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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七章 坚持和谐共生 统筹保护修复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生态空间监督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构建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开展嵩山和箕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守好郑州市域最大的生态安全屏障,重现嵩山之奥、洞天之幽、中岳之美。强化嵩山核心森林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划定嵩山森林核心保护区域,保护嵩山核心区域的动植物不受外来(有害)物种的侵害。合理规划工矿采掘业清退,加快推进矿山、破损山体和灾毁林地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推进登封市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全面打造全市绿色矿山,将兴林与治山相结合,基本形成山林相依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空间。稳步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加强退化森林和残次林修复。保护山体原有植被,适地适种(树),重建山体植被群落。重点实施北部嵩山、南部箕山现有自然山体保护工程,并对白坪、大冶、告成、徐庄等地(烟)煤矿、铝土矿、水泥灰岩矿、建筑石料矿以及其它矿山等生态治理,分类实施转型修复、生态修复和自然修复。

  ——构建林业综合养护体系。提升山林养护综合发展水平,加强林业产业精细化发展程度,规划提升生态空间布局合理性。保护森林植被、湿地资源,保护生态系统体系,维护生物物种及遗传基因多样性,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侵占林地、湿地的行为。提升林业综合管控体系建设,加强林业防灾应急能力,推动林业基层站和技术推广站合理布局。扩大先进技术及新成果的应用,提升山林养护机械化程度,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强化林业管理人员团队建设,提高数字化水平服务程度,提升精细化还林水平。

  第二节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修复

  ——推进(国土)山林地、宜林地彩化工程。推进色彩林业(多彩登封)建设工程,以现有森林景观为基础和依托,实施森林阔叶化、彩叶化林相改造工程和彩叶树种景观林发展工程,打造稳定的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的可持续生态景观体系,最终达到“春来繁花似锦,夏至绿树成荫,秋赏霜叶飞舞,冬寻林海雪晴”的景观效果。以城市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及通往景区的县乡道路为重点,根据不同场景、地形、地貌,精心设计,推进种树与种花相结合、绿化与彩化相融合,彰显城市绿化美学。实施“美丽乡村”绿化妆点工程,积极整合旧村改造闲置宅基,加强农村绿化与复耕,充分挖掘沟河路渠、房前屋后等空间,发动社会力量增绿增彩。

  ——科学提升森林质量。科学开展林地经营,保育结合,调整林分层次结构,优化树种组成,大力培育天然异龄林。重点培育混交林,实施科学抚育经营,适时调整林分密度,促进林木生长。

  第三节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强化山地生态系统保护,加强嵩山核心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建设、应用和维护更新,分级分类进行林地用途管制,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构建适应全面保护要求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和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摸底,收集、保护、引进珍贵种质资源。构建以嵩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主体、其他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为补充的自然保护体系,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嵩山国家森林公园、大熊山、香山省级森林公园、朝阳沟市级森林公园及自然湿地等保护地管理和建设。到202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20平方米/人。

  第四节 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监管水平

  ——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水平。保护山体原有植被,适地适种(树),重建山体植被群落。重点实施北部嵩山、南部箕山现有自然山体保护工程,并对白坪、大冶、告成、徐庄等地(烟)煤矿、铝土矿、水泥灰岩矿、建筑石料矿以及其它矿山等生态治理,分类实施转型修复、生态修复和自然修复。

  ——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建立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考核。严格控制房地产、娱乐场所等经营性行业占用自然保护地。加大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乱占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行为。实施自然保护地管理目标责任制,把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目标作为考核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自然保护地档案制度,实施动态监测。以数字影像信息为主要技术手段,建立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管理与动态监测为主要内容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八章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无废城市

  坚持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污染治理相结合,着力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噪声震动污染防治,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办公环境。

  第一节 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和处理模式。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评估,针对问题分类制定提升改造方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运营管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建设。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以上。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第二节探索无废城市建设

  ——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通过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创建绿色工厂,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固废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深入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强制垃圾分类的流程和监管措施,提升城市居民分类意识。加快推进末端处理设施建设,积极谋划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的建设,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完整的完整闭合链条。强化建筑垃圾减量与利用。持续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管理模式,进一步探索完善“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统一清运、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的新途径,深入推行“源头管控有力、运输监管严密”的管理模式。

  ——广泛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发布“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倡议,制定“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企业、节约型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加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宣传引领示范作用。

  ——强化塑废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郑州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收运处理体系全链条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严格塑料制品环评审批。在全市范围内对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的项目环评报告不予审批。医疗废物作为原料的塑料制品项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项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项目的环评报告一律不予审批。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采取“大分流、小分类”的垃圾源头分类模式,建设“垃圾收集点—转运接驳点—压缩式垃圾车—中型垃圾转运站—垃圾终端处理厂”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建立日常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理的全过程分类系统,全面推进、完善和巩固城乡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储运系统,全面推广密闭化收运,实现干、湿分类收集转运,实施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鼓励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水泥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技术的应用,提高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点和生活垃圾中转站,因地制宜提高偏远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健全餐厨垃圾的收运措施。建立登封市餐厨垃圾收运体系。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与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约定收运的时间和频次。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在收集点配置符合标准、统一标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清洁;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应按垃圾收运作业标准、规范和线路,及时收运,保证日产日清;实行密闭化运输;建立台帐,并向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月报。

  ——促进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鼓励建筑垃圾中的砖、瓦,建设工程中的废木材、废金属、钢料、废玻璃、基坑土、边坡土及碎石等建筑垃圾再生利用。

  ——加强对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监管。做好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教育宣传,面向辖区内铅酸蓄电池分销或零售店、机动车4S店、电动车维修店、汽修厂等网点人员,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危废意识和法制意识;落实《河南省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制度试点方案》要求,引导各网点将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收集后送交生产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实现可追溯要求;进一步规范废铅酸蓄电池管理。

  ——开展静脉产业建设。以登封静脉产业园为中心集中布局环卫终端处理设施,功能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大件垃圾处理、综合分拣回用中心、应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等。依托以上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规划形成登封静脉产业园小型综合园区。

  第三节完善噪声振动防治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城市交通布局,构建和谐交通网,提升交通效率,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降低噪声源强,从管理降噪和技术降噪两方面同时进行,通过降低车流量、限行限号降噪,通过绿化和声屏障技术,切断噪声传播途径。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国道等沿线的隔声屏障建设,积极推动机动车噪声治理,强化城市禁鸣管理,加强重型机动车限速管制,倡导车辆低噪使用。持续开展交通噪声污染严重区域筛查,制定并落实道路的交通噪声污染治理计划。道路改造过程中,可通过低噪声路面材料及技术的应用、提升路面平整度、种植绿化带等综合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加强现有道路养护与管理,及时修缮破损路面、松动窨井盖等,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强化社会生活、施工及工业噪声监管。完善噪声监测监管体系。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调整声功能区监测点位、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健全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重点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冷却塔等设施超标固定声源进行限期治理。合理划分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等活动场所,除政府批准的大型集会、游行、庆祝等活动外,限定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推进工业企业集中进园,逐步搬离居民集中区。强化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落实降噪隔音等措施。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设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车辆修理等小型企业。加强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处置,及时处理市民举报投诉,切实解决噪声污染扰民问题。设立统一噪声投诉热线,制定投诉、承办、调查、处理、反馈的噪声污染投诉处理机制。

  第九章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底线

  坚持主动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强化风险监管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紧盯危险废物、辐射等重点领域,推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备,有效保障公众环境健康与安全。

  第一节加强环境风险监管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登封市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设置应急管理应对机构。编制修订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市、镇两级环境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常态化开展环境应急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实施惩处,加大环境信用评价中环境应急能力考核比例。

  ——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以检验环境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分工协作能力和有效处置能力为导向,在演练中考验人员对预案的执行能力,在演练中检验应急行动程序,在演练中真正提高人员的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有效地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损失,努力保障环境安全。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健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源、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建设。构建生产、运输、贮存、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加强涉危涉重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黄河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协同推进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风险防控与生态恢复,在颍河流域干支流、环境风险集中区域结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域要求实施化工类项目限批或更加严格的项目审批。在工业园区和防护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集中敏感点。对现有危险化学品分布情况进行梳理,对于达不到防护距离要求或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应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或搬迁等措施。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建设,开展全市环境风险评估,完成涉饮用水源地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预案编制。

  第二节源头防控环境风险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完善重金属环境监测体系。制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污染调查方案》,开展尚未加入各行业协会或者没有进行排污申报设计的小型重金属排放企业的调查。对于涉重企业除常规监测因子外,还应根据环评报告和原辅材料情况,全面监测重金属污染物。严格落实监督性监测制度,督促涉重企业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建立数据档案。每年对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进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监测。建立污防、环评、监察、监测等部门和单位联动机制,及时更新改、扩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重金属排放情况等相关信息。推进重点行业综合防控。对于五类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两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对未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未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完成郑州市制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目标。

  ——严格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实施高环境危害、高健康风险化学物质管制。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加强对未纳入淘汰产品、设备和工艺名录的高环境风险化学品相关生产行业环境监管,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和累积风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防控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风险。开展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调查评估,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风险。建立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化学品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定期开展化学品登记单位的审核与公布。实施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分级监管,编制重点防控企业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划分企业在环境风险监管等级。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防控企业每两年开展一次。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水平,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范围,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建立医疗废物特许经营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持续稳定达到100%。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继续推行随机抽查、深度核查、常规检查、第三方核查等方式有机衔接的环境监察模式。规范废弃电子产品、矿物油、废旧车船、废旧电池、废轮胎、废塑料等拆解与再生利用活动。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到市政府对各乡镇政府的绩效目标中。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100%。吸收第三方机构参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危险废物管理。鼓励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运输转移及事故赔付。继续在涉重、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吸收行业专家和律师参与危险废物法律顾问工作,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

  ——开展新污染物筛查。执行新污染物监测标准规范,鼓励新污染物调查评估技术集成与应用,配合省、市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筛查、评估和管控标准体系。探索在建材等行业开展工业产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试点监测,开展覆膜农田和建筑用地土壤微塑料污染研究性监测,基本摸清相关污染物来源、途径及受污染状况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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