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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3.深化城乡融合机制。一是构建区域组团协作机制。推动钱江开发区(仁和基地)、良渚新城、未来科技城三大产业平台与属地镇街结对帮扶,未来科技城与大径山生态区组团协作,进一步优化产业平台与结对镇街、村社在人才、产业、空间等资源要素上的让利机制,打通“城—镇—村、产—村—人、农—文—旅”融合发展新通道,构建全域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共同富裕新模式。二是完善城乡“无差别化”社会保障机制。深入实施“10+X”惠民政策,不断扩大惠及面,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障服务网络。三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开展临时救助、“三个不让”、慈善等救助,实现不同救助方式有机衔接。加大对因病因残低收入农户的医疗救助和子女教育救助力度。加强农村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落实“一人一档一策”的动态管理帮扶措施。

  (六)乡村治理现代化工程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实施农村“领雁行动”。深化驻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发挥优秀村干部传帮带作用。拓宽渠道吸引优秀青年人才回村任职,培养基层党建后备力量。分级分类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支持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二是打造清廉阵地。通过“清廉乡村”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推动创建干部履职到位、村务执行阳光、“三资”管理规范、民主监督有效、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的“清廉乡村”样板。到2025年,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明显增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清廉乡村建设的各项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乡风社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乡村社会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

  2.构建“四智融合”乡村治理体系。一是增强农村自治实践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作用。推广以小古城村“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为代表的民主协商机制,以网格为最小治理单元,推动广泛协商向定制协商延伸。二是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乡村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三是提高乡村德治水平。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创建活动。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持续实施农村“雪亮工程”,加强农村地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四是推进乡村整体“智治”。推进“互联网+放管服”,全面推行“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管理,深化“全科网格”建设,提升基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到2025年,累计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60个。

  3.全面繁荣乡村文化。一是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全域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农村文化礼堂”阵地。严格按照“一村一色”、“一堂一品”原则,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进程。二是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做强良渚、运河、径山三大文化IP,积极开展乡村历史建筑保护与活化利用,对古祠堂、旧遗址进行分级分类保护。深入推进一千年径山禅茶文化、两千年运河水乡文化、五千年良渚农耕文化,振兴非遗记忆。三是推进历史文化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让古建筑(构筑物)、古树等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乡村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七)农村综合集成改革工程

  1.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长效管理,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切实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续政策,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强化“区—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作用,开展土地流转事前审核、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土地流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开展“股社分离”改革,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二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促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增加村民资产收入。规范农村宅基地分配,强化用地供给和存量用地盘活,加大力度解决无房户、困难户、危房户住房难题,着力破解农民建房难题。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系统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不断优化农民建房服务。三是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同地同价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所有权房屋一体、分割转让。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完善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补偿机制。四是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交易行为,扩大交易对象范围,做优线上交易环境。强化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加强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防范交易风险。

  2.深化“两进两回”改革。一是搭建引才聚才平台。深入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计划,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和乡村治理人才。引导返乡人才创业兴业,选聘和培育一批到村级相关经营性组织工作且不在村“两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任职的农村职业经理人,推动形成返乡人才“雁阵效应”。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力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和在线教育。到2025年,农村实用人才增至2.8万人以上,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10名以上,开展农民素质教育培训3万人次以上。二是推动科技进乡村。实施名院名校名企合作工程,引导有实力的经营主体与省、市等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落地。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等积极投身农业科技创新,发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能工巧匠”。三是推动资金进乡村。创新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投入增长机制。发挥公共财政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多渠道增加建设投入,积极探索政府、金融、企业多方合作模式。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推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3.深化农村普惠金融改革。一是健全“三农”金融服务体系。优化“三农”信贷风险池,通过“政银保担”合作融资模式,为“三农”主体提供亿元专项信贷资金支持,继续保持较低费率水平,有效降低“三农”综合融资门槛和综合融资成本。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基金”杠杆效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乡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富民惠民等领域。二是强化“三农”风险保障体系。围绕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目标,提高地方优势农产品保险覆盖面,推进农业保险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和品种创新,探索乡村振兴综合险、价格期货指数保险等新型产品和服务,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打造专业化农业保险机构队伍,提高保险机构为农服务水平,简化业务流程,做好理赔服务。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为农业生产提供持续稳定的再保险保障。到2025年,政策性保险深度达到1.2。三是搭建“禹上金扁担”金融服务平台。优化“三农”金融领域数智服务,依托农业部及省市区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管理平台,建设“禹上金扁担”应用场景,全力打造一站式“三农”金融服务平台,夯实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资金要素保障,推动“国家的粮袋子”和“农民的钱袋子”有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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