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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4.便民高效的基本社会服务改革深化。民政公共服务惠民利民。“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深化,在全省率先主动对接基层治理平台“治惠掌心”APP和省养老服务系统;在全市率先启用“浙江省民政厅联办事项平台”,推进15项社会组织联办一件事实现线上实施;在全市率先引进银行网点免费代办社会组织业务。“婚育户一件事”“身后事一件事”“养老一件事”上线运行。颗粒度细化后,131项省定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认领启用。推进“无证明县”打造,11个民生事项“一证通办”(电脑端、移动端、窗口端)三端实现率均达100%,各类办事证明取消率达94.4%。“长兴县1+1婚姻家庭辅导室”“婚调委”积极发挥作用,婚姻家庭辅导劝和率近30%。规范办理结婚登记24002对、离婚登记8858对,补发婚姻登记证6821件。1950年以来的近23万余条婚姻登记历史数据信息实现数据共享。平安边界创优率达到100%。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顺利通过国务院地名普查办验收。《长兴县地名志》等地名图文编纂出版。在全市率先出台《长兴县门牌管理规定》。新命名小区、大厦等320余条,出具标准地名证明近2万份,设置地名标志15万余块,整改“洋”地名4处。创建地名特色文化村3个。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联动救助机制,累计救助2289人次、支出1288.7万元。殡葬综合改革成效显著。获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文明治丧”“文明祭扫”实现常态化,每年为近6万墓穴免费发放鲜花30多万支,引导30万人参与安全文明低碳祭扫。制定全县移风易俗“1+2”政策,引领广大群众实施丧事简办。拓宽殡葬服务普惠政策范围,每年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约400万元。节地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创成市级示范公益性乡村墓地35家。全县绿色智能安息堂规划形成“14+1”模式,14家镇级安息堂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棋盘岭古园打造节地生态安葬示范区,建成壁廊葬、花坛葬、草坪葬3600穴。总投资5000万元的县殡仪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建立丧葬用品市场联合巡查工作机制。整治、搬迁“两路两侧”“三沿五区”散坟1.5万余穴。“身后事一件事”实现报送丧情、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领取丧葬补贴等一站式办理。移民后期帮扶精准高效。累计发放直补资金6612.12万元,受益移民22000余人。帮扶项目111个,拨付移民资金9116.1万元。其中,帮扶基础设施类项目38个,累计拨付移民资金1724.9万元,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水平持续提升;帮扶生产开发类项目73个,累计拨付移民资金7391.2万元,移民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移民创业致富深化拓展。

  (二)“十三五”时期民政工作短板

  “十三五”期间,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对照新时代民政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民政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1.社会救助方面:一是“大救助”格局作用发挥不足。在加快打造“1+8+X”大救助体系建设,打造精准救助方面,充分发挥各救助部门综合救助联动作用方面,还需要更多的创新。二是精准救助水平有待提高。特殊病慈善医疗救助,具体救助方案未正式下文,在操作规范性、持续性方面无法保证;重度失能失智人员服务照护工作推进力度仍然不大;社会救助责任机制和容错机制空白。三是多元参与救助力度不够大。虽然已有不少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但占比仍然不高,投入资金仍然不多,也未形成较响亮的品牌。救助方式较单一,以资助型救助为主,服务型救助较为缺乏,对困难群众的一站式联办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2.养老服务方面:一是农村养老供给不畅。一方面,受生活观念影响,老年人对“养老服务”这一概念理解不成熟,导致部分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参与度不高;另一方面,农村老年人认为养老机构就是服务“五保户”,申请入住意愿不高。二是相关要求制约发展。一方面,上级要求要利用现有资源推进养老机构小型化发展、嵌入式布局,使养老服务触手可及,“机构跟着老人走”;另一方面,国家对老年人照料设施在抗震等级、耐火等级、保温材料、消防技术规范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较高的要求,使现有资源一般难于达到老年人照料设施规范要求,因此制约了小型养老机构发展,影响了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实施。

  3.基层社会治理方面:一是城乡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问题较为突出。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应付于日常事务,真正走访居民、服务居民的精力还不够。二是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作用发挥有待提高。社会组织品牌化程度不够,量多但质不优,除了部分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发挥较好外,全县面上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亮点不多。三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与结构不够匹配。我县持证社工1348人,仅占全市16%左右,上升空间比较大。社工机构数量不少,但专职社工人数相比于兄弟县区还有较大差距。

  4.公共服务方面:一是地名信息化建设薄弱。目前,长兴没有独立的县地名地址管理信息系统,且无系统建设经费。信息不完善,动态更新不及时,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办事需求。二是标准地名推广难。不少地方地名崇洋媚外思想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三是地名标志管理难。各部门、少数乡镇对地名标志管理意识差,地名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缺乏,对门牌编制较随意,致使全县地名规范化工作无法全面推动。四是殡葬设施规划和管理不到位。乡村公益性公墓普遍重建设、轻管理,全县269个乡村公益性墓地仅有35个符合市级示范标准,乡镇之间、村之间管理不平衡,且存在墓地数量过多、规划无序、部分墓穴建造超面积等问题,未很好实现节地生态安葬的目标。

  5.要素保障方面:一是财政资金投入量要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压力不断上升,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还需加大。二是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民政基层工作人员、养老护理员和社会工作者流动性较大,基层服务力量较为薄弱,工作力度还不够,执法能力亟待提高。三是民政数字化建设还存在难点堵点,数字化程度不高,业务数据整合不足,与现代化治理的要求不匹配。

  (三)形势任务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并指出当前存在“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问题。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等发展目标。特别是围绕民政民生保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针对民生保障的短板,要求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困难群体关爱服务体系和社会福利制度等要求;针对社会治理的弱项,要求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等举措;针对人口老龄化加速的趋势,作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等。

  1.从格局趋势看,我国通过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格局释放了发展新需求,为沪苏浙皖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注入了发展新动能;与此同时,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复杂性也不断增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民政服务对象覆盖面和服务供给范围持续扩大,财政对民生保障领域投入压力增大,民政事业发展面临发展机遇期、爬坡迈坎期和转型升级期的“三期叠加”,民政部门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中将承担更加重要更加艰巨的任务和使命,这都要求加快民政事业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现“从无到有”向“从有到优”的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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