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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十四五”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④移动智能终端

  工作人员配备移动智能终端(APP),可以直接通过智能终端上报环卫问题。利用卫星定位和4G/5G技术进行移动办公,实现了环卫问题的精确定位和实时上报,同时可以对监管员在规定区域内的工作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实现对监管员的科学管理。另外,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智慧环卫平台的对接,使全民参与到治理环境污染当中,拓展环卫工作监管渠道,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⑤垃圾箱电子感应装置

  垃圾箱安装电子标签及监控设备,电子标签详细记录每个垃圾箱的位置、放置时间、维修情况等基本信息,通过垃圾清运车安装的车载感应器与垃圾箱上的电子芯片发生“刷卡效应”,方便工作人员及时做出处理。同时,监控设备可使每个垃圾箱都能实现无缝隙监控,一旦发生被盗或被破坏的情况,数字化平台大屏幕上就会及时发现并处理。

  ⑥公共厕所智能监控

  公厕建立自主信息收集上传系统,包括公厕使用状况、故障情况,上传相关信息至管理平台,管理平台根据各公厕信息进行自动化考核评价,并作出处理意见。除此之外,可结合公众意见,应对公厕选址进行分析,提出公厕建设规模及形式。

  第十三章 环卫应急管理体系规划

  13.1规划原则

  (1)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的利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将应急工作纳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

  (2) 预防为主: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灾难事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认识,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好各类事件的预警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3)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有关环境卫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即各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4) 资源共享: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充分依靠科学,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卫生事件。

  13.2环卫应急管理机构

  为实现本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马鞍山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下设环境卫生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并建立应急监理队伍以及应急抢险队。

  13.3环卫分级响应

  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马鞍山市实际,制定适合于马鞍山市的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预案。

  当发生突发气象灾害(如地震、暴雨、浓雾等)或突发事故及公共事件时,环境卫生应急系统启动相对应的响应级别;发生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环境卫生处理指挥办公室确定响应级别。

  启动环境卫生应急响应时,相应响应行动的负责部门必须及时、快速的根据相关要求或者实际情况启动应急措施,避免事件扩大。

  13.4环卫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种气象灾害、灾难事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对马鞍山市环境卫生的影响,确保市环境卫生系统的正常运作,马鞍山市应在近期内建立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并根据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马鞍山市环境卫生方面应予考虑的应急预案有:

  ——各种油料运输途中因突发事故引起的道路污染应急处理。

  ——各种禽畜因病疫引起的禽畜尸体处置的应急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突发性暂停运行的应急处理。

  ——城市构筑物因各种原因倒塌后建筑废弃物清运处置的应急处理。

  ——因灾害性气候原因,如暴雨、大风、地震及其他恶劣气候导致运输系统中断,或引发的生活垃圾出路受阻的应急处理。

  ——因传染病流行引起的特种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处置的应急处理。

  ——生活垃圾渗沥液泄漏突发事故引起的水域污染应急处理。

  ——其他因突发事故引起的环境卫生问题的应急处理。

  13.5环卫应急工作管理

  (1)应急处理管理制度

  马鞍山市市、区(县)两级政府应落实和管理好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经费,以及必需物资的储备和征用;加强对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的落实和技术培训。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基础工作的日常检查和工作考核。

  (2)应急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十四五”期间规划将江东、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厂互为应急,同时建议远期与南京实现焚烧互为应急机制。

  第十四章 环卫设施投资建设估算

  马鞍山市主要环卫基础设施在“十四五”期间需投资建设资金约31.02亿元。

  马鞍山市环境卫生“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库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标准 数量 估算投资(亿元) 备注

  一、垃圾处置设施

  1.1 马鞍山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 扩建至400t/d 1 0.40

  1.2 马鞍山市垃圾焚烧厂 扩建至1200t/d 1 0.52

  1.3 江东资源综合利用中心 新建市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置中心、大件垃圾处理中心等 1 3

  1.4 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 市区垃圾场完成封场,三县垃圾填埋开展前期工作 4 2.4

  1.5 和县垃圾焚烧厂 新建600t/d 1 3.59

  1.6 江北资源综合利用中心 新建和县资源综合利用中心 1 1

  1.7 粪便处理厂 新建三县粪便处理厂 3 0.3

  二、垃圾转运设施

  2.1 新建综合平台 秀山、教育园、博望 3 1.5

  2.2 新建中型垃圾转运站 新建当涂县、和县中型垃圾转运站,规模均为300t/d 2 1.2

  2.3 改造小型垃圾转运站 现状共保留56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其中市区16座、当涂县12座、和县15座、含山县13座,均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要求改造 56 1.68

  2.4 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新建博望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1 0.1

  三、环卫车辆及装备

  3.1 1t小型生活垃圾驳运车 共新增431辆小型垃圾收集车 431 0.43

  3.2 15t集装箱式(含箱)生活垃圾转运车 共新增51辆15t垃圾收集车 51 0.36

  3.3 餐饮收运车 共新增19辆餐饮收运车 19 0.13

  3.4 中型道路清扫车 共新增13辆 13 0.16

  3.5 小型道路清扫车 共新增配置94辆 94 0.19

  3.6 洒水车、喷雾车 共新增配置67辆 67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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