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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3.发展“互联网+”养老产业。推进“互联网+养老”产业发展,开发和运用智能硬件,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建设社区嵌入、中心辐射、统分结合“三位一体”的“互联网+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人工智能应用与老年服务相融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开发更加多元、精准的私人订制服务产品,重点发展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物品代购等服务项目。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入户使用。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落地承接莲都本地的养老服务和老年健康服务,支持优质养老机构互联网平台化发展。依托阿里巴巴、京东等助老服务平台,到2025年,建成社区嵌入式或中心辐射式服务网点10个。

  4.优化养老服务市场进入通道。深化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选择优质养老项目,并提供政策支持。立足“长寿之乡、养生福地”特色,加快发展中高端养老产业,采取“一企一策”特殊招商优惠政策,推进各类主体进入养老养生服务市场。发挥社会资金灵活多样的投融资功能和优势,配合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发挥不同金融工具的优势助力养老地产和养老设施建设。推动政府闲置房产优先无偿或低偿用于养老服务,租期可延长至10年以上。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和老年康复辅具、食品药品、益智产品等涉老企业。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提供更加精准、公平、便捷的涉老事项服务。到2025年,新增涉老企业1家。

  5.繁荣老年用品市场。加强老年用品供给,重点关注与老年人相关的产品设计和研发。加强老年人迫切需求的食品、医药用品、日用品、康复护理、服饰、辅助生活器具、老年科技文化产品等产品研发,促进开发运营连锁化、微型化、精细化,鼓励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支持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机协作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康复辅助器具、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家庭服务机器人、日用辅助用品等老年产品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自主研发失能老年所需的手杖、餐具、饮水用具、座椅等设计和研发,为老年人提供更为广泛的产品选择空间。

  四、重点工程

  (一)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康养服务体系创建计划: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建立由辖区基层医疗、养老、康复机构和护理培训机构共同组成的康养联合体,到2025年,实现养老机构康养联合体全覆盖。推进康养融合,整合康养资源,增加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服务供给能力,打造覆盖城乡的康养服务网络,到2025年,实现4家养老机构转型升级。

  实施老年人长期照护系统建设计划:构建由居家护理、社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组成的失智、失能老人照护服务社会支持系统。推动养老机构设置认知障碍专区,提升失智老人照护能力;推动轻度和部分中度失智、失能老人享受上门服务或就近“入托”社区养老机构接受日间照料;推动重度失能失智入住机构接受针对性的日常生活照护、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精神支持、社会交往等专业性、全方位服务。到2025年,实现失智、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率20%、每万名老年人配有20张认知障碍床位。

  实施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计划:构建“养老服务+互联网+信用”机制,建立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人员信用档案,加强养老服务和产品监管,制定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建立养老服务和产品信息公开制度,养老服务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分别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实施老年活动中心提升改造计划:积极推进老年文化活动空间建设,逐步修缮提升现有老年活动中心服务功能,打破部门壁垒,统筹部分企事业单位文体活动场所、设备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共同促进老年文体娱乐设施建设。

  实施新建居住小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计划: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足百户按照百户计)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每处不少于300平方米(同时满足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积2‰)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为最大程度发挥养老设施规模效益和服务质量,在满足500米服务半径的前提下,允许将多个相邻住宅小区统筹集中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实行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补缺计划:继续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实现特困人员适度集约供养,逐步打造20分钟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25年,新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4个,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床位50张以上。

  (三)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程

  建立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监测、督查、评估、考核制度。广泛宣传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大力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理念,积极营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及时帮助社区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实施工作难点攻坚计划:依据《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围绕居住环境安全整洁、出行设施完善便捷、社区服务便利可及、社会参与广泛充分、孝亲敬老氛围浓厚、科技助老智慧创新、管理保障到位有力等方面,查漏补缺、凸显特色,率先创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四)智慧助老突破数字鸿沟工程

  实施智慧养老平台服务延伸计划:依托省“浙里养”服务平台和市“丽水居养”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养老服务数据库,实现数据开放共享和精准推送。鼓励养老机构运用智慧养老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并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居家。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终端设备,利用智能化手段形成“服务对象申请-派单-服务-审核支付-评价”等闭环式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多元化养老服务。

  实施老年人智能化服务普及计划:交通运输、卫健等部门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充分保障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基本需求,适度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发改、科技、民政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推动技术创新,增加更多智能化适老产品和服务,提供有针对性、差异化的解决方案,让老年人能用、会用、敢用、想用。

  实施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普及计划:依托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教育常态化培训和服务;推进智能技术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围绕邻里、教育、健康、交通等智能生活场景,开发一批老年人融入未来社区、智慧社会的实用课程。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志愿服务,为老年人运用智能化产品提供相应帮助;提倡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提升信息无障碍水平。

  实施老年人信息安全保障计划: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做实老年人信息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公安、司法等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曝光并处置违法违规获取个人信息等行为。实施常态化综合监管,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开展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提高老人抵御诈骗的能力。

  (五)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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