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6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及重点小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6座中型灌区渠首计量率达到70%。新增渠道防渗节水灌溉工程面积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2万亩。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45,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比现状减少40m3以上。在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和提高灌溉保证率的同时,实现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微增长。至“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湾沚区相关规划目标。湾沚区申报的省级节水型灌区现正创建中。
(4)高标准农田建设
持续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至“十三五”末,湾沚区已实施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总面积超21万亩,湾沚镇、花桥镇、陶辛镇、六郎镇、红杨镇建成面积分别超过2.33、5.8、3.52、6.21和3.76万亩。
(5)农村饮水安全建设
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工作力度,建成了比较完整的农村供水体系,全区农村集中供水率稳定在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100%,供水保证率稳定在100%,水质达标率达到93%。
“十三五”规划期间,湾沚区一方面不断推进城区供水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城区自来水管网覆盖行政村的比例达到100%;另一方面积极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逐步实现良性可持续运行,使农村供水保障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湾沚区在2020年底关停所有农村自制小水厂,初步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现所有农村水厂转供水,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3. 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生态修复
全区强化重要河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和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水功能区及排污口水质监测,水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水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逐步规范化,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十三五”期间已划分8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其中省级水源地保护区1个,即湾沚区自来水厂水源地,市、区级水源地保护区8个,现状全年度水质合格率均为100%。针对可能出现的污染或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的活动,提出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相关保护措施。水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建成,各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得到推动。
(2)水功能区水质安全保障
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和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通过新建污水处理厂以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有效削减各乡镇污染物,水质状况明显改善。2016年区内排污口废污水排放总量为1808.6万t;在12个二级水功能区中,有11个水功能区达标,其中河流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湖泊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5%;青弋江干流与水阳江支流及断面水质分别为Ⅱ类与Ⅱ-Ⅲ类,水质状况较好,青弋江干流与水阳江支流汛期(4-9月)的水质优于非汛期的水质,水质状况明显改善。到“十三五”规划末,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区内地表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65%以上;重要河湖控制断面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满足,主要河湖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3)入河排污口整治
“十三五”期间,湾沚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各镇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组织开展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现场核查,梳理了区内6个入河排污口和2个雨污混排口基本信息,主要排入青弋江、赵家河、清水河、沙陈河和裘公河等河流。
(4)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十三五”期间,围绕“清塘水、净河水、治污水”为核心的“三水共治”目标开展了保护水生态工程等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工程建设,相关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加快推进,实施完成了芜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芜湖县陶辛镇千年古水系综合治理-沙墩村水生态修复与整治项目等。
(5)水土流失防治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积极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积极推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落实,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区建设工程,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4. 水利行业强监管,加强河湖保护与管理
河湖管理体制和规划体系逐步完善,河湖岸线保护力度较大。
(1)河湖长制建设
湾沚区“十三五”期间建立了“河长制”组织架构,区、镇、村三级“河长制”全覆盖,期间出台了升级版河长制实施方案;将“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2016年“一号议案”督办,并作为全区“十大工程”之一强力推进,建立了“1+5+5+5”工作推进机制,即以建立“河长制”为总抓手,5位区级领导每人联系1个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水利、农业、环保、城管等5个工作部门推进组织,重点实施清淤护岸活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业点源污染防治、生活点源污染防治和农村垃圾污染防治等5大工程;以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为抓手,持续推进“三水共治”保护水生态工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全市率先出台了《芜湖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对青弋江等重要河流及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并在《人民网》、《央视网》等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报道河长制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河长制工作被省水利厅公示推荐为省政府激励奖励县,对青弋江、青安江、水阳江支流(裘公河、黄池河、清水河)等重点开展了河流划界工作,六郎镇、花桥镇完成了确权登记。
(2)加强河湖管理工作
“十三五”期间,湾沚区被水利部批准为全国第一批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全面推进河湖岸线绿化美化等具体工作。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黄沙禁采管理工作,整治砂点、渔船、河道矮围、非法渔网、迷魂阵等工作取得成效。其中,2019年,湾沚区逐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体制机制,财政安排2000万元用于河湖长效管理、黄砂禁采、清河行动、人居环境治理等日常工作;推动全区区、镇、村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查河湖10247次,区河长办下发交办单7个;全年累计印发宣传单页30000余份,入户调查600余人次。持续做好河湖长制工作,对青弋江、青安江、水阳江支流(裘公河、黄池河、清水河)等重点开展了河流划界工作,六郎镇、花桥镇完成确权登记;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对区内河湖水域渔船、矮围、拦网、迷魂阵、拦河罾、堤防民房等进行了整治;全区关闭畜禽养殖场53个,2.6万m2;完成6个排污口不合格标识牌整改及在线监测设备安装。配合市水务局完成了青弋江、青安江等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
(3)河湖“清四乱”、固废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
2018年,湾沚区河长办、水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镇村两级河长积极作为,深入排查“四乱”问题,并全部及时完成整治。同年,湾沚区完成了区内河道保护范围内所有固废排放点的清理销号工作,针对中央、安徽省环保督查的所有涉及湾沚区的问题均处理完毕,并对安徽省环保督查交办的凤家湾黄砂偷采问题全力驻点巡查和依法打击。2019年,湾沚区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青弋江倪家段、清水河大桥两侧砂点乱象明显改观,青弋江城关段渔船全部按照要求集中停靠到指定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