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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章坚持协同治理 改善大气环境

  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主线,深度治理工业污染源,加强移动源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第一节 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严控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工业、农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推进产业体系、能源体系低碳化。积极配合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落实碳排放交易制度,推进企业低碳转型。加强对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管控。做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规划,重点提升林地、湿地等自然空间的碳汇能力。协同控制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推进登封市电力、水泥、铝工业、碳素、砖瓦窑、铸造、耐材、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化工、包装印刷行业和其他涉及工业涂装、工业窑炉、锅炉等行业废气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强化PM2.5和O3协同控制。加强夏季O3和冬季PM2.5精准预报能力,科学、精准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完善PM2.5和O3协同控制应对机制,制定夏季O3污染攻坚行动方案,逐步扩大PM2.5和O3协同控制范围。

  ——加强垃圾焚烧污染治理。指导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重点关注喷氨量、活性炭喷射量、“3T+E”控制(足够温度、足够时间、湍流和过量空气)等,加大二噁英、重金属及酸性气体等污染物减排力度,鼓励科研机构、垃圾焚烧企业等探索研究二噁英、重金属及酸性气体在线监测技术。十四五期间由登封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实施日处理能力8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进一步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强化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提升城市道路清洁质量。严格控制降尘量指标,实施网格化降尘量监测考核。针对登封市告成镇部分道路周边粉尘污染严重的突出问题,十四五期间,对该区域部分道路和居民区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第二节 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

  ——强化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分行业施策,确定VOCs重点管控行业。完善“源头—过程—末端”治理模式,从源头结构调整、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和污染深度治理等方面,分类提出综合整治任务。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污染排放,严格限制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强化工业VOCs治理,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源头替代,从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加强对全市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管。新建、改建、扩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项目应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探索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加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运行管理。巩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成效,聚焦提升企业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鼓励企业采用高于现行标准要求的治理措施。实施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实现厂房由开敞变密闭、由常压变负压、由逸散变聚合、空气由污浊变清新的“四由四变”目标。加大油品储运销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力度。深化工业园区和集群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制定“一园一策”综合治理方案。科学推进汽配汽修行业转型提质,推动建成区、居民区含喷涂、拆解、焊接等工艺的汽修企业逐渐退出,引导商户集中向建成区周边疏解转移。探索建设共享汽修区域模式,对车辆进行后期的保养、维修等作业实施集中处理,促进行业钣金喷漆集中式、节约化、环保型发展。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根据《登封市“三高两低”传统产能整合升级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煤炭、耐材、砖瓦窑、特种水泥、磨料、氧化铝等传统行业的整合提升工作。深入推进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全面提升石灰窑、耐火材料制品、砖瓦窑、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等工业窑炉的治污设施处理能力。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对涉及生产过程中的煤炭、矿石等物料运输,装卸储存,厂内转移与输送,物料加工与处理等各生产环节实施无组织排放精准治理,实现全封闭贮存及运输。2021年前,关闭郑州荣奇(俱进)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第三节 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

  以打造绿色交通为目标,大力推动货物运输绿色转型、车油联合管控、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新能源车推广等工作。

  ——加快车(机)结构升级。加速老旧车辆淘汰,研究制定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淘汰计划。抓好渣土车、水泥罐车、重型柴油车(含环卫车)、出租车(含网约车)、轻型物流车等高频使用车辆的新能源替代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高频使用车辆能源替代计划。新增及更新环卫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城市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升。新增、更新公务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汽车。登封市市区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全面实现电动化。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和公交市政等车辆集中停放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推进构建“车-油-路”一体的统筹监管。强化“天地车人”平台数据应用,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使用国三以下机械、超标排放机械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2025年底前,依法被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的加油站,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厉打击黑加油站。

  第四节 持续推动面源污染治理

  ——推进扬尘精细化治理。开展工地智能化建设,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现场配制砂浆),渣土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范围,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建立举报监督、明查暗访工作机制。建立城市道路片区责任制,强化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提升城市道路清洁质量。建立工矿企业运输车辆环境监管系统,实现数字化监管系统全覆盖工矿企业发货口和建筑工地渣土出车口,并与生态环境分局数字系统连网。

  ——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业源氨排放控制,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减量控害增效技术,加快缓控释肥为主的新型肥料试验推广,提高化肥利用率。大力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杜绝禁止类农药流入市场,严格控制限制类农药使用,积极采用高效、低毒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利用春季麦田管理之际,进行农药零增长宣传,规范农药经营秩序,提升科学防治病虫草害水平,减少农药用量,杜绝禁用农药的使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

  ——加大秸秆焚烧污染防治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市、镇、村三级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制定全市禁止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无人机和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监控等手段,加强露天焚烧监管,严格落实焚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加强秸秆综合回收利用的宣传和引导工作,落实秸秆等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

  第五节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编制应急预案,应对重污染天气。编制登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应急预案,建立登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机制。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共治相结合,提出城乡联防联控体系,构建污染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完善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动态调整应急管控豁免清单,督促企业优化“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根据管控指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缓解污染程度、缩短污染持续时间。按照环保部统一要求,完成预案修订工作,夯实各级别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生产工序,确保措施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建立应急响应期间主要领导带队督查机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推行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工作,完善评定机制,将评级与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挂钩,推动企业“梯度达标”,促进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到2025年底,力争完成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目标,促进工业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减少采暖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水泥、耐材、碳素、砖瓦窑等重点排放企业,结合生产特点和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实施错峰生产调控。

  第五章 深化三水统筹,提升水生态环境

  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构建“河清水秀、城水相依、人水和谐”现代水网体系。

  第一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深入推进各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警示、宣传标识设施,提升隔离防护能力。加强“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健全部门之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到2025年,完成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

  第二节 深化水污染防治

  ——深化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进行筛查,加快淘汰涉水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制定并实施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全面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促进涉水企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强区域清洁生产审核。针对电力、煤炭、造纸、农副食品加工、有色金属等涉水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规模以上涉水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加强产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加快完善“一区两园三基地”和小微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企业入园,集中治理园区的污染,加强大冶工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产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排放要求。

  ——提升城镇生活源污染防治水平。深入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登封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和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登封市污水处理厂、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加快颍阳镇、宣化镇、徐庄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完善君召乡、大金店镇、卢店街道办事处、东华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2025年底,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80%以上。

  ——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有序推进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生态建设新模式,优化调整农田退水沟渠水系。

  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管理。深入推进入河库排污口排查,统一建立排污口档案,“一口一策”推进入河库排污口整治,依法依规开展排污口设置审核或备案,实施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

  ——推动黑臭水体整治。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活水循环、生态修复等措施,推进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主要景观河道消除劣V类,加强城市岸线生态恢复,打造更多亲水岸线。到2025年,进一步巩固城区主要河道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河道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国市控断面达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分类整治。保持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第三节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提高水资源调蓄能力。持续推动“双水源”战略,大力推进南水北调登封供水水厂扩建工程与郑州西水东引登封支线调蓄水工程。加快河库水系连通,合理利用外来水资源调节生态流量,加快纸坊水库、少林水库连通项目建设,实现少林河、书院河、寺里河、奈河、未名河、五渡河、石淙河等河库互连互通,确保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效果。大力推进西水东引工程建设,通过配置分支管道,将陆浑水库外来水输送至沿线的庞窑水库、隐士沟水库、王堂水库、券门水库、雷村水库、朝阳沟水库,在石道颍源处设置分水口,通过颍河向白沙水库生态补水,实现黄河流域向淮河流域跨大流域调水,改善河库水体的流动性,形成以颍河为核心“一带联线、多库互通、蓝圈环域”的城市生态水系。到2025年新增生态引蓄水能力8680万立方米/年。

  第四节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推进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强白沙水库、马庄水库、券门水库、少林水库、隐士沟水库、纸坊水库等湿地的保护工作,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开展书院河、石淙河、后河等河流湿地的修复工作,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保留本土湿地植被典型性、珍稀性特色景观原始状态,构建挺水、浮叶、沉水植物相结合立体湿地植被分带。

  ——加强水系生态恢复。开展颍河、五渡河、书院河、少阳河、石淙河、后河、逛河、石崖河、白坪河、马峪河、洧水河、依箔河等12条重要河流缓冲带划定工作,强化岸线用途管控。对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岸线、河系缓冲带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2025年底,修复或建设河流缓冲带50公里。开展西水东引通水后河系水生生物演变跟踪监测和研究。探索制定符合流域特色的水生态监测评价指标和标准。积极争取水系联通及水之美、山之美乡村建设试点,提升农村水体生态功能。

  ——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以重点河湖为统领,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多措并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水质稳定提升、景观品位提升,增强管护能力,构建“白水盈盈、堤岸青青、鱼跃鸟鸣”的良好水生态系统。“鼏宅禹迹”,追寻灿若繁星的大禹治水文化遗产的时代价值,彰显其勃勃活力,让星斗之文绽放在嵩高之巅,让颍水流韵宛转于箕山脚下。2025年底前,打造一两个具有浓郁地方色彩的美丽河湖。

  第六章 推进系统防治,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风险管控,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严控土壤污染风险,提升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以“乡村振兴”为统领,强化农业面源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全面改善人居环境。

  第一节 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

  ——持续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状况调查与评估。在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上,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强化成果应用。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摸清地下水环境风险及其对周边环境的潜在风险。

  ——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加强规划布局论证,新建项目或园区开展环评及回顾性评估时,必须同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评价,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源头预防管理。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到2025年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当全部载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至少完成1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

  ——开展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构建全市地下水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地下水分区管理。强化危险废物填埋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加快化工行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土壤和地下水一体化监测预警网络。

  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建立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措施清单,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地力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推动严格管控类耕地实现安全利用。总结农用地安全利用与修复技术模式,加强安全利用技术攻关,建立完善安全利用技术库和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鼓励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的植物收获物采取离田措施。到2025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左右。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推进重点行业企业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强化用途转变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或污染责任人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强化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推动建立有效的联动监管机制,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做好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

  ——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严格依照国家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关闭退出企业等遗留地块为重点,加强腾退土地污染治理修复。

  第三节 深化农业生态环境整治

  ——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效率。在蔬菜水果产区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肥翻压还田技术,化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保持负增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控制在43%以下。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编制实施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各项规定,鼓励宜养区以地定畜,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实施粮经饲统筹、种养加结合、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在散养密集区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畜禽粪污治理模式,加快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统筹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和市场化运营机制。到2025年,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

  ——统筹推进农膜秸秆回收利用。加强秸秆粪污综合利用、废旧农膜、肥料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鼓励开展农膜回收绿色补偿制度,推广普及标准地膜、生物可降解地膜,推进地膜源头减量,健全完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提升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构建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长效化运行。到2025年,全市基本实现农膜全部回收处置,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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