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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1月13日)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照制度规则履职尽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凭专业说话,按程序办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坚持新官理旧账、履诺不走样,提升政府公信力。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务实担当,建设实干型政府。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始终保持“5+2”“白加黑”的奋斗姿态,充分展现雷厉风行、埋头苦干、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赶考状态。深入落实“五细”要求,弘扬工匠精神,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目标体系、任务体系、考核体系,加强台账化、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全面推行重点工作任务承诺晾晒制、经济指标季度排名通报制,不为困难找理由、只为成功找办法,确保说到就要做到、做到就要做好,努力把市委的发展蓝图变成政府的施工图、伊春的实景图。

  全面解放思想,建设创新型政府。坚持系统观念,善于运用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不断提高“七种能力”、增强“八种本领”。主动对标先进、拓宽视野,准确把握形势变化和政策机遇,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跃升。

  践行为民宗旨,建设服务型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不忘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多沉下身子,走近群众,多向群众请教,多为群众办实事。坚持一线工作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畅通政府热线,推动网络问政,及时倾听百姓心声、回应群众诉求,真正做到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坚守筑牢底线,建设廉洁型政府。认真扛起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艰苦奋斗,慎终追远。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以政府过紧日子保障人民群众过好日子。

  各位代表,人民重托,使命在肩,唯有担当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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