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实现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任务,把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等职责,各有关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技术支撑等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政策保障
健全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现代畜牧业政策框架体系,综合运用用地、环保、金融、保险等系列扶持政策支持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重点支持畜牧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和动物防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加大金融保险政策保障力度,创新金融信贷产品。落实畜禽政策性保险全覆盖,发挥好“保险+期货”作用,促进生猪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助力构建全产业链风险管理模式,开展生猪、肉鸡价格指数保险试点,鼓励探索开展其它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引导企业参与期货交易。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畜牧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持续创优营商环境,支持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现代畜牧业建设,构建长丰县畜牧业发展新格局。
三、加强科技保障
促进政产学研推联合,突出科技支撑,整合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技术推广部门和生产企业等科研资源,加大对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和先进实用技术的熟化集成、组装配套、示范推广工作,着力提升“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的畜牧技术支撑水平。加强畜牧兽医社会服务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推进执业畜牧兽医制度建设,提升畜牧兽医业人才待遇,鼓励和吸引大专院校畜牧兽医毕业生到基层从事畜牧兽医服务。构建畜牧产业预警和信息服务体系,提升产业信息服务系统的宏观分析和产业指导。构建畜牧产业预警和信息服务体系,提升产业信息服务系统的宏观分析和产业指导。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畜牧业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完善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
四、完善法制保障
认真落实《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坚持依法治牧。建立健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畜牧兽医法规体系、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和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种畜禽保护、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以及质量安全监管等配套法规规章建设,健全畜禽养殖规范管理机制。运用法律、经济、信用、监管、服务等手段,督促畜禽饲养、屠宰、经营等主体依法履行养殖污染治理、畜牧安全生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等主体责任。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装备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大畜牧业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引导养殖从业者增强法律意识、履行应尽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