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行动。落实推进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数据库,形成数据资源共享体系,落实推进全市“甬易养”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共享、资源对接和综合监管。建设一批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养老社区,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加强老年用品的科技支撑,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鼓励建设智慧养老先进企业和基地,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开展老年人数字化培训,打通线上线下服务,破解老年人“数字鸿沟”。
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推动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培养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推进“时间银行”志愿者服务制度,建立志愿者激励机制。打造“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推动低龄老人为高龄独居老人提供志愿服务,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关爱探访机制,定期巡视、探访、帮助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采用线上远程服务,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充分发挥家庭照护主体责任,建立老年人监护机制。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服务,建设老年人学习中心,搭建老年人教育服务平台,鼓励多种形式开展老年教育。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其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
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融合发展。扩大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养老消费。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发挥我市制造业发达的地域优势,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持建设相关产业园区,鼓励科技园区布局发展智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
积极融入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积极与长三角“三省一市”城市开展养老服务的规划协同、信息共享、政策同享,努力实现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的服务评估、服务标准、服务品牌互认机制,推进我市养老机构进入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名单。
(五)引导养老服务消费能力提升
促进老年人消费增长。推动养老服务新业态发展,拓宽发展旅游养老、休闲文化养老、森林康养等新型老年人消费领域。推动养老服务与教育、养生、健康等融合发展,丰富个性化养老消费产品。结合互联网等信息技术,针对老年人现有需求,构建养老服务平台,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新型消费模式,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开展“线上线下”联动模式,进行养老产品销售展示,推动老年人健康消费,推进“银发经济”的发展。优化老年教育线上服务,打造老年教育“空中课堂”。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多渠道为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提供保障。
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健全惩戒机制,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持续开展对非法经营、价格违法等侵犯老年人权益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宣传以及销售各类假冒伪劣产品和服务等侵害财产的违法行为。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老年人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法治观念,提高其安全消费意识。对养老产品服务市场进行合理监管,加大养老市场排查力度,增强老年人消费获得感与安全感。
(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支撑
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教育培养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大中专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增加养老服务人才储备。推进院校与企业、机构合建养老服务实训基地,为养老机构输送专业化人才。构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体系,提高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人数。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对象的养老人才培训机制,到“十四五”末,每万名老年人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8名以上,通过家庭照护者培训的人员超过5000人。要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管理服务能力。
扩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完善养老专业人才津贴制度,实施大中专养老专业毕业生入职奖补措施。推动企业与设立相关专业的高校进行结对合作,建立产教融合养老服务机构,吸纳养老服务人才就业。推动有条件的院校设立相关专业或开设养老相关课程,增加养老服务高技术人才培育。积极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养老机构以及社区开展养老服务工作,逐步构建第三方机构社工派遣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建引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规划,实现全域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影响力、渗透力、控制力,引导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二)加大财政投入
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年人口数量增加,逐步增加养老服务财政投入。合理规划各部分的资金使用需求,加强资金审计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
(三)确保规划纲领执行
根据现实矛盾和地方特色,合理规划人口老龄化工作,强有力的执行养老规划和纲领。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标对表,设立各时间段分期目标,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四)落实评估监测考核
加强对养老工作的落实监督和标准考核,建立服务监测机制和评价机制,及时反馈工作进度,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监督重大项目执行情况,向社会公示评估结果。
附件:慈溪市“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设施主要项目
附件
慈溪市“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设施主要项目
序号 镇(街道)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型 建设期限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十四五”计划投资(万元)
1 浒山 浒山街道5A级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改扩建 2022-2025 金南社区 改扩建原AAA级居家中心,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拟建设床位40张。 250 250
2 白沙路 白沙路街道5A级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改扩建 2021-2022 隆兴村 改扩建原AAA级居家中心,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拟建设床位44张。 300 300
3 白沙路街道康养中心 改建 2022-2025 河角村 项目位于河角村,规划海通路南侧,规划新城河路东侧。项目总用地约5亩,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作为新城河配套用房,拟建设床位50张。 300 300
4 古塘 古塘街道5A级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 2022-2025 界牌村 项目位于锦尚府北侧,青少年宫路西侧,为小区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拟建设床位40张。 800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