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深化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构建阵地坚实、活力充沛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新建或改造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设施20家;新建幸福邻里中心30家。 完成新一轮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巩固基层“七多”问题清理整顿成效;完善基层民主协商,修订城乡社区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
8 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 实现社会组织能力和品牌双提升。 到2025年平均每个城乡社区拥有的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分别达到25家和12家;每年培育3家品牌组织和3名领军人才;每年打造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品牌项目不少于1个。 强化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建设;以公益创投等机制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9 实施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联动行动 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县域社会治理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2021年,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到2025年持证社工达到3000人,社工机构达到50家; 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挥作用;开展社会组织携手志愿服务组织“双百联动”活动;规范志愿者记录和信用管理。
10 殡葬管理 巩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成果,实施“入室为尊”葬式改革,实现节地生态安葬;深化文明殡葬、惠民殡葬。 完成全县“14+1”家(县级1家、镇级14家)安息堂规划和建设。 建设县级安息堂1家、镇级安息堂14家;安息堂建成后全部投入使用;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整顿丧葬用品市场;深化文明殡葬;实施惠民殡葬。
11 区划地名 推进区划地名专项管理服务。 完成1个地名地址信息数据库建设。 维护边界稳定;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完善地名信息化建设。
12 婚姻登记 推进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 创建国家5A级标准婚姻登记处。 创建国家5A级标准婚姻登记处;建立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13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 新建1家县级救助管理站。 新建救助管理站;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规范救助程序,完善站外托养工作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2
“十四五”时期长兴县民政事业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性质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平方米) 总投资
(亿元) 建设主体 产权单位及性质 运营主体及性质 项目实施计划 备注
1 县养老服务综合体 原县农业农村工作局办公楼 改建 改造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床位50张,集机构、社区、居家为一体。 2500 0.065 长兴县民政局 浙江长兴龙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企 第三方机构/民企 2021年8完成改造 代建项目
2 康宁养老服务综合体(二期) 雉城街道钮店湾村龙湾斗 改建 改造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床位150张,集机构、社区为一体。 5200 0.25 长兴康宁康复医院 长兴康宁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民企 长兴康宁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民企 2023年10月完成建设
3 画溪街道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工程 龙山街道川步村 改扩建 新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总床位180张。 500 0.02 画溪街道办事处 画溪街道办事处 长兴东方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民企 2022年投入使用
4 和平镇社会福利中心改造工程 和平镇小溪口村 改建 改造面积2200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100张。 2200 0.04 和平镇人民政府 和平镇人民政府/政府机构 长兴康达老年颐养中心/民非 2022年启动改造
5 农村区域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长兴县行政村 新建/改扩建 新建50家农村区域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家建筑面积650平方米以上,具备乡镇示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 30000 0.65 各农村社区 各村经济合作社/集体 第三方机构/民企 2021-2025年,新建50家
6 殡葬服务所基础设施改造 小浦镇高地村 新建 新增4个守灵堂,建筑面积1201平方米,景观墙400米,挡墙570米,停车场和道路场地改建。 1201 0.152 长兴县殡葬服务所 长兴县民政局行政单位 长兴县殡葬服务所 事业单位 2021-2022年
7 县级骨灰安息堂 小浦镇高地村 新建 按5-10万个格位的要求设计 1.1 长兴县民政局 长兴县民政局行政单位 长兴县民政局行政单位 2022-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