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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慈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4.积极推进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开展工业集聚区、垃圾固废处置场、化工企业等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和治理措施,健全涉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等的防渗漏措施。到2025年,地下水污染态势得到有效管控,地下水质量达到上级要求。

  (六)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聚焦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治理能力匹配化,统筹推进工业和其他固体废物管理,加快构建固体废物多元处置体系,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

  1.全面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加强固废产量大的行业整治提升和清洁生产,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改进污水处理方案和污泥脱水干化设施,减少污泥产生量,降低出厂污泥含水率。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减少地膜使用量,推广应用生物降解地膜和0.01毫米以上的标准地膜。

  2.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结合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运处置系统建设,探索开展工业固废“门户管理”。强化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到专用容器、专车转运、集中贮存,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完善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建立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并实现全覆盖。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并实现全覆盖。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

  3.拓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渠道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进工业污泥、城市污泥的综合利用。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生活垃圾多途径资源化利用方式,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加快建立低价值再生资源及单品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研发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工艺,提高资源化利用率。着力提升畜禽粪污、秸秆、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4.提升固体废物末端处置能力

  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各类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提高处理设施利用效率。到2021年,完善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平台,建成城市污泥减量处理设施,实现污泥综合减量。到2023年,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体系,配套补齐分类暂存场所、收运车辆、收运设施,建成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到2023年,完成东部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和建设,完成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三期)工程项目8号炉,9号炉视垃圾处置情况适时启动。

  5.有效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推广应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和平台互联互通。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探索危险废物运输管理模式,强化运输过程二次污染风险防控。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行为。

  (七)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与风险防范

  加强对重点生态空间的保护,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稳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构建全市生态安全格局

  推进重要的生态系统、沿海湿地滩涂、基本农田及其他农业用地保护,维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快构建“一区两带一网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一区”指南部丘陵地带生态功能保障区及生态红线区;“两带”指沿海生态功能防护带和中部平原农田生态功能保护带;“一网”指市域内河网系统;“多点”指北部滩涂湿地,中部卫山、炮头山,东南部伏龙山3个慈溪市水土保持区。

  2.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

  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统筹划定落实空间管控边界及各类海域保护线。严格管控全市生态环境空间,加强南部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鸣鹤-上林湖风景名胜区、达蓬山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空间的保护,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开展常态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原有各种对生态环境有较大负面影响的生产、开发建设活动逐步退出。

  3.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开展国土空间生态要素修复。调查评估林地、河流、水库、湿地、农田等各要素保护利用现状,滚动实施生态修复。以森林慈溪建设为载体,强化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保护,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开展平原绿化和森林提质,加强城市生态和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城乡绿地建设,改造提升城市公园、广场以及道路绿化,高水平规划建设峙山公园三期、新城河沿江绿地、乌山公园等一批城市绿地和城市绿廊,优化提升城区绿地公园布局。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逐步恢复杭州湾等湿地生态功能。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保障生态流量,通过退耕还湿、退耕还滩逐步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和绿化,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通过封育治理、坡耕地治理、沟壑治理以及水土保持林种植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4.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全面开展生物物种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与预警体系。加强各类建设开发活动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评估,任何开发建设活动不得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地,不得阻隔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若涉及湿地、河湖及滨岸带,应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水生态(环境)功能。涉及生态公益林,禁止进行采石、开矿、取土、非抚育和更新性采伐、捕猎、放牧等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严格限制改变海岸和潮间带湿地自然状态的建设项目。

  5.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美丽中国”先行区、节水型城市、海绵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等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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