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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国有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

  完善保障制度。鼓励区属国企探索实践,依照或参照《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国资产权〔2019〕653号)等文件要求,制订改制方案,履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具体规定,充分发挥市场定价机制功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规定当企业或个人因改革创新等工作出现失误受到追责时,可提出免责申请,健全澄清保护、跟踪纠错、资料报备等配套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强化跟踪调度,国资办建立工作台账核销机制,定期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进展调度和督查,全程督促指导。建立报告制度,定期报送混改进展情况。

  争取政策支持。设立混改发展基金或引入产业基金,发挥基金杠杆效应和集聚效应,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改的积极性;加强与财政、税务、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相关财税、土地处置支持政策;争取省、市政策、资金上的支持。

  五、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一)完善国企公司治理

  完善治理体系。对区属国企董事会成员进行选优,试点外派董事,计划出台《瓯海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报告制度》,加以约束和规范。在决策层面上,要求各区属国企制定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权力清单,建立一整套有效的协作制约机制。在内部管理层面上,要求各区属国企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与企业发展相符的薪酬分配、业绩考核和干部管理制度。在对权属企业管控层面上,实现通过股东会、董事会进行管理,让下属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法人实体。在充分保障党组对重大事项前置研究讨论前提下,坚持决策主体唯一性原则,实现权责对等。

  规范决策流程。“十四五”期间,各区属国企按照统一规划、投资、建设、管理、运营思路,制订长远发展战略,指导今后发展决策依据。在厘清治理主体权责体系基础上,要求各企业理顺决策流程,规范提出议案、前置讨论、决策决定、督办考核、总结提升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区属国企党委会议事规则、区属国企董事会议事规则、区属国企经营班子会议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办法、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则办法,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保证区委、区府的决策在企业中贯彻执行,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严格跟踪落实。将党委、董事会、经理层三类治理主体决策事项统一纳入国企督办考核范围,建立决策事项跟踪落实闭环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依托区审计部门,对区属国企本部及权属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督促,制定国企监管通报规则。建立董事会对落实决策事项情况的督查督办机制,形成向公司董事报送决策事项进展制度,以及对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检视排查制度,定期开展检视排查,及时整改提升。

  建立信息监管。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信息软件,打破各数据之间的壁垒,在经营计划、预算管理、人事管理、财务核算、工资薪酬、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风险防控、项目后评价上予以充分运用,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经营效率。

  (二)改革经营业绩考核

  建立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属国企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转变国有企业传统固化思维,倡导精细化管控。按照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的要求,调整和完善考核体系及相关制度,包括对企业员工、部门、下属公司的考核制度;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将个人绩效考核与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工作性奖励等切身利益相挂钩,真正实现奖优罚劣,激发国企员工积极性和创新动力;提高考核信息化水平,采取“清单式”考核方法,改进量化评分办法。

  启动重大战略投资项目考核机制。对于纳入省、市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重大项目,要求国企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完善项目报告机制,规范项目投资运作。“十四五”期间,区国资办建立重大战略投资项目评估评价和奖惩机制,区国资办围绕项目进度、质量、投资回报、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事前、事中管理,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估评价,形成专项考核评价结果。同时为强化考核管理,坚持正向和负向激励相结合,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大战略投资项目考核汇总纳入区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并建立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制度。

  深化薪酬激励制度改革。坚持“多劳多得”为导向,科学设计薪酬分配方案,理顺内部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的机制,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设定薪酬结构。进一步完善国企内部薪酬管理,建立健全体现岗位价值和业绩导向的员工薪酬体系,优化与岗位价值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结构,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创新重点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关键岗位、关键人才的薪酬市场竞争力,有效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构建关键岗位、核心职位形成具备竞争条件的市场薪酬水平;进一步完善考核绩效办法,强化业绩考核与薪酬挂钩,激发员工干事创业激情。

  (三)深化人才体系管理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增强对引才紧迫性的认识,完善市场化选任机制,聚焦“精专准”的引才思路,着重在产业发展短板、重点发展板块,做好企业人力资源全盘规划,制定引才策略,抓紧引进各类人才;积极留住人才,结合区属国企自身有利条件,对引进的人才进行详细的职业生涯规划,加强对人才的关爱和服务,提升人才待遇等留住人才;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要求,尝试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和健全职业经理管理。

  强化员工培养提升。依托高等院校教育资源优势,深入进行企业人才新型培养模式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制订完善培训工作计划,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进行在职培训、学历教育与学位教育。加强与各类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强化员工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的培养。大力实施中高层管理人员在职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素养,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通过各种学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通过系统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通过多岗位锻炼提升人才的综合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技术型人才比重。

  (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强化对子企业的纵向监督和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监督,健全财务、投资、审计等方面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加强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财务、法律审核把关。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程序,切实发挥其在参与公司决策和治理中的作用,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制度,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落实党组织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强化党组织对企业领导履职的监督,确保企业决策及其执行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加强企业外部监督。落实外派监事、财务总监监督体制,完善外派监事履职报告制度,对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大风险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事一报告”;完善国有企业审计制度,厘清政府部门公共审计、出资人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之间的职责分工,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探索建立国企经常性审计制度,对国企重大财务异常、重大资产损失及风险隐患等开展专项审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重点加强在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拍卖、招投标、工程造价等服务领域中介机构执业和履约情况审查,开展中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管理,促使评估机构评估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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