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优化提升智慧救助水平。深化救助领域数字化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救助”,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各类社会救助业务全覆盖的信息系统全面完善。优化“申请、审核、认定、救助、管控”的工作流程,完善社会救助事项网上“惠民联办”工作机制,实现各类社会救助数据在线查询、救助业务在线审批、救助对象在线管理。加快救助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和救助服务“码上办”,逐步实现救助事项“一键核对、一证(居民身份证)通办”,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开展社会救助异地申请服务,探索将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县级民政部门强化备案管理和事后监管。强化救助信息共建共享,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定期为困难群众提供“幸福清单”。依托“互联网+”救助寻亲模式,拓宽救助人员信息发布渠道,提供寻亲成功率。
专栏3:实施“助共体”系列行动
1.实施助力共同富裕“四大行动”。
实施“智慧助救”创建行动,构建智慧救助联合体,全力推进线上线下一体运作,促进救助需求方、资源供给方与服务提供方的有效对接;
实施“暖巢关爱”普及行动,对老年救助对象开展居住与生活设施适老化改造,对未成年救助对象开展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居室改造和生活陪伴服务;
实施“幸福清单”送达行动,汇聚各部门帮扶救助资源,定期发放“幸福清单”。
实施“爱心向善”促进行动,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社会救助。
2.构建解决相对贫困“八大机制”。
健全精准识贫机制,实行“经济状况、健康状况、教育状况、居住状况、就业状况、社会参与”六个维度贫困评估;
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构建县、乡镇、村(社区)、网格联动救助网络,提高主动发现、应急处置和快速救助能力;
健全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紧急救助机制,及时将因突发公共事件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加快建立贫困风险预警预防机制,及时识别发现可能陷入贫困境遇的家庭,预防和干预贫困代际传递风险;
健全长效帮扶机制,强化物质救助与扶志、扶智相结合,通过低保渐退期等措施,推进“造血式”救助帮扶;
健全诚信评价机制,全面推行申请申报社会救助事项守信承诺制度和失信记录制度;
健全救助对象退出机制,严格执行渐退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健全尽职免责机制,保护基层救助工作积极性。
(二)深化幸福颐康养的大养老体系
围绕“幸福养老品质区”建设目标,着眼与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与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失能失智,聚焦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尊重老年人自主权利,激发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弘扬积极老龄化观念,打造淳安特色的全主体参与、全链条整合、全周期服务的“养共体”。
5.发展“普惠养老”新体系。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的公益属性,持续推进敬老院改造计划,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探访、帮扶等服务。以护理型床位建设为重点,突出养老机构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及助医服务功能,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建立优化兼顾老年人身体状况与家庭经济状况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实现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老年食堂的长效运行机制,深化“生活服务、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健康健身、家政服务、代办”等服务功能,使之成为老年人开展各类活动的重要场所。加强农村、山区等地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推进助餐体系建设,通过建设老年食堂、设置助餐点、发展老年送餐体系,引进连锁化、规模化助送餐服务组织等举措。“十四五”末,常态化运营老年食堂240家以上,发展助送餐组织或连锁运营机构3个以上,每个行政村、社区均有一种以上助送餐模式,形成助餐服务网络。
6.推进“颐康养社区”多元融合。探索多种模式的探视关爱服务,全面摸底高龄、孤寡、独居、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依托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共青团志愿者、银龄互助、社会工作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企业等,建立常态化的关爱服务服务,对重点关爱对象月探访率达到100%。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机制,为低收入家庭中的高龄、空巢、独居、孤寡、失独、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上门服务。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按照省市要求,为困难老年人家庭,退役军人对象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等进行适老化改造。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和扩面,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持续推进认知障碍区建设,试点建设“认知症友好社区”,加大认知障碍照护供给。
7.深化“医康养融合”发展。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整合养老、医疗和康复资源,以现有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为基础,优化建设康养联合体。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合理分担的康养服务保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养服务。培育和引进康养服务企业,发挥淳安本地医养机构的领头和示范效应,进一步培养具有成长潜力的康养服务企业,通过政策吸引更多知名品牌和养老企业落地。建立和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在内的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形成全周期的融合型康养服务体系。
8.拓展“智慧养老”服务。深化对接“浙里养”智慧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和严格监管,为各级各类用户提供便捷的养老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链接市场服务。试点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进老年优待证乡镇属地办理、就近办理,实现即办即取。全面贯彻“一床一人一码”与其他12条线“码上办”联动服务,高龄津贴、智慧养老终端以及相关补贴发放,以“民生直达”方式实现养老民生服务上线。积极推动阳光厨房、智慧消防、智慧用电等项目落地,全面推进智慧产品在养老领域应用。数字技术赋能养老为导向,积极探索智慧养老院建设。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县物联智能养老服务水平,打造数字赋能养老淳安模式。
9.深化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开展院校联合办学模式,设置养老护理专业,促进养老服务队伍年轻化、职业化。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建设,创建县级以上培训基地2家以上,提高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的持证率。到2025年,在岗护理员培训率100%,职业技能等级持证率不断提高。做好职业学校、培训基地和技能证书认定,放开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允许公办养老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多种主体申请认定资质。整合护理员各项奖励政策,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保障水平,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培训补贴、持证奖励和入职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