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序 言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登封大力实施“六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奋力实现生态建设走在郑州市前列的重要阶段。登封北凭“嵩山+黄河”生态保护体系,南望箕山生态屏障,中部颍河生态水系主轴穿境而过,远接“四渎”中的淮河生态走廊,保有丰富多样的生态环境资源,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登封地灵中岳,自古以来,禹都阳城,周公测影,武皇登封,留存下十分丰厚的生态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郑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登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基本形势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十三五”期间,登封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全面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在经济实力持续增强的同时,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增强,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四项重要考核指标(PM2.5、PM10、NO2、年度优良天数)较以往同期改善明显,呈现“三降一升”趋势。全市年综合指数为4.76,在郑州6市(县)2区中排名第1。2020年,登封市PM2.5、PM10、NO2的年日平均浓度分别为48μg/m3、82μg/m3、25μg/m3,优良天数为259天,优良天数比例达71.00%,比2015年的61.64%提高了9.36%。取得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以来最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显著改善,双洎河界河市控断面2020年达到Ⅲ类水质;城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除白沙水库外全部达到Ⅲ类以上水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控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污染防治攻坚取得阶段性胜利。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货物运输结构得到有效调整,公转铁运量得到明显提升。2020年全市累计完成“公转铁”总运量235.52万吨,圆满完成郑州市年定目标任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累计安装非道路移动机械号牌1780台。持续开展环卫车辆纯电动化工作,累计更换98辆电动新能源环卫车辆,占全市环卫保洁车辆的61%。不断提升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加大道路扬尘治理,累计投入机械4.43万台次,机扫道路89.52万公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5%。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督导检查,成立了17个乡级应急服务队、312个村级应急小分队。进一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问题排查工作;完成水源地保护区生活面源污染整改工作;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完善处理后中水循环利用措施。稳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统筹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强化建设用地准入联动监管,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目标如期完成,全市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完成6个疑似污染地块的初步调查工作,确认全市零污染地块。对土壤污染重的企业全部完成监测工作。完成61家加油站防渗改造核查工作。
——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工作。累计关停刚玉冶炼炉24台,压减刚玉产能35万吨,拆除3家碳素企业;将全市69家耐材企业整合提升为35家。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409家,持续保持我市“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全面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开展“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工作。审核通过96家A类重点扶持企业、475家B类鼓励提升企业、32家C类限制发展企业、30家D类淘汰退出企业。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工业企业VOCs的综合治理,督促涉及的37家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对全市工业炉窑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2018-2020年期间累计治理69家清洁能源替代企业,共淘汰97台煤气发生炉。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稳步推进减煤降耗。积极开展清洁取暖工作和示范项目建设,累计完成“双替代”改造61836户,全市累计清洁取暖面积约230万平方米;重新划定全市“禁煤区”,有序完成44个社区和118个行政村散煤治理专项督查工作,彻底杜绝散煤,实现散煤清零目标。有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推进煤电行业关停改造工作。拆除关停中岳电力2台5.5万千瓦机组设备;完成华润登封电厂2台33万千瓦机组背压改造;正在实施2台63万千瓦机组供热改造工程。稳步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实现煤炭消减量174.35万吨。积极发展我市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项目建设,风电领域累计完成装机4.8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实现装机1.2万千瓦。
——生态绿色创建成效显著。建设完成唐庄瑞洋森林体验园和登封风岭森林体验园。2017-2020年实施森林体系建设项目3个:登封市大熊山旅游区(西片区)建设项目、登封市(仙人谷)大熊山旅游区和香山森林公园提升建设项目。坚持优化人居环境,巩固生态示范创建成果,全力创建生态建设示范市。“十三五”末完成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村34个,郑州市级生态村51个。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稳步提升。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强化高架源监管。完善环境监察责任网格划分,融合“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举报平台,有效提高了执法效能、公共服务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完成87家涉气、8家涉水企业自动监控基站建设。完成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工作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评估工作,全面取缔台账内387家燃煤设施设备,重点完成8个行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评估和超标整改。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有效遏制污染排放的不断恶化。加强防疫期间医疗废水和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水灭菌处理且达标排放,坚决阻断病原体水路传播路径。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加快绿色转型,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合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坚实基础。
随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生态环境保护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更加突出的挑战。登封作为历史文化旅游名城,生态、文化、旅游优势突出,弘扬地域特色,打造共同富裕,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过去五年的持续努力下,登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工作的能力和手段明显提升,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基础处在重要的历史机遇期,为“十四五”时期的工作开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未来五年紧扣郑州市委对登封提出的“生态优先、文化引领、绿色发展”三大工作要求,主动对接全省构建郑州洛阳“主副引领”的发展布局和“一带一核三山五区”文旅布局、郑州“西美”空间发展布局和“两带一心”文化布局,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生态立市、文旅强市、乡村振兴“五大战略”,加快推进山之美、水之美、文之美、业之美、城之美、乡之美“六美建设”,努力实现“两城六美”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对标2025年和2035年“美丽登封”建设目标,对标登封市生态环境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望之间还存在差距,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着亟须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登封市煤炭、铝矾土等资源型经济在产业结构中偏重,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占比达70%。同时,登封市正处于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动能深度转换的上升阶段,尚未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协调,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惯性思维”仍难破除,减污降碳及源头治理压力巨大。
——生态环境质量仍需持续改善。“十三五”末,全市整体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郑州各县市虽然靠前,但2020年NO2浓度与优良天数比例绝对值仍波动回调,NO2浓度上升5μg/m3,优良天数减少了3天。水环境改善达标难度较大,地表水白沙水库国控断面未完全达标。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仍存在短板。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等特点,对防治重点任务推进缺乏有效手段;部分农村地区还有黑臭水体出现,生态流量保障困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难以保障。总之,全市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的拐点仍未到来。
——生态环境安全压力仍较大。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和修复的系统性还不足,生物物种资源本底调查尚不全面,区域生态相对脆弱。有较大等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100余家,环境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产业园区(基地)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生态环境领域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工业炉窑等六大类环保设施本质安全水平仍不高。生态环境累积风险突出。
——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尚不满足新形势要求。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绿色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仍不健全。环境管理以行政手段为主,尚未摆脱思维惯性与路径依赖,市场化机制不完善,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科技等方式来解决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的工作机制还没有用足用好。部分企业和地方法制意识不强,相关责任主体主动践行环保积极性尚未有效激发,全社会对我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还不够高。
——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仍存在突出短板。城乡污水收集处置、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气VOCs治理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仍存在缺口,清洁能源供给不足。生态环境监管力量与繁重的监管任务还不匹配,监管监测信息化建设滞后,科技创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作用仍需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