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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五)加快建设友好型老年宜居环境

  树立老年友好、适老宜居新理念,坚持安全性、便利度和舒适感并重,加快建设适老居住、出行、生活的物质环境和包容、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的文化环境。

  1.推进适老公共环境建设。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设置,完善交通标志、标识系统,重点对大型交叉路口的安全岛、隔离带、信号灯等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提升。逐步采用低踏板的公交车辆,实现全部公交站台无障碍达标。加强医院、银行、邮局、商场(市场)、便民网点、图书馆、影剧院、博物馆、文化礼堂、公园、景区、公共厕所等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建设与改造。规范公共场所老花镜、放大镜及具有大字阅读、触屏播报、语音提醒、低位使用等各类方便老年人使用的工具、设备配置。积极推进无障碍社区、村、景区创建工作,实现新(改、扩)建的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100%。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推动面向老年人的智能化服务更加便捷、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

  2.推进适老生活环境建设。依据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兼顾老年人生活的便利性和资源利用率,统筹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就餐点、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教育教学点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探索老年人服务设施与儿童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共建共享。加强老年人住宅区公共设施排查和无障碍改造,为独居老人安装消防报警器,规范小区机动车辆管理,严禁非法占用步行道。扎实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积极引导老年人家庭开展生活设施适老化改造和提升,采用适当补贴等方法推动特殊对象完成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制定相应扶持政策,推动新开发老年公寓、老少同居的新社区和有适老功能的新型住宅开展养老社区建设试点。

  3.推进老年权益法治保障环境建设。持续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利的普法宣传,强化全社会自觉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意识。严厉打击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老年人财务和针对老年人的家暴、传销、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裁决、快速执行。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群体的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非法侵害的能力。加大老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对70岁及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

  4.推进敬老文化环境建设。实施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和创新工程。实行敬老养老助老“三纳入”(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考评,纳入干部考察内容)制度,增强推进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力度。持续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鼓励各类服务单位和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优惠服务。继续开展“敬老月”和孝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敬老、助老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照顾服务老年人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开展“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幸福指数。创新社区“邻里节”活动,构建邻里一家亲的和谐邻里关系。深入挖掘各地丰厚的孝文化资源,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支持主流媒体设立老年人专题节目、栏目,播放尊老敬老公益广告,宣传孝亲敬老先进典型。树立敬老养老助老典型,表彰、宣传敬老养老助老模范行为和“老有所为”先进人物。

  (六)营造包容性老年社会参与环境

  积极看待老年人,重视老年人在经验、知识、技能方面的独特优势,拓宽老年人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渠道,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1.保障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利。建立健全老年人参与社会的体制机制,改善参与环境条件,支持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促进老年人参与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参与愿望得到充分尊重、参与才能得到有效发挥。推动老年人的政治参与,畅通老年人诉求表达渠道,吸收老年人参与决策进程。加强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的宣传和引导,消除对老年人、对老年生活的消极“刻板印象”,发挥老年人在家庭教育、化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等领域的作用。

  2.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适当延长工作年限,支持老年人才再就业和自主创业。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工作岗位、制定弹性工作制度,帮助有意愿的老年人接受岗位技能培训,增加就业灵活性。搭建老年人就业信息对接平台,拓展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渠道。鼓励老年人开展科技开发、信息服务、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服务。加强老年人再就业能力培训,将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内容纳入老年大学课程体系,尝试政企合办开发课程。大力宣传表彰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和发挥老年人作用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

  3.做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鼓励老年人发挥特长,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活动。开发形式多种多样、方式灵活便捷的老年志愿服务项目,满足不同老年人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展示特长的愿望。健全老年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完善老年人志愿服务的规划编制、项目包装、活动推广、骨干培训、平台搭建等支撑体系,打造老年志愿服务的莲都品牌。深入开展“银龄行动”,组织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老专家、老知识分子参与东部援助西部、发达地区援助欠发达地区等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银龄互助”,为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视、生活照护和应急救助。试行“时间银行”制度,探索建立常态化志愿服务新模式。

  4.加强老年社会组织培育。加强老年社会组织培育扶持,规范老年社会组织,提高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支持老年社会组织参加或承办政府人才培养、项目开发、课题研究、咨询服务等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加大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专业性等基层老年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基层老年协会工作指导和骨干培训,提供多方支持。提高老年人社会团体地位,促进老年人社会组织建设,推动老年人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业。

  (七)打造新时代养老养生服务产业

  把握老龄产业发展机遇,加快养老、适老、涉老产业发展步伐,促进银发经济成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力量。

  1.构建老龄产业体系。着力培育老年康复护理、长期照护、教育培训、文化娱乐、旅游养生、适老化改造等领域新的增长点。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老龄产业集群和服务品牌。促进养老服务与健康、养生、旅游、文化、休闲、家政等产业跨界融合、集聚发展,打造国内旅居养老目的地。

  2.培育养老服务产业。聚焦林业、旅游业、养老产业、健康服务业,积极利用生态资源和环境资源,培育森林康养产业,实现森林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整合城乡农家乐和民宿资源,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养老产业。依托古堰画乡、九龙湿地公园、东西岩等景区发展旅居康养服务产品,全方位满足老年人旅游养老需求。积极推动“食养”“药养”“水养”“体养”“文养”“气养”等项目的培育和发展。推动全域旅游+养老资源优势转变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优势,促进养老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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