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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3.基层社会治理活力进一步激发。一是持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导、村(居)民为主体、社会组织等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完善村(居)务等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乡镇100%,村达标率100%。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丰富自治内容,拓宽参与渠道。推进“老年人协会”“红白理事会”“邻坊中心”“城东红色铁三角”等微自治项目。二是不断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和配套设施建设,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并与城乡社区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老年人日间照料、残疾人康复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建设,截至2020年底,各乡镇都已建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90%以上行政村建有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依法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完善率达到100%,重大村务村民参与率达到100%,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到100%。三是纵深推进“五社联动”工作。相继出台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及资金管理等系列文件,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制度基本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到位,建立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混合管理制度,社会组织独立法人地位得到法律保障,内部治理机制得以完善,党建“双覆盖”使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得到全面提升。截止到2020年底,全县农村备案类社会组织4275家、登记469家,城市社区备案类社会组织475家、登记30家。全面建成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年检制度,社会组织结构趋于合理,社会组织评估通过率在85%以上。持续推进政社分离工作,已完成全县37家行业协会与行政单位脱钩,引导5家行业协会直接登记。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共30多起。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推动社会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建立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培育社工师、助理社工师376人,依法登记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共计6家,备案类志愿服务社会组织438家。积极履行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定时维护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4.社会事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深化殡葬综合改革。积极落实“四免费两赠送”惠民殡葬政策,推广新型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在县湖山公墓建设不保留骨灰节地生态葬试点—永安园,并成功创建市级示范点。将节地生态安葬理念向农村推广,倡导丧事简办,同时规定对建设的骨灰堂予以25万元至35万元的补助,对于采用树葬、花坛葬等不保留骨灰生态葬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截至2020年底,已在临岐、姜家、中洲、王阜等乡镇建设了6个骨灰堂,共有98个行政村生态公墓验收合格,下发补助资金230余万元。积极开展“两路两侧”、青山白化整治工作,围绕全县“沿湖沿线”主要道路两侧的老坟墓。全县共绿化遮挡单葬墓135处,合葬墓169处,村级公墓7处,搬迁8处。完成淳安县第一殡仪馆扩建工程,并将淳安县第一殡仪馆和第二殡仪馆整合为淳安县殡仪馆,新馆占地面积50余亩,总建筑面积10408平方米,年设计火化遗体能力4000—6000具。二是婚姻登记有序推进。实现了我县婚姻登记数据与全国联网,完成了1950年以来10万余条历史婚姻数据的核实补录工作。实现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补领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婚姻登记业务实现人像采集、身份信息读取、人证合一比对、电子签名、在线电子归档,着力提升了婚姻登记信息化。“十三五”期间共办理婚姻登记2.85万余对,“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接待离婚当事人1260余对,其中劝退421对。三是区划地名工作深入推进。完成地名命(更)名158个,发放门牌证1.5万余本。设置各类零散门(楼)幢牌1万余块,指导开发商做好新建项目地名标牌的设置工作。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共整改不规范地名54个。建立地名命名专家评审机制。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牵头完成全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调整后新设80个行政村,全县行政村总数减少86个,由原来的423个减至337个,减少率20.33%。同时完成村规模调整后新村门牌的编制、审核以及新村门牌标牌的制作和安装等工作,共设置门牌4.5万余块。编纂完成《淳安县地图册(2016版)》《淳安县地名志(2017版)》《淳安县地图(2020版)》。出台了《淳安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实施方案》,将86个古村落、特色村落,古建筑、遗址纳入保护范围,将文昌村、仰韩村两个千年古村落和方腊洞、龙门塔、方塘三个特色古地名推荐进入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四是民生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简化民政事项办理流程,建立“死亡身后一件事”、“收养一件事”、“婚育户一件事”等联办机制,门牌证办理权限全面下放乡镇,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接入一窗受理平台,实施全程电子化申报。五是民政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成立淳安县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每年组织开展以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公墓管理、低保救助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大检查。严格规范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佩戴执法记录仪。积极开展掌上执法应用工作,应用率100%。加强淳安县中福在线大厅的管理,截止2020年12月底,中福在线销售总额4919.53万元,筹集社会公益金320.5万元。

  “十三五”时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一系列成绩,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社会救助规范化仍有待提升,救助资金、资源、平台、队伍的整合力仍需提高,依托大数据的精准保障能力还不够;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仍未建成,居家机构融合度不够,医康养联合度不足、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不足、养老护理人才短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等;基层社会治理在党组织作用加强、多层级治理主体联动,居民参与协商治理、村(社)减负增服务,基层智慧治理等方面创新力度还不够大;一些重点项目受土地规划、政策衔接、落地配套等方面影响,推进力度还不够;民政数字化、社会化、法治化建设与“共建特别生态区,共享康美千岛湖”发展目标还有差距。

  专栏1:“十三五”时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主 要指 标(单位) 2016年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实际值

  1 城镇与农村的低保标准之比 1.25:1 1.2:1 1:1

  2 乡镇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 -- 95 100

  3 民办(民营)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有率(%) -- 60 61

  4 行政村社区服务中心建成率(%) -- 100 100

  5 社区居委会直选率(%) -- 100 100

  6 社区“四会”制度健全率(%) -- 100 100

  7 村委会换届率(%) 100 100 100

  8 重大村务讨论村民参与率(%) 93 95 95

  9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村(%) 96 99 100

  10 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三脱离率”(%)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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