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置。积极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参考省内省外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经验,推进形成郎溪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进行资源化处理。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与周边各县共享焚烧处理设施。全面实施“升级版限塑令”,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到2025年底,全县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全焚烧和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备式建造技术,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鼓励就地就近回用,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形成与郎溪县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建立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全程监管建筑垃圾产生、收集、中转、运输、分拣、处理处置等全过程,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绿色化。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依法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推动实施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物为重点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持续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创新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2、强化危险废物管控
筑牢危险废物源头防线。严格项目准入,所有新建的化工、制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行业企业应进入工业园区。围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重点涉危企业环保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在涉危重点企业安装视频监控、智能地磅、电子液位计等设备,集成视频、称重、贮存、工况和排放等数据,实时监控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流向,数据上传安徽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
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组织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查清涉危单位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环境风险隐患,精准掌控涉危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接收、利用、处置等情况,健全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台帐。强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以有色、化工、医药等为重点行业,以废酸、废碱、医疗废物、医药废物、废铅蓄电池、精(蒸)馏残渣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等为重点类别,以贮存处置量大、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案件频发和管理力量薄弱的乡镇、园区为重点区域,创新采用大数据分析和产废数量核查等措施,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
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遵循服务当地、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和控制发展的原则,着重推动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淘汰落后和升级改造等工作,有序发展新增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加快优化区域布局、调整处理类别,着力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开展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移试点,确保“十四五”期间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
3、强化医疗废物监管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严禁混合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禁混放各类医疗废物,加强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等一般医疗垃圾的回收利用管理。积极推行医疗废物在线申报登记和电子转移联单,到2025年,医疗废物申报登记率、执行电子转移联单率均达到100%。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建立医疗废物特许经验退出机制。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短板。全面摸查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处置情况,推动全县尽快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确保及时、高效、科学、规范处置。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医疗废物处置与全市联动。
专栏4 固体废物治理重点工程
(1)生活垃圾分类及集中处置:郎溪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
(2)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郎溪县固废收集中心项目。
(二)持续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
优化县域功能布局。合理布局商业区、科教文卫区、居住区、工业区分离,优化调整现有营业性娱乐场所布局,引导房地产开发远离主干道。加强道路规划,强化道路建设噪声污染防治。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战略,推进工业企业逐步搬离居民集中区,合理布局工业区与居住区,保证工厂企业等噪声源与居民住宅的有效隔离,避免城镇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厂居混住矛盾。
强化区域噪声管理。一方面,深化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加强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隔声与减振管控,严格要求娱乐场所按规定时限营业;加强环境噪声执法检查,对于排放噪声超过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限期治理。另一方面,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开展“绿色施工”创建工作,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率。
严格控制交通噪声。一方面,加强道路和机动车管理,逐步淘汰和更新高噪声公交车辆,合理规划运行路线和时间。加强机动车量管理,在噪声敏感区域内继续实行分时段分路段车辆“禁鸣”,限制大型货车行驶。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严格控制机动车数量增长过快。另一方面,合理设置噪声屏障,在现有交通主干道、高铁两侧等群众投诉频率较高的地段,合理设置噪声屏障,削减交通噪声对敏感区的影响。
(三)强化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
1、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
严防危化品环境风险。结合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加强涉危化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强化重大环境风险源排查,常态化推进监管执法,以港口码头、物流仓库、化工园区等为重点,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优化涉危化品企业布局,淘汰落后生产储存设施,推动违规危化品企业搬迁。
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提升化学物质风险控制与管理水平。重点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防范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潜在环境暴露风险较大的化学物质进入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严格履行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要求,积极开展特定类别化学物质环境调查。
提升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水平。结合2020年全省开展的“化工园区大排查”活动成果,加强化工园区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督促园区及企业更新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系统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建立风险防控平台。加强化工园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提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预警、评估研判和协调处置能力,加快构建上下贯通、科学高效的环境风险化解体系。
2、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
严控涉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对排放重点重金属的重点行业,要严控增量、减少存量,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实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替代,对区域重金属排放量继续上升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落实重金属相关行业规范条件,禁止向涉重金属相关行业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供应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