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能源体制改革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加快能源管理模式创新,健全能源运行、监督、管理体制。加强能源治理能力建设,持续推进能源管理体制和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机制,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能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严格控制涉煤项目和新上高耗能项目。结合碳达峰碳中和考核评价,积极开展能源领域各类示范试点工作,鼓励各乡镇开展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有特色、出经验、可复制”的能源高质量发展标杆园区、企业。
3.探索能源治理新模式
探索用能单位自产自用可再生能源不计入其综合能源消费总量,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开展绿色电力积分试点,落实我省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用好新能源能耗抵扣政策,简化操作流程,构建绿电积分与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碳排放量的抵扣机制,积极开拓绿电积分在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贸易领域的应用场景。
四、重大工程
(一)天然气利用工程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为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完善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增加天然气供应、提高储备调峰和应急保障能力。“十四五”期间,继续完善城市应急储气设施,不断提高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并以“点供站”模式保障偏远乡镇天然气供应,强化天然气供应保障。深入推进省清洁能源示范县建设,有序推进城市天然气提升改造项目。
(二)“光伏+储能”应用工程
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提升清洁电力发展水平和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探索光伏、风电、水电、储能项目一体化布局,实施多能互补和深度调峰,提升电力供给效率。积极推进能源技术革命,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将光伏发展和储能技术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出台光伏、储能相关的补贴政策,增强光伏及储能产业发展能力。
(三)能效提升工程
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要求,重点完善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政策,提升全县能效水平。开展工业行业能效“领跑者”行动,参照全省能效“领跑者”标准,实施产业技术能效提升行动。通过树立标杆、建设重点节能项目、政策激励等措施,形成提升终端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的长效机制,深化完善并推广实施能效指南,强化标准的倒逼机制和引领作用。深入参与全省用能权交易改革,探索开展重点行业用能权存量交易,积极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能效“领跑者”行动等,全面提升云和县能效治理的精细化和智慧化水平。
(四)能源要素配置示范工程
以碳达峰目标约束为契机,加快推动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推进“亩均论英雄”、产业“腾笼换鸟”。建立和完善节能市场化机制,分类打造一批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标杆示范工程,推动能源资源要素向高效利用地区、优势平台、优势行业倾斜,推进平台整合提升,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整体能效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加强能源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等规划的衔接,加大发改、经商、交通、住建、自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对重大能源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强化能源规划的约束作用,能源项目核准应以能源规划为依据,建立能源规划与项目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政府行政审批、资源配置要素市场化改革,规范政府行为,建立健全能源监管机制,保障能源市场竞争规范、公正、透明。
(二)加强政策支持
加快建立和完善落后产能淘汰机制,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落实差别化电价等政策,倒逼和引导高耗能企业低碳转型,腾出用能空间。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价格补贴政策,在政策上给予企业大力支持,为清洁能源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方面,对天然气供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提供一定的政策倾斜。进一步完善绿色能源推广政策措施,积极参与用能权和排污权等交易。制定鼓励能源产业扶持政策,明确产业导向和优惠措施。
(三)推动示范创建
深化清洁能源示范建设、优化能源资源要素配置,积极创建能效创新示范县。充分利用云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积极争取新能源、能源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等创新示范项目落地。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对接,积极吸引能源类央企、省属国企投资重大能源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节能、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领域的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创建。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规划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教育普及等宣传活动,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融入能源安全新战略加以推广、弘扬。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清洁低碳、节能降耗的社会氛围,推动能源高质量纵深发展。加强能源安全基础教育,树立能源安全意识,不断把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向深入。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完善各项法规政策咨询平台建设。
附件1:能源消费预测
一、需求预测
1、能源消费总量预测
本规划采用能源强度法进行测算,首先确定GDP增速指标和万元GDP能耗指标,得出未来年份的GDP总量和单位GDP能源消耗量,在此基础上,即可得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的年均增长率,再按照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等,综合平衡各能源品种的消耗情况。
(1)GDP指标
根据《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云和县将进入经济稳定发展时期,年均增长7%。为体现能源的超前性,以及云和县未来实现节能发展的要求,本规划进行中长期预测时,设定基准方案(按照规划纲要)、备选方案两个方案,具体设定见下表:
表5 云和县GDP指标情景设置
情景 2016-2020 GDP增速(%) 备注
基准方案 7 按照云和县十四五规划纲要中GDP目标数据
备选方案 8 参考丽水市“十四五”GDP增速
(2)单位GDP能耗指标
根据浙江省能源双控指标分解情况,并按照碳达峰相关要求,预计丽水市“十四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为14.5%,设定云和县2025年单位GDP能耗约束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下降14.5%,万元GDP能耗达到0.48吨标准煤。
(3)预测结果
根据测算,2025年全县能源需求量在基准方案、备选方案下分别为58.16、60.93万吨标准煤,“十四五”时期能源需求量年均增长3.70%、4.67%。本规划以基准方案为预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