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76.1 >85 95.8 完成
4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80 92 100 完成
5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0 90 100 完成
6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90 100 完成
污染防治 7 放射性、危险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00 100 完成
8 废旧放射源送贮率(%) 100 100 100 完成
9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 80 >95 98 完成
10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60 >90 98 完成
11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60 90 93.12 完成
12 规模化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 99 100 100 完成
污染物排放总量 13 化学需氧量(吨) 24292 21862.8 完成市下达任务 完成
14 氨氮(吨) 2871 2153.25 完成市下达任务 完成
15 VOC(吨)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完成
环境管理 16 省控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 / 100 100 完成
2.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有序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
蓝天保卫战取得新进展。深入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五控”措施。开展燃煤锅炉整治,淘汰工业燃煤锅炉28台、农村燃煤小锅炉166台,完成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非煤矿山(窑厂)专项整治,全县64家窑厂,淘汰关闭39家、保留25家全部进行提标改造,完成“三个全覆盖”;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确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管控清单,引导煤化工、制药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开展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检查;持续开展“清洁临泉”专项行动,完成109个建筑工地,15家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开展机动车整治行动,淘汰老旧机动车516辆,建立县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平台。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020年全县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3.12%。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削峰”。
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以及工业污水、城镇生活污水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行动,率先在全市建立县级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基本实现流鞍河、泉河等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贯彻落实《临泉县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政办秘〔2017〕40号)、《关于印发临泉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2017〕69号)、《关于印发临泉县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的通知》(临政办〔2018〕3号),进一步推进我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我县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投资5.3678亿元,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和贫困户饮水安全。全面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城乡污水处理体系已基本覆盖,截至2020年底,全县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6座,累计建设污水管网490公里,其中临泉县城区建成污水管网230公里,乡镇建成污水管网260公里,城市污水收集率提高至9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至98%。加强企业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建成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回用替代水源工程一期5万吨/日项目。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全县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全县66座加油站点实施双层罐改造及防渗设施建设。
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制定印发《临泉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临政〔2017〕6号)、《临泉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临政办〔2017〕62号)。完成临泉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临泉县耕地全部为优先保护类。制定耕地分类管理方案,细化耕地风险管控内容。加强对重点企业土壤的监管监控,与重点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对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泉县鸿福制革有限公司、临泉县宏进皮革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开展临泉县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治理与修复土壤1982亩。严格危险废物管控,完成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5家铅蓄电池收集网点标准化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行为。新建1座生活垃圾发电厂,7个生活垃圾处理站,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至98%。持续推行化肥农药减量化,完成畜禽病死无害化处理项目,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3.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加强
印发实施《临泉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临农工组〔2022〕3号)。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全域整治,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管理,垃圾清运实现城乡一体化,“户投放、村收集、镇村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全面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5%以上。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70个省级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全部得到收集处理。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试点示范工作。完成447家规模养殖场(户)升级改造,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4.14%,设施配套率达100%。2017年、2019年我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建立了农膜及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农膜回收处理率达83.7%,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逐年提高。
4.生态保护与生态文明创建取得积极进展
“十三五”期间,全县新增造林面积10.6万亩,建成森林长廊238公里,森林覆盖率由17.89%提高到20.39%。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省级森林城市。印发实施《临泉县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临办发〔2021〕19号)、《临泉县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规划方案(2019-2025)》,推深做实“林长制”。创建森林城镇3个(姜寨、迎仙、吕寨)、森林村庄18个。完成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和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控制了美国白蛾及其它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蔓延。对我县现有古树落实管护措施,签订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方案。整合林政执法力量,对破坏林木、乱砍滥伐、非法运输、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5.环保监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环境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成立了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完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县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全面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县乡两级河长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并延伸到村,覆盖全县河流及大中沟,建立“一河一档”,制定“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率先在全市制定了《临泉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办〔2018〕52号),于2018年5月开始,对各乡镇(街道)河流水质进行生态补偿考核。
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完成临泉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并通过阜阳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建成并运行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在全市率先建设雷达扫描精准监控系统,建立了立体遥感的污染物监测体系,为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提供科技支撑。基本建成覆盖全县,涵盖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环境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监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加强与县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能力,执法效能显著提升。加强“事中”“事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严格环评审批,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精准服务相关行业企业。积极落实群众信访查处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