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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郎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整治。组织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将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企业,明确相应的减排措施和工程。针对耕地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和涉重金属工矿企业,组织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推进重金属废水、废气深度处理,对整改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关闭。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依法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色金属、电镀等行业生产项目。聚焦铅、汞、镉等重金属污染物,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

  3、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强化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应用和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强化放射性物质使用、运输、贮存等环节安全监管,保持全县辐射环境质量优良。加强对核技术利用项目、5G基站、大型电磁设施及伴生放射性矿周边的电磁辐射监测,确保电磁辐射平均水平不超过国家限值。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重点加强对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源和Ⅲ类以上放射源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确保全县放射性废物完全受控、安全处置。

  提升辐射环境监测应急能力。开展全县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现状调查,优化点位布局,完善监测方案。建立与区域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等任务相匹配的现场采样、监测和实验室分析能力。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体系,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升辐射应急机构事故应急实战水平。

  4、完善环境健康和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开展流域、行业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专项调查,识别和评估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环境健康风险,对造成环境健康风险的企业和污染物实行清单管理。推进建设环境健康风险监测哨点,研究提出环境健康风险防控措施,开展环境与健康科普宣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经验。

  健全环境应急指挥体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县(市职能部门)、乡镇(县职能部门)二级环境应急响应机制。修编郎溪县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组织指挥、应对保障等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不断完善网状环境应急指挥体系。

  完善环境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结合综合执法改革,配足配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在乡镇、街道配备专人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网格化管理。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推动区域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统筹共享。

  推进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拓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监测等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依托水处理、危废利用处置、环境检测等环保技术企业,发展培养一批第三方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支持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建立郎溪县环境应急专家库。

  第五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筑牢皖南生态安全屏障

  (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根据空间开发适宜性,统筹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齐力构建郎广宁产业发展优先区、宣郎广宁智创走廊的空间格局。综合功能提升区和产业发展优先区应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加强产业集聚区的发展调控,引导工业园区合理布局、集约发展,防止开发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生态保育重点区应坚持保护优先,合理控制城镇建设规模,重点保障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安全,提升生态系统整体服务功能。科学制定《郎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联动,推进生态环境空间网络化治理,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

  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落实“宣城市三线一单”编制成果,以开发区、乡镇等单位为区块单元,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分类,精确划分各区块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提高生态环境基础数据的精细化、系统化水平。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基本要求,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促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完善县域生态网络结构。综合生态资源及潜在资源要素分布,明确生态修复与保育等重要生态区域,整合碎片化生态资源,实现林水相依。持续优化县域生态网络结构,构建平原湖库-农业生态保育区,湖库生态走廊,形成南漪湖生态核。

  切实保障生态保护红线安全。扎实做好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按上级要求适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工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依托省、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成果,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

  锚固皖南生态安全屏障。筑牢山地丘陵和水源涵养生态屏障,对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生态敏感脆弱区和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实施严格管控,增强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连通性,不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深入推进林木资源、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资源的核查与监管,不断加强天然林、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实施水土流失重点区、河湖湿地生态修复,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二)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

  提升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建立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和分级管理体制,努力形成完善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内采矿(石)、采砂、采伐、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未经许可的旅游开发、水电开发、商业开发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以东湖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解决各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标准完成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开展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和原有问题的死灰复燃。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推动划定落实湿地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加强全县湿地保护与恢复,强化面积小破碎化的湿地保护,加快推进南漪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建设,设置界桩、标牌,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提高湿地保护率。到2025年,全县湿地保护率不低于33%。

  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城乡园林绿化提升行动,争创国家园林县城,持续推进国家绿化模范县建设,力争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5.5%。通过建设用地外围的生态山林、农田等进行大环境绿化,在城市与郊野之间形成良好的城乡空间景观梯度。在城市外围水系两侧种植防护林,形成以水系为核心的生态廊道,利用道路红线内外不同类型绿地形成绿脉,打造城镇林荫道体系,沿铁路、公路建设生态防护林,构筑城区间景观通廊,实现“绿廊相连”的网络格局。根据郎溪现有公园绿地分布状况,增设综合性公园;建设社区公园,确保社区层面公园绿地分布均匀;注重公园品质提升,建设类型多样、内容丰富的专类公园,突出郎溪特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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