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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临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进“多规合一”,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生产区、生态保护区三大空间格局,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大力推动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新格局。

  2.强化空间开发环境管控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临泉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截至2021年9月,临泉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98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泉河、流鞍河、涎河、界南河、洪河等水域及两侧河滩范围内,其中包含4个省级自然保护地,面积共计14.13平方公里,省级自然保护地内生态功能均为一般控制区。

  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开展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估。

  3.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加快整合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构建以泉鞍洲、桃花岛等省级湿地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实施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估。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重大系统性生态修复工程和重要生态廊道节点修复工程。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狩猎,依法查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等违规交易行为。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三)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深化工业源污染系统治理

  深入推进氮氧化物减排。持续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低效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持续开展非清洁能源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或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农副产品加工领域散煤治理。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依法对在禁燃区内销售、使用燃煤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运行。

  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加强化工、橡胶、家具、工程机械、包装印刷、皮革等重点行业的VOCs全流程管控。全面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加强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推广重点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向企业宣传VOCs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树立减排VOCs就是增效的理念。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执法行动,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记入社会诚信档案,纳入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

  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控。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定期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根据国家标准颁布情况,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大在用车尾气排放监管力度,建立基本覆盖全县的汽车尾气排放遥感监测和黑烟智能监控网络,推动非现场执法。城区重点路段实施机动车监测点和污染车辆限行政策,进一步加大重、中型货车禁行区域、路段、时段的路面管理,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开展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整治工作,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监管和尾气监测处罚机制建设。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加强船用油品质量监管,严禁使用超标燃油。

  3.强化扬尘污染整治

  强化施工扬尘综合治理,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等挂钩,稳步发展装配式新基建。推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量化考核和指标管控,提高扬尘治理效果。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将扬尘防控经费纳入建筑工程造价。规范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使用及执法应用。深化堆场扬尘治理,露天矿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应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严控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推进道路扫保城乡一体化。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4.加强臭气异味及油烟废气监管

  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指导企事业单位科学选址,严格涉异味扰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同时,在排污许可证申报、环保竣工验收时,应充分考虑异味扰民污染影响。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重视污染过程控制,提升末端治理设施水平。强化餐饮源污染排放监管,督促餐饮单位每季度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加强餐饮服务场所检测与督查,规范餐饮油烟处理设施销售市场。

  5.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开展绩效分级,制定年度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及时性、有效性。

  (四)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1.持续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防范环境风险,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预报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增强水源地风险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严格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执法。定期开展饮用水保护执法检查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执法检查。定期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评估,全面提高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风险防控。对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与水源共处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重点风险源(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加油站及油库等)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严格管理与控制。

  推进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状况评估,逐步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勘界立标,设立隔离防护设施,依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提高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水平,保障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结合本地水质本底状况,确定监测项目并组织实施。

  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依托引江济淮、临淮岗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逐步构建江淮畅通水网,形成“江水北上、淮水南下”二水互济的区域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实施地表水水源替代工程,逐步实施城区地下水水源取水井关停措施,地下水水源仅作为应急备用水源。

  2.深化水污染减排

  施行严格的污染源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实施规范化管理,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实施餐饮、汽修、农贸市场、垃圾转运站等涉水污染源整治,强化排水许可管理与日常巡查排查,实现源头污染削减与长效治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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