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控制城乡扬尘污染。加强城市建成区扬尘网格化管理,开展降尘量监测,实施降尘考核。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动态更新机制,落实施工“六个百分百”要求,推广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实行渣土车全密闭化运输。加强港口、码头、货运车站等地装卸作业、物料堆场以及搅拌站扬尘防治,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深化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扬尘整治。
强化社会面源污染防控。推进餐饮业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深入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依法查处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健全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适时扩大禁放区域,加大违规燃放处罚力度。加强农业秸秆、清扫废物、园林废物等露天焚烧的环境监管,持续抓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充分运用“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巡查暗访,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禁烧力度。
加强区域协作和污染应对。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共治相结合,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落实与其他县区的协作机制,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纵向和横向联动。主动对接长三角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工作,加强与周边市县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加强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强化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整合各级空气质量监测站、区域站数据,建立高密度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改善空气质量。完善全口径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库,集成空气质量和各类污染源排放信息,提高空气质量预测准确性和时效性。按照国家、省、市政府相关要求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
专栏2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1)燃煤污染控制:郎溪县煤炭减量控制工程。
(2)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安徽省郎溪县鸿泰钢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郎溪县南方水泥厂深度技改提升项目,郎溪县经开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3)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郎溪经开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
(三)实施升级版净土保卫战
1、坚持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落实重点企业名录动态更新要求,督促重点企业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地下储罐备案等工作,制定并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计划。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消除土壤污染。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落实长效管护责任,防止产生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开展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向未利用地、荒地、废弃矿井、滩涂等环境非法排污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严惩。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省、市、县统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点,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2、加强土壤环境监督管理
强化建设用地管理。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以及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污染地块的风险等级,污染地块名录实行动态更新。加强建设用地在规划许可、土地流转、治理修复、施工许可等环节的管理,探索建立拟再开发利用工矿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提前调查制度。根据土壤污染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完善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将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企业及时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防治,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到2025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严格农用地管理。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积极开展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排查,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实施郎溪县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项目。到2025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4%。
3、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有序实施土壤污染修复。以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高质量完成受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项目。加强同高水平科研院所合作,强化“治土”科技支撑,推行“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进一步拓宽土壤修复融资渠道,建立高风险企业土壤修复准备金制度,鼓励PPP等模式参与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工作。
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质,开展耕地土壤酸化治理,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灌溉用水等质量控制,积极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推进耕地土壤污染修复试点,以重金属污染耕地为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典型受污染耕地,在切断重金属等污染源头的前提下,推进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为目的的修复试点工作。
4、协同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全省部署,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数据报送制度。推进工业集聚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矿山开采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摸清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建立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清单。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化学品生产企业、危废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时,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渗和水质监测相关义务。加强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釆区、尾矿库、危废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的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确保“十四五”期间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专栏3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土壤调查评估与方案编制:郎溪县疑似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项目。
第四节 强化全方位污染防控,统筹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一)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推动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
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准入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工业固废产生量,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严格环境准入,从严审批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的项目。强化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广先进适用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因地制宜开展废旧塑料、废旧纺织品、废旧橡胶轮胎、废旧动力电池等循环再利用。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固废资源信息交换平台,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参照“无废城市”创建要求,以“无废工厂”建设为试点,形成可推广的创建样板,推动各类“无废细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