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万名乡贤助千村”工程
聚焦“乡村振兴”主题,开展“千名人才助千村”、“千名干部助千村”、“千名乡村振兴合伙人”、“百名侨胞助百村”、“新青年下乡”、“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等系列活动,组织动员县内外社会各界庆元人、新庆元人、在外庆元人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激发乡贤的主人翁精神和主力军担当,着力破解乡村振兴的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难题。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
(二)深入建设乡村人才“三大品牌”
1、深化“菇乡师傅”品牌建设
强化“菇乡师傅”总品牌建设,重视特色乡土人才的培养,打造乡土人才系列品牌。实施农村实用人才“百千万”培训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培训,三年内完成农广校中专学历教育百人,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千人,农民普及性培训万人。
开展“百名技师联百村带千户”帮带活动,依托乡村振兴讲习所,围绕主导产业建立“技能专家讲师团”,根据工作需要给予每个讲师团3-5万元工作经费。开展“农作师、农匠师、农商师”评定,每2年推荐选拔评定一次。
2、打造庆元“新青年”品牌建设
开展“庆元新青年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在全县行政村选拔一批“新青年”,到2025年,打造一支500人左右的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结构合理的农村“新青年”带头人队伍。每年推出乡村振兴暑期社会实践岗位50个左右。组建青春“农小二”技能服务团,依托乡村振兴讲习所、电商创业园等平台,采用创业讲坛、政策咨询、现场指导、定期讲解、在线答疑等方式,定期开展送学、送技术等特色服务。
发展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到2025年,完成电子商务培训2000人次,培育销售额超千万元电子商务企业10家以上。
3、创新科技特派员“1+1+N”品牌建设
集聚省市科技特派员专业资源,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个人专业和团队优势,创新“1+1+N”模式,即1名科技特派员+1个产业基地+N个科技示范户。
建立科技特派员评选机制,从2021到2025年,每年评选县级优秀科技特派员30%、特殊贡献奖30%。开展科技示范户评选活动,获省、市、县级科技示范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持续实施乡贤回归工程
1、完善乡贤回乡就业创业政策
(1)服务乡贤回归项目
研究制定乡贤回归项目在审批、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优惠政策。积极开展项目推介、政策培训、开业指导等方面的优质服务,服务乡贤回归项目。
(2)支持建立乡贤名人工作室
鼓励和支持乡贤中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县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以及一批优秀青年后备人才,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建立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支持课题研究、推广教学科研成果、培养优秀人才,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审批服务和经费保障。
2、深化乡音乡情联络机制
(1)建立乡贤联系制度
建立县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联系乡贤代表人士制度,每年定期开展走访联系,提升乡贤项目回归配套服务。
(2)建立乡贤名录库
根据乡贤的行业等进行分类,立卡建档,建立动态的乡贤名录库。通过已入库乡贤不断挖掘更多政界、商界、文化界等各界庆元籍乡贤,持续充实乡贤名录库。
3、健全乡贤工作机制
(1)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
充分发挥异地商会、同乡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在外乡贤的沟通联络,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推介发动工作,鼓励广大乡贤回乡投资创业。
(2)加强乡贤阵地建设
建立基层乡贤联络站,严格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乡贤简介、有标牌标示、有活动内容的“五有”标准建设,真正做到有场所商事,有条件理事,有制度管事,将乡贤联络站建设成为乡贤之家。
(四)创新乡村人才“四大机制”
1、实施县乡村三级挂职机制
依托部门专业人员乡镇历练、乡镇干部上挂下派双向锻炼、乡土人才挂职乡镇等机制,实施县乡村三级挂职机制,打通干部交流、技术交流、资源交流的渠道。
结合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第一书记”等工作,每年选派县级机关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人才到乡镇实践历练。突出项目谋划、经济发展、城镇整治等重点工作,每年安排乡镇级中层干部到重点部门挂职锻炼。
注重传统涉农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乡镇选派村级责任心强、产业种植技术过硬的“土专家”,到乡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挂职。
2、探索创新人才下沉机制
探索实施乡村教师、医生“县管校聘”“县属乡用”机制,积极引导优秀教师、医生向农村流动,促进区域内均衡配置。
从2021至2025年,每年教育系统定向培养不少于15人,重点培养基层全科教师;每年医疗系统定向培养25人,重点培养基层全科医生。
组建专家诊疗队伍,每周对东部部分偏远行政村开展送医下乡活动。
支持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从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让工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建设。
3、新乡村职务评定倾斜机制
创新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倾斜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价标准,开展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时,注重一线实践经历,对课题和发表论文原则上不作刚性要求,鼓励乡村教师一专多能,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乡村教师,允许按全科学科申报晋升职称,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时间较长的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时适当倾斜照顾。
4、完善乡土人才科学评价机制
树立正确的乡土人才评价使用导向,针对农村人才文化水平低、实践能力强等现状,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突出品德、效益、技能、带动能力和群众认可度等导向,建立贴近农村实际的人才评价和认定机制。
探索建立《庆元县乡土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在《丽水市农村实用型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之上,结合庆元实际及民间乡土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探索建立以生产经营型、技能带动型、社会服务型为分类评价标准的三大类民间乡土人才,并对入选的乡土人才给予一定的政治或物质奖励。
四、集体土地产权机制创新
(一)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