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序言
“十三五”期间,海安市道路骨架进一步织密、交通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明显提升、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城市建设发展和城市治理能力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同时海安市城市建设精细化、智能化程度还不高,群众密切关注的道路交通、市政配套、生态环保、居住环境距离美丽宜居城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建设改造任务仍然艰巨。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做好城市建设工作,顺应城市建设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同时应该看到,高质量发展已成为主题,精细化建设和智能化管理已成为破解城市问题的主要措施。“十四五”期间为进一步推进海安城市发展建设,指导海安市城市交通畅通、市政设施完善、园林景观提升、城市更新、街区整治、住房保障、居住品质提升、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方面的工作,将海安市打造成为美丽宜居的现代化中等城市,编制《海安市“十四五”城市发展规划》。
第一节规划年限及范围
规划年限:2021年—2025年
规划范围:北起221省道(黄河路)、南至栟茶河(中
坝南路以西为东海大道)、西起连申线(如海运河)、东至迎宾路(日月路以北为通榆路、黄海路以南为通扬运河),面积约35.1平方公里。
规划内容:新型城镇化、住房保障、绿色建筑、基础设施、防洪排涝、智慧住建等以及其他涉及到城市建设发展的相关领域。
第二节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二十九号,2019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城〔2020〕68号)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的通知》(建科规(2020)7号)
6.《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7.《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
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办〔2021〕66号)
9.《海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10.《燃气专项规划(2011-2030)》
11.《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2-2030)》
12.《海安市城乡污水一体化专项规划(2018-2030)》
13.《海安市停车场专项规划修编(2019-2030)》
14.《海安市海绵城市规划(2018-2030)》
15.《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16.《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0﹞47号)
17.《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省“十四五”省级一般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苏发改规划发﹝2020﹞692号)
18.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三节规划目的
围绕建设“枢纽海安,科创新城”现代化中等城市发展目标,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按照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总体要求,推动海安城市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节总体思路
“十四五”期间,海安城市建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城市建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城市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按照建设“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品位现代、文化彰显、生活便捷、管理精细”的现代化中等城市标准,以优化空间布局为基础,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支撑,以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为抓手,完善功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能级,推动内涵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建设“枢纽海安、科创新城”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发展成绩和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海安市住房与建设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顺利完成《海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城乡建设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高。
一、现实基础
新型城镇化取得新成效。2020年海安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2.69%,比“十二五”末提高了7.4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顺利完成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和省新型城镇化“双试点”任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有力推进,城市功能和城镇承载力不断提升。新通扬河生态区、上湖创新区(中意海安生态园)建设加快推进,成为展示海安城市形象的新亮点。
园林绿化取得新进步。在成功创建“江苏省园林城市”的基础上,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景观园林绿化建设,先后进行两次“现代、精致、增绿、便民”工程,截至2020年底,绿地率约为30.1%,绿化覆盖率约为3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25平方米,基本建成“10分钟绿地休闲圈”,高质量发展南通市排名第二,全面巩固了“10分钟绿地休闲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