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聚焦完善功能增内涵,大力实施城市提质攻坚,推动城镇建设实现新突破。以“一核一带一环线”为指引,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丰富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品质。做大城镇规模。积极引进社会资本,综合性开发江源大街、和谐大街、德泰大街等重点地段,进一步做大主城区规模;实施EOD模式,加强湾沟等4个特色城镇建设,进一步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加大政策搬迁改造力度,将各类棚户区、采煤沉陷区周边零散居住人口向主城区有序迁移安置,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布局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城市道路和交通路网建设,重点抓好沈白高铁(江源段)、鹤大公路江源绕越段等工程,着力构建对内大循环、对外大开放的城市交通路网新格局;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各类管网、公共停车、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有效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强化城市管理。实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的城市治理体系;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力度,持续治理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全力打造“生态宜居新城”。丰富城市内涵。深入挖掘满族文化、寒武奥陶文化、松花石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内涵,厚植城市发展文化底蕴,推动城市风貌、特色旅游、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城市影响力和知名度全面提升。到2026年,建成区面积达到13.8平方公里,城镇化率8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到6.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以上,规模适度、功能完善、文明有序、底蕴深厚的现代化城市格局初步形成。
(三)聚焦乡村振兴总目标,大力实施三农提振攻坚,推动乡村建设实现新突破。牢牢把准农业农村工作新方位,多点发力、多措并举,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高质发展农业。发挥食用菌、中药材、山野菜、长白山小浆果等特色产业优势,主动对接、深度融入全省十大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统筹园区、领军型企业和产业项目建设,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产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明显加快。高速建设农村。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千村示范”创建,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进一步优化,农村面貌得到明显改善。高效富裕农民。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到2026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20亿元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率、重点自然屯道路硬化率均达到100%,县级公路安全设施完好率95%以上,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聚焦绿水青山促和谐,大力实施环境提优攻坚,推动生态建设实现新突破。着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念,加快生态环境深度系统治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筑牢绿色发展屏障。持续保卫蓝天。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移动源污染和城市扬尘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空气质量跻身全国前列。持续保卫碧水。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深入开展“五水共治”行动,深化浑江、汤河、西南岔河等重点流域江河治理和小流域治理,确保水质断面生态功能区考核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水环境质量实现全国领先。持续保卫黑土。开展黑土地保护修复行动,实施垃圾分类管理、有效处理,提高耕地质量;开展国土绿化植树造林、林地清收和营林造林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加快实现全域生态修复治理。持续减碳降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确保如期实现降碳减排目标;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让共建美丽家园成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到2026年,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不少于351天;主要河流水质保持在Ⅱ类水体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林地保有量达到5.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73%以上;单位GDP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稳步下降。
(五)聚焦成果共享强保障,大力实施民生提档攻坚,推动社会建设实现新突破。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以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有力的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致力于幼有所育,发展普惠性托育,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致力于学有所教,深化教育改革,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强化教育资源城乡一体化供给,推进优质师资共享。致力于劳有所得,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全民增收行动,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推进全民共同富裕。致力于病有所医,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城乡医疗服务供给,培养和引进一批高水平医疗人才,切实提高医疗诊治能力。致力于老有所养,完善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扶持,全面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致力于住有所居,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工矿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切实提高群众居住条件,改善生活环境。致力于弱有所扶,实施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动态监测,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强化法律援助保障,努力使社会弱势群体生活更有保障、更有尊严。到2026年,政府办学社会满意度达到95%以上,中小学城乡校际间差异系数控制在0.1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群众幸福指数大幅攀升。
(六)聚焦社会稳定守底线,大力实施安全提升攻坚,推动平安建设实现新突破。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各领域风险。贯彻民族政策,加强宗教法治化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属地、行管主体责任,不断创新监管举措,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严把食品药品安全关,对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管,从严从重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保证群众食品药品使用安全。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做到思想不懈怠、行动不放松,以强烈的责任感和认真细致的工作夺取抗疫全面胜利。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扎实推进民兵建设,全面提升民兵队伍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能力。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妥善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全力构建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局面,切实打造“幸福平安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