆盖。深入实施“15+3”健康江西专项行动,启动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健全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提高基本药物使用占比。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樟树药都振兴工程”“旴江医学复兴工程”“热敏灸推广工程”。推进长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计划。构建文明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全面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提质增效。推进体教融合,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全面发展,办好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大赛、玉山中式台球世锦赛等品牌赛事。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侨联、科协、贸促会、对外友协等群团组织和外事、侨务、气象、水文、测绘、民族、宗教、援疆等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档案、地方志等事业出新出彩。
(六)加快建设美丽江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行动,健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利用机制,有序发展风光发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电源等清洁能源,培育壮大低碳产业。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入推进“节地增效”、节水节能等行动,对环保治理、节能减排等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推进南昌、吉安国家废旧物质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支持九江、赣州、吉安、抚州建设全国“无废城市”。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江西绿色生态)建设,打造一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可持续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实施新“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深化“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抚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支持武功山创建世界地质公园、井冈山创建国家公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既有成果,开展鄱阳湖总磷污染治理,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实施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重大保护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